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 > 法院执行时,会连利息一起执行吗?

法院执行时,会连利息一起执行吗?

2020-11-07 09:32阅读(63)

法院执行时,会连利息一起执行吗?我借10万给人,约定利率6%,对方赖账,15年后,法院判决对方败诉还钱?:提问的利息没有说明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根据不同的情

1

提问的利息没有说明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根据不同的情况简单回答。如果是月利率6%,那么肯定超过国家规定的年利率24%的规定,只能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果是年利率6%,那么可以直接计算利息。利息的种类除了直接的判决的利率标准,还有迟延履行的惩罚性利息。

判决书判决项除了偿还本金10万元,利息也许是按照年利率24%,如果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月利率6%的情况;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就是按照年利率6%计算,一般判决书在判决结果会写明在多少日内偿还本金,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利息,按照年利率多少计算。执行部门一般也是严格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会计算利息和本金的总额,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

除了判决书直接写明的本金多少及按照什么利率计算利息,其实只要涉及金钱给付的都还有一段话也是直接影响执行数额的,即迟延履行后加倍利息的惩罚,一般在判决书结果下一段,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不按照本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会依照民诉法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的利息。对于如何计算迟延履行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简单说,迟延履行的一般债务利息就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利率数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以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履行的除了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债务为标准,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五,再乘以延迟履行期间。例如,在规定期限内有50000元没有履行,且超过了60日,计算办法就是50000×0.015%×60,当然,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还是先计算判决书写明的本金和应该计算的利息,然后才计算加倍惩罚性利息。

2

感谢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一、15年前借出去的10万元,出借人想本息都执行回来,自己要先赢官司。

1.如果借条约定偿还期限,出借人15年后起诉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可能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若出借人无诉讼时效中断证明,法院会驳回出借人的起诉。

2017年10月1日之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假设出借人于2003年1月1日借款10万元钱给他人,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为2004年1月1日。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出借人诉讼时效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月1日止。出借人起诉后,借款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出借人无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向借款人催还借款证据、借款人同意偿还借款),法院依法驳回出借人的起诉;出借人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的,法院不支持借款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自2017年10月1日起,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出借人15年后起诉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不成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偿还借款,就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借条约定利率不高于24%年利率,法院会支持原告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请求。出借人胜诉后,借款人逾期不履行的,出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履行判决。出借人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

我是律师,愿意回答法律,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互动评论!您认为我回答有道理,请给我多点个赞。

3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去阐述。从法院判决层面和实务了结债务纠纷层面。

经济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层面:

1.法院在债务纠纷审判过程中,如果债权人方胜诉,一定会将本金、合理的利息,以及滞纳金等等都判决入内。

2.合理的利息是依据原来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但是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息24,法院会依据借贷情节,自由酌定判定利息。同样滞纳金和罚息,也是参考合同约定或者法院自由裁定。但是这两者一定会在判决书都有体现。

实务操作了结执行判决层面:

1.如果借款人在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后履行了判决,那相当于债权人得到了全面的补偿和保护。

2.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已生效判决,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就会启动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执行其实也会将借贷双方拉在一起进行协商还款。所谓席上,就是以法院判决书金额为上限,能达到双方协商和解,了结此项判决。

3.这样一来,在实务操作中,很多时候都是看债权人的意见。有些债权人想尽快拿到钱,可能就会让步,甚至有可能豁免一部分本金,那利息更加豁免了。有些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坚决不让步,那有可能就得到全部补偿。大部分实际操作中,法院都是两边各让一步,来调解协商。

4.但是如果一旦在强制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承诺,即使金额低于判决书金额,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再不能反悔。如果债务人不按此履行,法院现在可是动真格的,一定会将它进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总结一下,因为是民事纠纷,所以每个阶段都会有调解和解,达成一致即可了结。基本上债权人拿回本金和合理利息即可,想拿到罚息或者滞纳金都不容易。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时候会比较强硬,一定要将所有款项都拿到。

德先生将金融和投资,由专业变得通俗,觉得好,请关注我,再多点点赞。

4

法院执行的时候是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判决书里有的内容就会执行,没有的不会执行。

举例:

法院判决甲赔偿乙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7万,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付清,逾期未付清,逾期部分按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

具体执行的时候,查明被告已支付赔偿款7万。则法院执行的内容就是20万元,从判决生效十日起至执行到位,按日利息万分之1.75计算利息,大概折合年利率6.4%,的确够老赖们消受的了,因此,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拖绝不是个好办法。

具体到本案,本金是10万,15年利息是90%,则本息合计19万。法院判的话,一般是判偿还19万,逾期不履行,19万元按每日万分之1.75的利息计算利息。

5

法院执行时,会连利息一起执行吗?

