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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可电子取证吗?

2020-11-06 13:08阅读(61)

法院认可电子取证吗?:法院是认可电子取证证据的。《规定》第11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取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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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认可电子取证证据的。《规定》第11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意味着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效力取证方式得以确认。二、完善电子数据证据的举证方式《规定》第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将在线电子数据上传、导入诉讼平台,或者将线下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进行举证,也可以运用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数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明确了电子数据证据提交的具体方式,即通过上传、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并举证。微版权的取证技术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并与公证处联合开发了“取证保V2.0”。当用户通过互联网进行取证时,系统会自动获取当前标准时间,并把相关信息进行区块链上链记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使维权证据链更完整。目前,微版权的取证技术和存证证据已被司法认可,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蒙高院、陕西高院、无锡中院等全国各大法院官宣采信,助力原创企业和个人用户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