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刽子手的收入如何?砍一颗头相当于多少钱?:刽子手是很有钱的。想了解刽子手这个行业,推荐大家看看莫言先生的《檀香刑》,里面的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
刽子手是很有钱的。
想了解刽子手这个行业,推荐大家看看莫言先生的《檀香刑》,里面的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的老刽子手。他很有钱,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俨然是本乡的首富。
但是虽然有钱,刽子手在旧社会绝对不是个好工作。
如果从收入上讲,刽子手赚钱是很多的。古代的刽子手杀一个人给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清末的刽子手,每杀一个人给四块银元。这个收入在当年已经很不菲了,普通劳工一个月才赚半块银元。
但是,这个钱不是随时能赚。古人讲究天时,一年之中,冬、春、夏都不能杀人,只有秋天可以杀人,而且刮风下雨都不行,只有晴天才可以。普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判死刑之后关在牢里,准备“秋后处决”,在术语里这叫做“斩监侯”。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会马上处决,这叫“斩立决”。不过这种一般只适用于造反的大罪,多少年都碰不上。所以刽子手每年只需要“工作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外,他们只拿基本工资。
但是,官府的收入并不是刽子手的全部,大头在后头。
根据古人的笔记小说记载,古代官府里的衙役几乎都是靠贿赂过活的。绑人的,打板子的,看监狱的,都有各自的贿赂来源,刽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刽子手的贿赂来自于哪呢?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首先说,刽子手是个绝对的技术活,不是像看起来那样手起刀落就可以的。人的身体组织是很坚固的,杀人并不好杀,也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
古代刽子手,练的就是刀功。初期会拿冬瓜练手,要求一刀下去正好劈成两半。后来用鸡鸭鹅狗,用杀动物来见血。而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是用宣纸下面垫一块肉,一刀下去,宣纸不破而肉尽碎。如果练到这个程度,就说明把功夫练到家了。
为什么要练刀功呢?主要是为了索贿。
同样一个人,同样是斩首,我可以让你一瞬间就死掉,也可以慢慢的把你的脑袋锯下来,生死的痛苦全部掌握在刽子手手中。
这种情况下,只要犯人家里有一点力量,都会行贿刽子手,给犯人求个速死,而且这个贿赂事关重大,数额自然小不了。
至于最有名的大刑——凌迟,这里面的讲究就更多了。
凌迟按照规定,是要割上三千六百刀的。不过按照记录,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犯人能够割满三千六百刀。不过只要刽子手诚心,割个几百刀还是做得到的,比如明朝的太监刘瑾,判凌迟之后被割了一千多刀才死。
这种被判凌迟的犯人,家属(如果有的话)一定会给刽子手一笔重贿,让刽子手在割几刀的时候就“意外”一下,早早了结犯人的生命,不要让他遭受太多痛苦。
不过,有资格做凌迟的刽子手,一般都是刽子手中的顶级人物,不会太缺钱。而被凌迟的犯人,大多数都是因为造反,这种情况下犯人不会有家属,就算有家属行贿,刽子手也不敢收。
不过,就算刽子手有钱,但刽子手和衙役、捕快一样,属于贱民。在古代社会中,这些人虽然可以通过权力获得一定的钱财,却被看做是绝对的下等人。唐朝规定,家中有人做衙役的,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而刽子手的地位,很多时候连衙役都不如。
所以,现代的死刑执行,很多时候都会由多个人执行(枪毙除外)。在一些国家,电刑和注射死刑,都会由三个人同时按下按钮,只有一个按钮是真的。为的就是让人有安慰作用,防止有杀人的心理阴影。
“刽子手”这三个字可谓路人皆知,既朝廷专司杀犯人的行刑者。
“刽子手”是古代喊法。现代人谓之就是行刑人。 虽说都是行刑人,但古今行刑者杀人手段却大相径庭。一枪毙命叫杀人,一刀结果也叫杀人。然而恐怕古代刽子手行凌迟刑时,对犯人千刀万剐的技术,且不到最后一刀犯人不死的手段,现在人恐怕是学不来的。
严格地说,古代刽子手可是个技术活儿,有技术高下之别。胆肥无情冷血且不必说,还要具有相当的经验和技术。要当个合格的刽子手,绝非一日之功。
比如明崇祯皇帝下令对袁崇焕凌迟处死,既千刀万剐。刽子手将袁崇焕千刀万剐。处刑那天,菜市口万人空巷,围满了吃瓜群众,一个个等着食其肉寝其皮以解恨。不为别的,听说他是大汉奸!
