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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工人身份,但一直在财务工作,人社部门如何认定退休年龄?

2020-11-05 16:31阅读(60)

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工人身份,但一直在财务工作,人社部门如何认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是由你的身份决定的。一、退休年龄的认定。正常情况下,男性不管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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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是由你的身份决定的。

一、退休年龄的认定。

正常情况下,男性不管什么身份,都是60岁退休。

女职工是50岁退休,女干部是55岁退休。

现在也存在着女性60岁退休的情况,一是至少是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比如机关单位的女处长,二是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但这个还要看单位的工作是否需要。

以前的档案填写有不统一的地方,如果一个人的档案和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合,以档案年龄为准。

如果档案里面有好多个年龄,以日期最早的填报信息为准,比如一个人的年龄填报,在初中时填的是69年,在高中时填的是68年,则以初中时填写的69年为准。

2017年,很多省份都进行了一次档案认定,年龄就是整改的一个重要项目,对每个人的年龄都按照这个标准进行了重新认定,使那些存在争议的年龄,有了统一的标准。

二、身份的认定。

身份的认定,要看档案信息,干部有转干定级表或者大中专院校的派遣证,否则,就是 工人身份的,如果是工人,一般有招工表,转业军人也是属于工人的系列。

所以说,一个女性,即使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不管你从事什么工种,只要你的档案信息里面显示你的身份是工人,也是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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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再以身份管理,以岗位管理,按照岗位办理退休。2012年开始,全国事业单位实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依据国人部发〔2006〕70号、87号文,以及各省市配套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设置了三类岗位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且三类岗位人员可以流动,在三类岗位上互为转岗聘用,改变了过去身份用人、固定用人的模式。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转岗竞聘程序,聘用在空缺岗位上工作,在所转岗位工作满10年,且退休时仍在该岗位的,按照该岗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例如,工勤人员转岗到管理岗位工作,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转岗到工勤岗位等等,不一一举例。

如果你按照事业单位转岗规定,办理了转岗聘用手续,从工勤岗位转岗到财务管理岗位工作,转岗到财务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该岗位的专业任职资格,那么你就按照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即女管理岗位退休年龄为55周岁退休,女管理岗位6级以上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中级为55岁退休,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包括副高级)为60岁退休。

如果你还没有办理转岗手续,现已超过了45周岁,基本就不建议转岗了,因为到55岁你已经不满工作10年的要求,退休时也不能按照所转岗位办理退休手续了。

以上政策,推行已经几年了,如有不明请抓紧联系当地人社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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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请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条件: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有关鉴定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有关鉴定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当你到了退休年龄,在达到了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本单位政工人员填退休审批表,然后报人社部门审批,人社部门审批时是要看你的档案的,并且根据你档案的资料确定你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因为历史原因,在70年代以前的出生日期有可能不太准确,如果你的身份证和档案不符,以档案资料为准,如果档案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以最早的资料为准,比如你的身份证是1968年1月1日出生,但是你的最早档案如参军表、入团申请书等是1969年1月1日,那么人社部门就认定你是1969年1月1日出生,你的退休年龄就要按照1969年开始计算。如果你的最早档是1967年出生,那么人社部门就按照1967年给你计算年龄,除非你能够找到比你档案资料更早的资料证明你的出生日期,所以说,档案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资料。

另外如果你是特殊工种,退休的认定办法是:首先,要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其次,你的档案要能证明你在特殊工种工作十年以上,这样才能办理提前退休。而人社部门认定你连续在特殊工种工作的依据就是你每年都填的年度考核表和其他档案资料。

根据你的情况,你应该在5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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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意,事业单位工人,在事业专技岗位工作,是按照工人50岁退休呢,还是按照事业专技55岁退休?

目前退休年龄全部按照档案执行,档案是什么身份就按什么身份退休,也就是满50周岁退休。出生日期按照组织、人社局核定的档案年龄为准。



档案里都有什么资料呢?一、学业信息。入学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实习报告、论文答辩相关的材料。 二、党团材料。入团、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自传等等。 三、奖惩材料。历年受区级及以上单位所发奖励;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部队立功受奖。 四、工作方面。入编材料(入职表)、履历表、考核表、历次工资变动审批表、职务任免表、国考、公考相关材料、职称、聘任证明、入伍或退伍证明、政审材料。 七、其它证明材料。现在干部档案管理非常严格,副科以上的由组织部管理,副科以下的由人社局专人负责,企业由人力资源部门专人负责。



档案里包含这么多张表格,每张表都有出生日期,因为历史原因,年龄越大的,档案里出生时间与户籍年龄差距越多,有的人在所有的表格中出现4-5个时间。尤其60零后及以前出生的人,他们填写表格的时候按照农历生日填写的,而身份证是后办理的;还有的参加工作时因为年龄的原因更改了出生时间,更改后又记不住,所以出生日期会参差不齐。

同一个人出现了不同的出生日期怎么办?怎么认定最终的时间呢?以重要表格或最初表格为准,如参军时入伍登记表,政审表等重要表格,或参加入职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等最先填写的时间为准。

