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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10年,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否应给劳动者一定的工龄补偿?

2020-11-12 09:02阅读(60)

在公司工作10年,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否应给劳动者一定的工龄补偿?:工作10年是一个不少的年限了。如果有补偿,那就是10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为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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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0年是一个不少的年限了。如果有补偿,那就是10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为最后一年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

理论上来说,个人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如果你主动离职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就可以拿到补偿。该条规定,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所以,如果想拿到补偿,你主动离职的原因就要往以上法定的情形靠,把主动离职的原因归错于公司,这样你就可以拿到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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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主动辞职恰恰在法律层面是没有工龄补偿的,但如果公司够义气,可以在道德层面以及内部制度层面给员工一定的工龄补偿。比如Oppo、Huawei等公司,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公司都会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龄补偿N个月的工资,只不过这样做的公司风毛菱角。通常情况下,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不会给主动离职的员工任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员工被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层面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是按照员工工龄计算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法律不支持补偿。

所以,你在公司工作10年,现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办法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工龄补偿的。

你知道为什么员工主动辞职没有补偿,而公司主动辞退、解除或终止员工的行为却要支付补偿吗?这是公司如果主动辞退、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工作,属于公司存在过错行为,所以法律会规定公司应当给予无过错一方(即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员工主动辞职属于员工自愿行为,与公司无关,更不涉及公司的过错,所以公司是没有理由和义务为此支付补偿的

如果你真的想拿一点钱离职,那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你一直做到合同到期,然后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不想跟你续签合同了,要跟你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你可以根据情况获得10个月或者20个月的工资补偿。第二个办法:你一直做到合同到期,然后主动终止合同,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而领取失业金。

总之,你在公司工作10年了,如果你主动提出离职的话,在法律层面上公司是不可能给你工龄补偿的,除非公司自愿给你,否则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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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南回答

还真有这个可能。

当然从法律角度,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这一点大家观点应该一致。

不过鉴于实际操作中,很多单位因为在签订合同时极少注意劳动者满10年要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失误.........

我咨询过的企业中,百分之九十的人资不会特意操心员工在单位是否达到工作10年的年限,更不会主动与劳动者换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

如果你是单位,最好将这个漏洞补上

如果你是劳动者,可以以此离职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

其余情况下,只要单位不存在过错,是没有补偿的。

我是何南,善于发现机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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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既然是从法律层面分析,职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补偿,这个需要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是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规定,只有劳动者根据第38条规定的情形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或其他理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从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所以,能否获得补偿,则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照,看看提出辞职的要求是否符合上述情形,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劳动者无法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更多是用人单位从情感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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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提出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了,不一定是无经济补偿的。

一、如果劳动者在离职理由上写的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自己另有发展等,那在法律层面上是认定为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无法定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然,既然员工干了10年,可以打打感情牌,看公司老板的心情决定给还是不给。

二、如果离职原因写的是如下方面,在法律层面上可以认定为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1.工作10年了,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10年,公司已经和员工签了2份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让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3.工作10年,公司从来没有给员工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被迫离职的,依法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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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主动离职,想要公司补偿,有这种想法的人,潜意识里认为自己为公司工作是为公司做出了无私贡献的,是公司占了我的便宜的。

那为什么你不能反过来想想,公司是给你提供了一个发挥自己的平台,给你提供了能够养家糊口的薪水,还给你交了这么多年的社保呢?

咱们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就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大家好聚好散。只要公司没有对不起员工的地方,我们另谋高就时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这10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1、没签劳动合同;

2、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签;

3、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4、没按时发工资,没发够工资;

5、没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6、公司里的规章制度违法;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员工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8、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有以上这些情况,并且因为这些情况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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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答案:在公司工作10年,主动提出离职,在法律层面公司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前提是企业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而且辞职原因是个人原因。)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自己主动离职企业方是不需要给任何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员工主动离职企业是必须给员工支付补偿金的:这种情况就是企业违法在先,并且这种违法是劳动合同法定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次如果企业方自己违法在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企业,只要递交辞职报告就视为已经完成了法定的辞职程序。

但是在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的辞职报告理由一定要明确,辞职理由不能是因为自己家中有事或者类似个人原因,这种理由对后续的经济补偿金判决是不利的。

当然在你的辞职报告里面需要明确的还有第二点就是个人诉求,因为你企业方违法行为在前,所以我个人才会发生辞职行为,故提出企业方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与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该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月工资是指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了年度奖金,绩效工资,提成等以货币行为发放到工资卡上现金)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在企业方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员工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无论是在企业工作多少年,都是没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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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鱼观点: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题主主动提出离职,公司不需要给你一定的工龄补偿,但是不能避免一些人性化的公司会给老员工工龄补偿。


劳动法规定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个人提出离职,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无论你在这个公司待了多久的时间,这个离职都不是公司层面造成的,所以公司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按照10年的工龄时间去计算,公司得支付你10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这是一笔较大的开支,由于是你主动提出的离职,没有特殊情况便不能得到这笔赔偿,那么有哪些情况劳动者主动离职能得到经济赔偿金呢?

  • a、公司没有按照要求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提供劳动合同中所提到的劳动保障条件。一般来说都是签3-5年,最后转为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离职发现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签署了,但是没有履行相应的条件,这个公司是要给出赔偿的。
  • b、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是缴费社会保险,就是我们说的没付工资,和没缴费社保等等。
  • c、公司作出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儿,违反了法律法规等等。
综上:就是公司层面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履行各项的条件,属于公司方面的过错等情况,劳动者在主动的离职的时候以此作为凭证才能要求公司给出经济赔偿。如果公司一方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那么劳动者将得不到赔偿。

如鱼建议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做错任何事情,题主又想得到一定补偿,那么如鱼建议题主还是不要主动离职,多方询问一些法律顾问,等到签署的合同期满,那个时候如果公司不想留你,不与你签署续签,那么你就会得到经济赔偿金。

并且一般公司都为员工购买了失业保险,那么你可以一直工作到合同期满,然后主动离职,再办理相关手续,去领取失业保障金,这个也是一笔保障,但是这个过程相对来说比较麻烦。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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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工作一辈子,自已辞职公司也不会给仆一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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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因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一、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比如自己创业、因家庭原因、找到新工作等,不用支持经济补偿。
  • 以个人理由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可能还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 在现实生活中,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社保费、不支付加班费、在有毒有害环境作业无安全防护等现象,劳动者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主动离职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下情形:

①不缴纳社保费的;

②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不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的;

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危险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的。

三、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不用提前通知公司?

  •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 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离职的,不用提前通知,但是需要通知用人单位,不能不辞而别。
  • 对于用人单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等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危及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用人单位。

四、关于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满六个月的,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给予半个月工资。
  • 离职要找准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或者虽然不再支付经济补偿的违法行为,但是职工没有以次为由离职的,可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 在你离职时,用人单位可能让你写主动离职申请,这个是不能写的。主动离职时,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只要通知即可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