刽子手剐下来的肉,那是待价而沽。围观者争抢用碎银子买他的肉和着烧酒吃。从袁崇焕身上剐下来的肉,一钱银子才能买到指甲大一片,他们吃一口骂一声“汉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汉奸”才被最后杀死,其内脏也被众百姓哄然抢光。这些吃瓜群众丢的碎银子,都到了刽子手口袋里。技术好,自然代表收入高,古今一样。能行凌迟之刑的刽子手,也算是在刽子手一行里,登峰造极,技艺炉火纯青了。
(等待凌迟的犯人)
因此,刽子手是在编吃皇粮的,每月薪水都有不菲薪水不说。但也有别的灰色收入,即有人给他们背地塞银子。
那时处决犯人多是砍头。一些受刑人的家属为了让亲人少遭罪少痛苦(因为有一刀砍不下头犯人还死不了的例子),提前就给刽子手塞些银子,叫他做的利索干脆点,争取一刀毙命,死得痛快,免得不得好死。
刽子手收了钱,为了给犯人家属意思一下自己有区别对待。会穿一身白绸子裤褂,在犯人身后反手持刀用力横着一抹,与此同时往其后背踹上一脚,犯人首级落地,躯体便栽进前面事先挖好的坑里,而刽子手衣服上不带一滴血。以视其干净利落,不给犯人留痛苦,不挣昧心钱。
(收了钱穿白卦的刽子手打算手起刀落)
到了满清,刽子手都是一高薪的职业。虽说行规是杀不过百,但不怕忌讳的人简直可以赚到发。据满清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亲述,其底薪至少有一个大洋每月。此外每砍一个人,额外有三个大洋的收入,如果一个月砍了两颗人头就有将近7个大洋的收入。在那个年代,七个大洋的收入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大半年的收入了,除此之外,这只是刽子手的固定收入,还有一些犯人家里送的钱,各种灰色收入,比如连犯人血都能卖,民间迷信人血馒头能治病呢,这些都是直接进入刽子手的口袋里的。
(邓海山)
《英国人眼中的中国的酷吏》记述清末刽子手一事。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后来我与刽子手简短地交谈了几分钟。他告诉我,当刽子手并不是他的职业,这只是一份临时工作,换点外快花花而已。但现在这个工作已大不如前了。先前他每砍一个人头,就可以获得两元钱(大洋),现在却只能得到半元钱。在这样的一种价格下,当刽子手是很不划算的。
看来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兴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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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刽子手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但是这样的人其一生也是相当悲惨的。
咱们先说说刽子手的收入。
刽子手和捕盗的小吏一样,在古代都是贱业,但是当刽子手有一个好处,工资高,收入来源多。
刽子手是以杀人为业,古代人多迷信,认为杀人总会带来恶报,死后会有阴报啥的,因此想让一个人当刽子手,那现世的回报就必须得足够多。因此刽子手明面上的工资本就比一般小吏多。
除此之外,受贿也是主要经济来源,这里的受贿,不光有被行刑者家属的贿赂,还有仇人的贿赂。家人自然是希望能少受点罪,或者是给沾点皮毛留个全尸。
仇人自然是想让被行刑者多受罪。基本是这么个情况,一个刽子手自然砍头水平是很高的,就算家人不行贿,自己也争取一刀毙命。但是如果有仇人出钱买罪受,那就是用钝刀,砍得你血流一地还喘气。如果两边都出钱,那就一看谁势大,二看谁钱多。
但是刽子手的一生也很悲惨,基本就是师徒俩人过一辈子。姜文曾拍过一部电影,男主被村里人撺掇着出去杀了俩人,结果回来后,以前的情人不搭理他了,村里的长辈,同辈朋友也是见他绕着走。
这就是刽子手的写照,成不了家,没有朋友,没有人敢接近他。一个人挣多少花多少,孤苦伶仃一辈子。
中国最后一个刽子手叫邓海山。
根据他自己的叙述,这份工作有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还不低。
工资不低的原因第一个是因为这是个技术活,行刑的时候必须一刀砍死,否则一刀一刀的砍,有损朝廷颜面,所以必须勤学苦练。
