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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马上就要拆迁了,签房屋拆迁协议的时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2020-10-17 22:32阅读(67)

家里马上就要拆迁了,签房屋拆迁协议的时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听说过太多合同存在陷阱,想问问房屋拆迁协议有没有什么可以注意的事情?:被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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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第一,仔细核对补偿内容,查看是否有漏掉事项。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之前,应根据评估明细表以及与拆迁方谈判的补偿事项,核对拆迁方是否如实记载在补偿协议上,数额是否相符。被拆迁人不要怕耽误拆迁方时间,一定要一项一项仔细核对,逐条逐款看清楚。

第二,不签订空白协议。所谓的空白协议是指内容有空缺的补偿协议,通常是与被拆迁人有厉害关系的内容会被空出来。在签订的时候,拆迁方会对被拆迁人作出口头承诺,或者告知被拆迁人“空的地方内容不重要”,或者“回头盖章之后给你补上内容”等,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拆迁人要明确拒绝,不要签字,除非拆迁方当场将内容补全。因为一旦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之后,补偿协议空白的地方有可能会被拆迁方随意填写,出现与当初承诺的补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空白协议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被拆迁人拿到这样的补偿协议后,不用害怕,不签字即可。

第三,不要将补偿协议原件交给拆迁方。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两份,被拆迁人手上要留一份。实践中,常存在拆迁方以文件需要留底、上级审批等理由,将被拆迁人的协议拿走。因为被拆迁人手中无补偿协议,有可能会遇到拆迁方不按照协议补偿或者不及时履行补偿的情况。因此,被拆迁人应坚持“协议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相互留底”的原则。协议签订之后,无论拆迁方以何种理由要拿走被拆迁人的补偿协议原件,被拆迁人都不要同意。

第四,补偿不合理,不要签字。无论拆迁方以何种理由催促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人切记,只要补偿不合理,就不要签字。被拆迁人要知道,一旦签字之后,再想争取合理补偿,就比较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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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1、 跟谁签?

被征收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不同,征收主体也会不同。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因此,城市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此,农村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2、 被征收房屋情况

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是拆迁协议的重要组成,尤其是当被征收房屋缺少产权证明的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既是对被征收房屋面积、位置等关键信息的记录,也是确定补偿安置的主要依据。因此,拆迁协议上写明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年限以及附属设施等。

3、安置补偿

拆迁协议中应包括:征收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或另划宅基地)、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及方式。选择安置房补偿的,协议中应明确安置房的具体位置、面积(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户型结构、朝向和房屋交付时间、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特别提醒,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置换时,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明确交房时间、过渡期限,一旦征收方到期无法交付安置房,被征收人仅凭微薄的过渡费根本无法保障生活。因此,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办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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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被拆迁人认为,安置补偿已经谈妥,拆迁安置协议无须费心,直接签字即可,其实并不是这样,如果拆迁方拿出的是下面这七种拆迁安置协议,您可千万不能签!

一、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拆迁安置协议不能签

在我国,一定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拆迁安置协议才算合法,例如国防、外交、政府组织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防灾减灾、市政公用、科技、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府依法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建等。

倘若不是因为公共利益进行拆迁,而是将征收拆迁用来商业开发,这属于违法的行为,不要在这种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

二、没有合法征收文件的拆迁安置协议不能签

我国法律对征收拆迁的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征收拆迁如果是合法的一定要通过上级政府审批(经省政府或国务院对土地征收进行审批,经市、县级政府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发布征收公告征求意见、集体土地征收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进行房屋价值评估、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报批等程序,旧城改造项目一定要举行听证,向被拆迁人听取意见。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拆迁方如果在没有发布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没有取得合法文件,没有公开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的状况下拆迁,属于违法的征收程序,不能签订这样的安置补偿协议。

三、不是合法的签约对象不签

一般是县级政府国土部门来充当农村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合法签约主体,拆迁城市房屋的合法签约主体大多数是专门成立的拆迁办、拆迁指挥部等。在许多地方,乡镇政府、村委会主动来和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一定要记住,乡镇政府、村委会一般是没有权利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这是现实生活中被拆迁人上当次数最多的一个环节。


四、没有填写内容的协议不签

有时拆迁方会把空白的拆迁协议拿出来,许多被拆迁人对这种协议签订的后果不了解,而把协议给签了,这是有着很大风险的,因为协议里并没有拆迁方口头承诺的内容,拆迁方可以随意对您已经签了名字的空白协议内容进行篡改。切记,不要在没有填写内容的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

五、内容残缺的协议不签

安置补偿协议如果是完整的应当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1) 安置的方式(货币、安置房、货币和安置房相结合);

(2) 安置房的位置(四至)、面积、交房时间、产权登记事宜;

(3) 补偿费的构成、金额;

(4) 怎样支付补偿费、支付补偿费的期限是多久;

(5) 待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助费及支付办法;

(6) 不能交房期间的过渡安排(过渡费计算方法、过渡费支付方式、过渡期间、过渡费标准);