事业工人,大部分是转业士官、司机、机关家属等。工人身份以后不能担任领导岗位,所以有的人为了有干部身份,不惜代价,档案造假……(图片1来自搜狗,感谢提供,图片2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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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还是50退休,如果有职称的话(比如说助工,工程师之类的)可以自己申请延迟至55退休,如果走的中级工、高级工,还是5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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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事业单位的女性职工属于工人身份,但是一直在财务工作,人社部门仍如何认定退休年龄呢?都知道作为女性工人来讲,那么是可以在50岁的年龄办理退休的,但是怎么样能够确定自己是属于女性工人呢?主要是通过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载来确定自己是否属于女性工人,如果确实是属于女性工人的话,无论在任何岗位工作那么都会按照女性工人的标准来办理退休,也就是说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

那么我们的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载,才是唯一能够确定我们是属于工人身份,还是干部身份的条件,比方说你确实属于工人身份,那么就可以在50岁这样的一个年龄段,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当然你还要符合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自身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

但反之,如果说你个人档案所记载的不是属于工人身份,而是属于干部身份。那么很明显就不能够按照。50岁的年龄去办理退休了,只能够到55岁以后才能够办理退休,因为女性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而不是50周岁,所以说只能够延迟5年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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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以是档案身份和档案年龄为准退休。国企央企则是按岗位退休,即使参加工作时是工人身份,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也是按干部身份和年龄退休的。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档案身份是工人,女性50岁就必须退休;如果档案身份是干部,女性55岁退休。男性都是60岁退休,档案是工人或者干部,退休待遇有差别,但年龄没有差别。女性工人无论是退休前,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甚至已经取得该岗位的职级,对个人退休年龄不受影响。除非是在已经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以通过竞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则是按岗位对应的身份、年龄退休,退休工资也是按岗位对应的薪酬计算。

国企央企的正式职工,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一样,是按岗位确定身份,从而确定退休工资和年龄。如果是工人身份,长期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仅在工作期间可以通过职务晋升或者职称晋升,享受干部待遇,在退休年龄和退休待遇上,也是享受的干部待遇。即使档案身份是干部,但如果长期在工勤岗位工作,退休也是按工人退休。如果一直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只是在退休前几年进行了调整,在工勤岗位工作,依然是按干部身份和薪酬退休,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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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工人身份,但一直在财务工作,人社部门如何认定退休年龄?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延续几十年的企事业单位国家干部、工人身份,经过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已经不复存在,早已成为历史。

现在,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取代原有的“身份管理”。

女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是认定退休年龄的问题关键所在。

一、国家制定的退休政策,主要有两项条件:

(一)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岗位认定问题的产生 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人岗位。

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职工55岁退休,工人岗位女职工50岁退休。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

同样,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员工55岁退休,工勤岗位女员工50岁退休。

三、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企事业单位女职工退休时怎么认定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呢?

(一)国家政策

职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

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载明为准。

这样规定,对于始终在同样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没问题,问题是对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工人岗位之间变动过的女职工,退休时如何确定女职工的岗位?

这涉及到女职工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国家也是原则上规定:

以职工到龄退休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载明现岗位为准。

(二)地方政策

各地对职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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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如何退休,要看单位是否将你的转岗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有过备案手续,人社部门没有异议,可以按干部身份也就是55周岁到龄办理退休。如果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只是单位工作需要借你到财务部门工作,尽管长期在岗,也只能按工人身份即50周岁办理退休。这是法定退休政策,谁也更改不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的认定,主要依据个人人事档案。档案身份是工人,女性50周岁退休;档案身份是干部,女性55周岁退休,如果是副处级以上领导或副高以上职称,可以延迟到60周岁退休,而男性一律是60周岁退休,不受身份影响。

在行政机关因为不存在工人和干部的转岗,各按身份退休,没有问题。而事业单位是按照岗位管理,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三种岗位符合条件可以转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由于管理岗和专技岗本身是干部身份,这两个岗位人员只要不转到工勤岗(事实上也没有人傻到会转工勤岗),退休年龄按政策执行,即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没有异议。

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工勤岗位转专技或管理岗的退休年龄怎么界定。按照现行做法,类似工勤人员转管理或专技岗的,只要转岗按程序进行,向人社部门报过备,履行过基本的转岗手续,且转岗后任职满三年以上并在岗退休的,允许按干部身份办理退休。反之,转岗没有向人社部门报备,取得人社部门同意,即便人在管理岗或专技岗,最后也只能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

因此你怎么办理退休,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办过转岗手续并报备,且在岗时间符合条件,否则,只能工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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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无论你是在什么部门工作,那么只要是你个人档案中显示的是工人身份,这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按照50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性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他就是50周岁,所以说,你完全可以按照50岁的年龄去申请办理退休。

在办理退休之前,有一个条件你要满足就是自己的累计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一定要达到15周年,这样的话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如果说你养老保险的累计参保年限,不足15周年的话,那么很明显也是不能够正常来办理退休的。因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保局认定的是你个人档案中所记载的你的身份,比如说你个人档案中记载的身份是工人身份,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的。

反之,如果说你个人档案记载的身份是干部身份,那么这个时候就只能够按着干部身份的条件来办理退休,因为干部身份的条件是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所以说他和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相差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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