第二这活工资低了根本没人干。因为中国人认为这个工作杀人,有损阴德,要遭报应的。而且社会地位也低,真的是连乞丐都不如,因为大家嫌弃他们不吉利。
邓海山到了老年相进民国的善堂,就是民国的养老院,竟然不被接受,大家就认为他不吉利。
除了基本工资他们还有灰色收入。
一方面来自犯人家庭。
犯人家庭希望留个全尸,给刽子手送点钱,刽子手就会下刀的时候,留点皮毛在上面。
或者犯人要被凌迟处死,给刽子手送礼,刽子手就会提前一刀毙命。
另一方面来自社会上。
鲁迅在《药》这个小说里,华老栓就是给刽子手送钱,才能拿到人血馒头的,这在古代还真有不少的需求量。
但是刽子手行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生最多杀99个人,杀多了必然要遭报应,这就要求,刽子手必须在99个人之后退役。所以许多刽子手平常都自己有个营生,做个小卖卖啥的。
(《一代宗师》这个忠心耿耿的老家人原来就是刽子手,后来被宫家收留了)
刽子手是古代从事处决犯人这一职业的人,他们收入较高,较为富有,但是社会地位较低,受到人们的鄙夷。这是因为在传统观念下,刽子手们手上沾了太多的鲜血,损伤了他们的阴德,而且身上沾染了晦气,所以普通大众都并不愿意和刽子手来往,但这并不意味着刽子手是一个人人都可以从事的职业。
刽子手也是需要经过长期训练的,并不是简单的“手起刀落”就可以从事这一职业的。首先,刽子手们需要强大的基础功。据说,刽子手初期是用冬瓜来练手的,要练到一刀下去冬瓜正好被劈成两半的水平。然后才能逐渐用鸡鸭鹅狗等生禽来锻炼,这是为了锻炼他们的胆量,并让刀子见血。他们先从小动物练起,然后慢慢的就是牛、羊等较大的动物。据说以前的顶级刽子手可以做到“肉碎纸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宣纸上放上一块肉,一刀劈下去,宣纸一点都没有破,而肉却被斩开了,这样就达到了刽子手的最高境界。
其次,刽子手们还需要强大的勇气,他们毕竟面对的是一个个活人,手起刀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会消逝,因此在早期他们需要一定的胆量。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对杀人的恐惧会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害怕与恐慌,因此很多刽子手到了晚年就金盆洗手了。
刽子手们的工资比较高,但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愿意做这一行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除了极其贫困的人,没有什么人希望自己背负那么多的杀孽,尤其是在古代,封建迷信盛行,愿意做刽子手的人就更少了。在古代,对于行刑有着严苛的规定和要求。古代的人们相信神灵的存在,也讲究时令。因此,一年之中只有秋天可以行刑,因为秋天带肃杀之气,因此刑场也被称作秋场。并且,只有晴天才可以执行死刑。一般来说死刑犯们都是执行“秋后处决”,“斩立决”的人只占少数,难得一遇。所以大部分时候,刽子手只在秋天的三个月工作,在这段时间,他们按照所砍人头的多少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其他时候,他们只有基础工资可领。
但是,官府给的工资绝对不是刽子手们财富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富有主要在于犯人亲属的给予的灰色收入。稍微富裕的家庭,为了让犯人的痛苦更少,一般都会偷偷贿赂刽子手,希望刽子手能够一刀致命,让犯人没有那么痛苦。还有些希望留有全尸,以便安葬的也会找到刽子手,希望他可以收住一力,留下一层皮把头和身子连着。这时候,之前的辛勤练习就派上了用场,因此刽子手是比较富裕的,因为贿赂的钱财一般不会太少。而如果没有人贿赂,犯人痛不痛苦,就要看刽子手的心情怎么样了。