(7) 不按期交房/支付安置补偿费用的违约责任;

(8) 对解决方式有争议等。

如果您的协议上没有对上文中的重要部分进行明确,那么您需要着重关注。

六、拆迁补偿款太低不要签字

是否能得到合理的补偿这属于拆迁中的关键问题,许多被拆迁人感到疑惑的原因是不清楚怎么判断钱多还是钱少。提醒您,判断钱多还是钱少的标准是:原来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倘若协议里面写的补偿安置不能保证不降低你的生活水平,那么,是不能签订这样的安置补偿协议的。


七、不能留原件的协议不要签字

签完了协议但是协议原件却没有拿到,也具有很大的风险,倘若协议原件没有在您自己手里,那么证据就又缺少了一项。没有协议原件,签完了的协议就与“空白协议”没有区别了,拆迁方不但可能不认账,还可能改变主意不把足额的补偿给你。所以,一定要和拆迁方说清楚,协议签完之后,一定要把协议原件交给您,不然协议就不要签订。

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要慎重,有条件可以请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审阅,把握风险,宁可麻烦一点,也不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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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条的规定为核心,综合其他法律法规,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决策民主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结果公开原则和住房保障权原则。

必要性原则即所谓的最少侵害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不得超越实现目的的必要程度,也就是说,当要做出一项行政行为的时候,如果有很多可能的选择手段,我们应尽可能地选择产生损害最小的手段。这与我国的谚语“杀鸡焉用牛刀”一语是相似的。必要性原则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我们在实施行政行为的时候必须采取最轻微、产生损害最小的手段;另一方面只有在最后不得不采取激烈行为的时候才能采取激烈行为。

决策民主原则是用于规范决策行为的原则,该原则要求通过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确保决策能广泛吸收各方意见、集中智慧,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决策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同时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民主决策能够增强公信力,有利于社会的团结安定。只有做到民主决策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程序正当原则要求征收和补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合理、正当。程序正当是一个古老的原则,是程序正义的本质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程序方面的要求和国务院在2004年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内涵相一致,同时是对依法行政在房屋征收方面的有力落实。

结果公开原则本质上也属于行政公开、办事公开的题中之义。行政上的结果公开是指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行为做出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需要特定公民执行和服从的最终的结论或者意见。结果公开原则就是要求将这些结论或意见.向社会公众告知。

住房保障权原则是指房屋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的过程中,被征收人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自行或者强行拆除其居住的房屋,其住房权直接受到侵害,这时我们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住房保障的权利。这一原则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征收过程中国家保障“居者有其屋”的义务;二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改善必须具有正当的事由;三是平等对待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四是任何人不因房屋征收而受到非法驱逐。

当今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种矛盾犬牙交错,社会的结构、利益格局等情形日趋多元化。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落实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每一项决策和决定的出台务必考虑客观实际情况,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巨大的不良社会影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通常,政府做出征收决定前,都会衡量各方面因素。比如,某市政府基于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考虑,在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后,决定对某地区进行征收,以方便市民的生活。在履行了一系列的程序之后,市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公告,在市民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市政府开始展开各项征收补偿活动。每家每户根据原有面积大小进行适当补偿,在征收过程中,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等基本权利,得到了广大被征收人的支持。具体的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是:对有个人住宅的,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采取货币补偿的,房屋的价值根据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对于符合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采取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征一还一的原则进行安置房产权调换,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或高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安置房销售价格,实行补交购房款或退赔补偿款。对无个人住宅的,但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前,确实在被征收房屋实际居住达1年以上,符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给予住房保障。这些措施使被征收人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上述市政府的行为,就是切实遵循房屋征收五大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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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邀请,关于拆迁协议要注意的事项还是非常多的。以下是个人的部分理解,希望对你有用;(喜欢的可以转发评论,谢谢)

首先要注意关于拆迁单位:第一点、拆迁房屋需要有拆迁许可证,要明确拆迁单位是否取得了国家政府部门的许可;第二点、明确拆迁单位的拆迁资质,单位的资金、信誉等因素;

其次要注意合同签署的有效性: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再次就是合同内容:《拆迁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合同内容还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等内容,该内容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项内容。

还有就是拆迁协议的补偿事宜: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有就是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个方案涉及的还有就是回迁方式以及赔房比例。回迁的话还有一个就是房屋交付时间明确、交付标准、补偿款的支付约定等;

最后的一个就是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清楚,被拆迁方一定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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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拆迁协议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要弄清楚是国家为建大型工程项目还是房产开发商为建房产项目而动拆迁,了解清楚可以知道未来是否获得完整产权。

2:建成的小区是否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如果没有物业管理,未来小区的环境可想而知了。

3:有物业管理,管理费是多少,物业管理费怎么收?物业管理对小区承担着什么责任?

4:拆迁的赔偿方案,赔偿比例怎么算,对比一下当地有其它地方拆迁的,赔偿是否相同。

5:拆迁安置房的质量标准和装休标准是什么?质量是由哪些国家单位监督?