利息会一直执行,并且按规定也要一起执行。我们都说执行,那执行的依据便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一般来说,法院执行是个程序性工作,不再针对原先的事实或法律关系等进行审理认定。若是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或法律关系有异议,这个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来救济。当然,若是对于法院执行行为或被执行人标的物有异议,那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以及因此产生的复议或执行异议诉讼来解决。

所以,我们在说利息,其实是有两种。一种是法院生效判决有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债权债务纠纷基本都会涉及利息问题。但主张利息这个属于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在起诉时候没有主动主张利息,那法院便不会进行判决。当然,主张的利息过高超过法律保护范围,法院也会主动进行调整。第二种则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是指没有按规定履行判决义务而应当支付的利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利息属于法定利息范围,是我们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一种惩戒行为。按规定,这个利息的标准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这个利息标准其实相对较小,特别是对于金额本身不高的纠纷,那计算出来的金额基本可以忽略。

6

法院执行的是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时必须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执行,无权自己决定执行还是不执行。因此法院执行时会不会连利息一起执行,要看作为执行的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里支不支持利息。如果支持,那没法院会连利息一起执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除非明确约定利息,否则视为无利息。你在借钱时既然和对方约定了年利率为6%,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对方意志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须在起诉状或开庭时主张对方支付利息,否则法院不会审理利息的问题。

如果对方未按照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你除了可以主张利息之外,还可以主张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到实际履行日为止。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7

这个问题,我看到下面有不少人回答的非常专业,我从案件的实际内容出发,给大家通过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下,来回答这个问题。

1、首先是法院执行案件的利息,先分为法院生效判决的利息,判决书生效判决的利息,是从判决书生效的时候,在15天内履行判决书内容,这个利息就是按照法庭庭审的利息计算,被执行人按照生效判决书的还款金额,去偿还欠款就行了。

2、其次是法院生效判决书后,被执行人未按照约定进行还款,且已经超出履行判决书时间,并且超出时间期限不长,原告同时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拍卖,司法划拨,欠款人账户里面的资金被强制执行,这个期间的利息,法院并没有计算超过判决书的欠款利息,依然按照生效判决书的利息,进行执行欠款,说明法院有时候会考虑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会减除被执行人的承担利息,但是有的地方法院对收取的利息,执行情况不一样,因情况而定。

3、最后是法院生效判决书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并且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或者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经过很久甚至多少年后,还没有履行本次案件的还款义务,那么这个时候,法院执行回来的欠款,是按照从生效判决书到已经被执行回来的欠款中增加已经执行案件的利息。

总结下,法院执行案件中,对于欠款内容,是根据还款时间来定,因此对于被执行人来说,早早还款,就能减少很多生效判决书的欠款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时候,尽量协商执行的利息内容,否则这些利息对于被执行人可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8

法院执行案件,是根据判决书判决的内容执行的,判决书判令债务人承担本金及利息的,法院执行时就会连带利息一并执行。

法院执行必须有可依据的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判决书,判决书上没有判利息,执行时就不能执行利息。

所以,在诉讼中要注意,列诉讼请求的时候不要落下可主张的项目。

北京郭广吉律师为您答疑解惑,欢迎关注、交流。

9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能执行多少钱不是在执行阶段确定的,是在法院判决阶段有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最终判决偿还多少钱之后,出具判决书,当判决书生效(判决书下发15日后生效)之后,再由债权人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的金额就是法院判决的金额。

你借了10万元,利率6%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如果是年利率那么法院肯定会支持的,如果是月利率,那么年利率是72%,我国法律支持的年利率在36%以内,其中24%以内的利息必须偿还,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区,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法院不强制要求偿还,而超过36%的利息就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利息了,并且就算债务人要求归还超过36%的利息的法院是会支持的。

10

执行利息必须的呀,但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可以商量协商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