综上所述,砍一颗头多少钱是没有明确标准的。但是,刽子手利用这些“灰色收入”也是十分富有的,不过他们的社会地位还是很低的,他们的后代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他们自己也被人唾弃。很多刽子手到晚年都过着孤苦伶仃、凄惨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其他人都觉得他们身上背负太多的杀孽,会不得善终。他们很多人连妻子都娶不到,最后只能孤独地死去。钱财买不到世界上珍贵的那些东西,尽管刽子手有钱,他们还是买不来亲人的陪伴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刽子手,在刑场上,随着监轩官威严的一声“行——刑”,刽子手慢慢的举起鬼头大刀,手起刀落,刹那间,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刽子手杀人如同杀鸡,无论好人坏人,在刽子手的眼里,就是西瓜白菜。刽子手,古代一个让人听了就胆战心惊的职业,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创子手比阎王爷更让人害怕。毕竟阎王爷是谁也没有见过,而刽子手则是现实中的真实存在。
对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来说,杀人是让人内心恐惧的一件事,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也不愿意去杀死别人的,那怕这个人和自己有仇。更不要说去砍下一个与自己无怨无仇的人的脑袋,这得有多大的胆量,内心多么的强大。
刽子手以此为职业,收入肯定不会少。一是凡是干这个行业的人,肯定会人人敬而远之,没有朋友,注定一生孤独,谁愿意和他们同桌吃饭,拉呱。据说刽子手一生也找一不到妻子。试想,谁敢和这种人同床共枕,那得有多大的胆子?
刽子手的手入肯定不低。做为大多数人宁可饿死也不去做的一个职业,肯定会高收入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收入高,就能找到人,况且是合法的收入,砍头也不是天天干。
据清末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回忆,在火枪代替斩刑之前,在他任职的长沙县衙里,像他这样的刽子手有5个,每个人每砍一颗头得2两银子。
清末一两银子合现在人民币150~220元左右。换言之,刽子手每砍一颗头应得300~440元人民币。
如此看来,古代刽子手的收入还是相当高的。(清朝一个县令的年工资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小米)
其实不然,古代的刽子手收入并不高,为什么呢?这是刽子手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刽子手虽然也算在编衙役,并不是每天都有砍头的任务,没砍头任务时就靠微薄的工资生活。
刽子手为何只有三个月有砍头活干呢?原来古代行刑都集中在秋后问斩。(特别案子如谋反罪除外)平时邓海山和其他4个人就在衙门里歇着,打打纸牌,喝点小酒,只要不出衙门就行。偶尔也帮着捕快办案子,这属于借调,不是常态。
古代行刑有许多说道。根据“天人合一”的理论,古人认为秋季是万物萧条,满目疮痍的时候,不是有句话叫做秋风扫落叶吗?此时人的阳气和季节一样处在最低点,这个季节砍头更容易“魂断命绝”。
另一个原因就是这时候农忙过去了,人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去围观杀人现场,能起到传播和杀一儆百的作用。
即便三个月内也不是一个人去执行任务,犯人多时都去,犯人少时5个人抽签决定,谁抽到红签谁去,这叫出“红差”。
由于其他4个人家庭条件比邓海山好一些,这4个人都不愿意出红差(杀人),出红差虽然挣的钱比平时多,但杀人有损阳寿。
做刽子手这一行有个规矩,那就是杀人不能超过100人,杀够100人后必须转行,做刽子手的都是一些社会上的懒散之人。挣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悠哉悠哉的生活就行。
由于家庭条件不好,每次邓海山都抢着去。所以邓海山挣的钱比较多,杀了差不多300个人。挣了12万元人民币。
<邓海山>
邓海山干了10年的刽子手,每年也就1.2万元的年收入,亲们想一想,他的收入算不算低收入人群?当然还有一些基本工资,但他还要消费,一年下来他能攒下多少钱呢?