6:安置房何时可以交付使用,是否可以获得完整的产权?获得完整的产权时需不需要再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需要交多少?

7:房产交付使用后,多久时间可以拿到完整的产权证?若到期产权证未拿到,开发商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以上是本人的经验,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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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土地征收中的重要环节,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这一环节稍有不慎,就极易导致你应获得的补偿严重缩水,甚至无法兑现。在明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注意,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是否满足并具备了以下这些条件与要点,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不具备这些要点,千万不要着急盲目地签协议。毕竟,协议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再想通过法律途径推翻、反悔的可能性的确是不大的。

其一,补偿安置内容达到自己的合理预期

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屋征收部门采取威逼利诱、哄骗等方式,使得部分被征收人在补偿安置内容没有达到其合理预期的情况下,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一般而言,只要你签字了,就视为你同意了,被征收人后悔了,想要证明自己当时并非自愿签订协议是非常困难的(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判例,这一主张的举证义务显然在于被征收人一方,而在“胁迫”发生时往往被征收人又无从固定证据)。在此情况下进行维权,难度极大。因此,如果协议中的补偿安置内容没有达到你的合理要求而“逼签”的程度尚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就坚决不能签字。

其二,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的补偿内容及补偿方式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其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应当和征收部门就具体的补偿内容及补偿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明确补偿的标准、金额、支付的时间。如果选择安置房作为补偿,还应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安置房的位置、户型、面积、楼层、朝向以及房屋的交付时间等等。只有明确、详细地约定了补偿内容及补偿方式,才能使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保障。笼统地表述为“依据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执行”是存在较大风险的,尤其是一些方案本就不够严谨、老实甚至憋着算计你的前提下。

拆迁补偿协议

其三,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

除了补偿内容及补偿方式,违约责任也是协议中的必备条款。即使补偿内容、补偿方式再合理,也需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来保障,否则前面的补偿内容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补偿协议约定的越具体、越详细,对被征收人就越有利,尤其是对征收部门违约责任的约定。很多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都是征收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往往忽略了对其自身违约责任的约定。在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是征收部门未按期交付安置房,在超过约定的过渡期后,仅支付双倍过渡费,没有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这使得被征收人的权益严重受损却很难得到有效的弥补。可见,约定详细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是保护被征收人救济权的重点。

其四,被征收人自己手中一定要留有协议原件

房屋征收部门经常会以需要上级部门审批或者带回去盖章为由,将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全部拿走,之后就出现了补偿协议内容被篡改,或者征收部门不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等诸多问题。这时被征收人手中却没有协议,对自己的主张根本无法找到有效证据,造成了维权障碍。在一些案例中,通过诉讼等途径要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路居然都会走不通,签得好好的协议就这样“飞”了。

此外,实践中还出现了协议签好后,被征收人手中未保留协议,征收部门将房屋拆除后又告知当事人,上级领导没批准此前签订的协议,此前的协议不算数这样的荒唐事件。因此,在明律师再次强调,协议一定要当面签订,按一式几份印制,征收部门同时签字盖章,互相保留所签订的协议。被征收人自己手中务必保留一份协议,这样才能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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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爱土拆迁律师团来为你解答:

那些注意事项,总结起来,以下问题要十分注意

1、不要签字。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难度就很大了。(不要等签了字再说不合理,你签字就表明你认同这个协议,要特别注意也不要在空白协议上面签字!)

2、合法资格。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您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将来极有可能无法履行协议,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3、了解补偿。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比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4、合同履行、违反责任。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这种约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跟拆迁方约定好,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按时安置房屋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避免到时候拆迁方任性违约。


关于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点就总结到这,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套路多,一定要看清协议再签字,不要等签了字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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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答案说的挺全了,其实拆迁是好事,但是随着政策的变化,现在的拆迁有部分是直接安置回迁房,所以在选择的时候尽量要求货币补偿吧。

说实话因为安置房质量参差不齐的不太建议选择。

首先因为安置房需要很快的时间建成(因为资金压力等原因,越早建成对于开发商而言越节省成本,缩短工期及人员来进行商品房开发),所以一般程度上安置房质量都不是特别好(个别或者部分资金压力不太紧张的开发商不在此列)。

当然,看好安置条款是必要的。

祝你早日住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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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不要着急,签字前先看看以下几点有没有全部落实好:

1 看看拆迁补偿条款,根据上面的补偿项目和家里具体条件,重新审视有没有漏掉的,测量尺寸是否准确。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小小的窍门:测量的时候尺子尽量放松。如果能自己拿尺测量最好,不能的话一定要看测量人员是不是把尺拉得很紧,这样的可以要求重新测量。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2 拆迁安置协议要仔细看看。比如过渡费怎么算,购回迁房超期怎么算。购回迁房的话,房子面积,结构,物业方面,房子产权等问清楚。

3 如果是农村,除了房子,田地也是要考虑考虑的。怎么赔偿,大人小孩怎么算等。

总之,拆迁签订合同前拆迁方给的所有合同,所有要签字的,务必逐条逐款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