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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是如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会如何变化?

2020-11-01 16:03阅读(62)

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是如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会如何变化?:在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安排之前,各省相续要求,提前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行政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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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安排之前,各省相续要求,提前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一步到位,职能完善,机构、编制设置合理,改革不出现反复。

1、定义: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完全、主要或者部分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行政审批权力的事业单位。

2、改革方向:坚持政事分开,将行政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整合或者保留公益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今后,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3、改革程序安排: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提前安排,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前,完成此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究其原因,是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为了实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运行规范的原则,势必要整合所有的行政机构职能,和分散在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制订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以免在党政机构改革结束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又涉及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导致行政机构改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细致,使改革出现反复。

4、认定依据:一是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规定;三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省人民政府令、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条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四是有中央各部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5、清理办法:根据各单位的九定方案,对照2015年以来清理的“权责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确定是否承担行政职能,和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

6、改革办法:完成清理和分类确定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所有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构,承担该项职能的人员、编制同时划归行政机构,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划转后单位撤销;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转后,根据保留的公益服务职能,以及机构精简任务要求,保留或者整合。

7、改革原则:一是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改革后机构个数不得超过精简任务要求,行政编制置换要在本级行政编制问题内调剂,统筹核定行政编制;二是坚持“两个不突破”原则,确保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不突破”;三是在清理职能的基础上,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增加行政机构的,计入本级党政机构限额。

8、改革中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不以参公为依据,并非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

(二)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只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三)多渠道解决置换所需行政编制,不得突破本级行政编制总量;

(四)以分流为主,多渠道妥善安置在编在岗人员;

(五)区分职责时,按照就主不就辅、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不具备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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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单位的改革,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参公单位。这些单位尽管叫参公,但实质还是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走后,大部分是把机构编制和人员会划转到其他参公单位,主要是执法单位,一般从事原来3行业的执法工作。有的则暂时到行政机关工作,下步再理顺,但一般不会整体转为公务员。划转后,原机构撤销,人员编制暂时不变,但即使变了对现有人员也没有影响。

其他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转职能后,由于工作量减少,一般会与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整合,现有人员不会有影响,但原机构会撤销,编制会压缩,超编部分逐步消化。

总的看,改革对现有人员来说,不会有重大影响,工作上主要看具体服务保障,权力收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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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就快点改,在不就不改了,基层工作人员心都散了,耽误推进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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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不再允许有行政职能,名称不得以室、局、办称之,到县这一级,县直事业单位都改成XX中心。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有这几种情况:

一,行政职能移交到县政府组成部门的机关单位,行政编制过去,人员有的去有的不去。

如原公路局的行政职能转移到交通运输局,原行政编制随之移交,至于人员,有的人员会跟着过去,有的不过去。像老龄委原来在老干部局,改革中机构整体移交给卫健局,但是原机构的事业人员全都留在了老干部局。

二,移交出行政职能,别的都不变。像县档案局(馆)移交行政职能到县委办,人员县委办不会要,不再称档案局,只称档案馆。

三,移交行政职能,原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如县规划局,原是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中,行政职能交到新成立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机构、人员整体并入到新单位;县史志办,行政职能移交县政府办,机构、人员并入县委党史研究室,单位改称“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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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前十来年就改成企业了,原在编人員一律都成为企业员工后,一下子还下岗好几年,后职工上纺,还是企业,最终工资也开不了,好多人生活都成问题,直至现在还不行,一年也就两万多元工资吧,这还是野外单位,实在没法说,还是事业单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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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也是事业单位一员,不过我们有行政检查和处罚权,而且也有主体资格证。说是要办理参公,但一直都没有消息,让人们心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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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必需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安全,支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巩固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需要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发展需求。因事设人,开展单人操作技能达标考核,全面明晰岗位主职责。才能汰除无效益的“裙带关系,因人设事”,带来的“机构拥肿,互相扯皮,无法运行”。

二、全面拉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方案行动中,把“掛羊头,卖狗肉”无效岗位删除。把应对“行业突发事件的群体操作中坚力量”保存下来,才能清楚“那些该裁?那些该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