要买房娶媳妇根本不够,所以邓海山打了一辈子光棍,晚年很凄凉。
古语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做刽子手里面也有许多学问。比如聪明的刽子手会练就一手绝活,那就是能随心所欲的折磨犯人。
犯人家属给他行贿,他就手起刀落,干净利索一刀砍下,犯人不觉疼的时候脑袋就掉了,犯人就会少受罪。
假如犯人家属没有给他行贿,对不起,他用钝刀杀人,一刀砍不下来砍两刀。比如在砍维新变法人士谭嗣同等人时,用的就是钝刀子,这样一来犯人肯定会痛苦异常。此时的屠刀就是敛财的工具。
刽子手要想练好这些绝活儿就必须拜师学艺。先开始练习给冬瓜削皮,直到达到削出来的冬瓜皮薄厚均匀、大小一样为止。
然后练习切冬瓜,在冬瓜上画个印儿,练到一刀下去,冬瓜分成两半而看不见印记为止。
第三步就是用活鸡活鸭练习斩首,主要锻炼你的胆量,让你对血产生免疫力。达到鲜血在你眼中看来不过是清水一般的地步为止。
第四步是关键的一环节。师傅会把人体的结构图给你画出来,尤其是脖颈的构造,头颅和身体连接部位的骨缝在哪里一定搞明白,这是重点。
刀锋从骨缝砍下去,头颅会应声而落。如果砍不准骨缝,头颅至少要砍4刀才能落下。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把垫着宣纸的肉块一刀下去,肉切成两半而宣纸不破,如果练到这个程度,就可以向犯人家属索贿了。
这正是“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的真实写照。不是没有生财之路,只是当初的邓海山脑筋不够灵活,所以说古代的刽子手和刽子手的收入不同。不是所有的刽子手都像邓海山那样落魄。
文/秉烛读春秋
在我国古代,有很多特殊的职业,像更夫,隐士,跳大神的,有些已经随着历史消亡,还有一些有所改变,并一直流传到了今天,刽子手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虽然在三六九等的划分中,刽子手是比较低等的一种,但是好歹也算是公务员的一种,所以虽然会被人看不起,但是通常还是会有一些人为了谋生去干这个活。
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中,中国人一直是尊重的生命的,而刽子手的工作却是毁灭生命,所以在古人看来这也是比较晦气的一个职业,也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干这个职业,所以刽子手的工资比一般的衙门衙役要高一些,不只是基本工资高,而且还有一些其他人没有的捞外快的方法,刽子手不是力气大的人就能担任,也是要一些技术的,平时就用冬瓜当人头练习刀工,被判处问斩的犯人,他们家属为了让犯人死的时候给个痛快,就会去贿赂刽子手,让他能一刀结束犯人的痛苦。
可能在我们今天通过小说,电视剧的理解,认为刽子手就是个砍头的,其实由刽子手执行的刑法是非常多的,斩首,绞刑,溺刑,还有凌迟,这些刑法都是由刽子手来执行的,凌迟就要有很高的技术,像溺刑还要体力好,所以刽子手一般都会是体型比较壮硕的人担任,俗话说鬼怕恶人,满脸横肉的人,活人看了也会怕,比较迷行的说法是刽子手还需要那些长得丑陋,满脸凶相的人担任,这样斩首了罪犯,他们也不敢去找刽子手报复。
根据《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所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春庆,夏赏,秋罚,冬刑,所以才有秋后问斩的说法,从唐朝起问斩犯人的时间就固定在农历的十至十二月,刽子手一年也只需要工作这三个月,其他时间和普通的衙役并没多大的区别,注意斩立决和秋后问斩只有明清两朝才做了具体区分,秋后问斩等于死刑缓期几个月后执行,不像今天缓刑完了改无期,另外再说个题外话,古代子时是今天的夜晚23:00-01:00点,一个时辰分为上四刻,和下四刻,所以午时三刻问斩是11.45-12.00之间。
刽子手和一般的衙役在平时工资是差不多的,在明朝万历年间,衙役由于所在地区经济条件不同,月薪从0.2银子到1.5两银子不等,平均下来衙役的年收入是有7.2两银子的,而刽子手除了基本工资外,一般每斩首一个人能得到0.3-2两银子的补贴,(注意,普通人家三到四人一年的花费也就6-10两银子),另外犯人的家属还会送些钱的,到了民国初期刽子手还没被废除时,除了基本工资外,执行一次斩刑还可以另外得1-4块袁大头,另外刽子手也会因为执行刑法不同,得到的补贴不同,有些地方如果一直没有死囚,那么刽子手也只能拿基本工资了,即便如此也是足够个人开销的了。
刽子手这个行业有着相当古老的历史,因其职业的特殊性和朝廷“秋后问斩”的时间限制,通常是一年一开张,有时几年都不见得开张一次。所以,刽子手的收入一般都不低,属于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职业。
邓海山是大清的最后一个刽子手,据他所说,每次行刑砍一个人头是4个银元,相当于一个长工半年的收入,算是相当可观的收入,其它时间也有着一个银元的月俸。
4个银元对当时的社会来说着实不算少了,而且这只是“基本工资”,不算额外的收入。
砍头说起来轻松,但是也是有着相当技术含量的,并不是每个死囚都是手起刀落,一刀两断的爽快完事,而且行刑的刀也是很讲究的。
一是古代人讲究的“死留全尸”,希望刀砍下去,人死了,但是头部段完,要啊留点皮,不希望看到亲人“死无全尸”。
二是犯人亲属希望在给犯人行刑时,减少犯人的痛苦,让犯人在不经意间,一刀下去完事,不至于被吓得屎尿横流,毫无尊严、形象地死去。
三是古代人迷信,民间有传说,吃了带着死囚血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疗一些疑难杂症。
以上这三条,都在刽子手的掌控之间,亲属们要想办到,就必须给刽子手事先贿赂,而且这种贿赂还不能少了,毕竟这种事刽子手也是要承担风险的。但凡是有点钱的人家,都会事先准备好贿赂的钱财,让刽子手给犯人减少点痛苦,留个全尸。
这就使得刽子手们增加了许多“灰色”收入。
而刽子手要想做得这些,也不是一件易事,下刀的力道,方位都有相当讲究。
在古代,刽子手是一个“低贱”的行业,只有那些没有其他谋生手段,又天生长得很丑陋的人,才会从事这个行当。而刽子手这个职业有损阴德,男人见了刽子手都怕,何况是女人?所以刽子手一般都很难讨到老婆,最后都是“断子绝孙”的下场,这也是一般人不愿从事这个行业的原因之一。
要想做好一个刽子手,必须要有师傅带进门,然后经过几年时间的“苦练”刀功。邓海山回忆他的职业生涯时说,拜师后,就开始练刀法:白天砍冬瓜,晚上砍香头。砍冬瓜时,在冬瓜上画一根线,然后照着线砍下去,能做到切口与线不差丝毫才算合格。砍香头就是点燃一支香,然后照着香头发光处下刀,要做到燃烧的火炭头被砍下来,而香不断、不飞才算合格。两样做到了,才可以出山做一名刽子手。
另外刽子手的刀也比较有讲究,他们的刀因为常年行刑,沾染了很多“冤魂”在上面,所以是不能磨的。平常这把刀也需要用红布包裹起来,供奉在寺庙里,或者阴凉的地方,到要用时才举行仪式,请出宝刀。这种行刑的刀没有规定的形式,可以根据刽子手的顺手程度而定,一般都是宽刃厚背的鬼头大刀。
刽子手行业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意思就是一个刽子手杀人不能超过99个,否则会有报应。
在莫言先生《檀香刑》一书里,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刽子手,他不做刽子手后,带着多年刽子手赚来的钱,回到老家养老,俨然是本乡的首富的节奏。由此可见,刽子手的收入真心不低,每月领着基本工资,到秋后3个月“开工”由有“人头绩效”,还有数目众多的“灰色收入”。晓是如此,这个职业也少有人愿意去做,做了的大多是“断子绝孙”的结果。
刽子手非常赚钱。
闭着眼睛想都明白——除了极个别变态,几乎所有人对杀人都会有着巨大的恐惧,杀一个人都会留下终身的心理阴影,更不要说以此为职业了。这么个悲惨的职业,要是挣钱少的话,谁干?
想了解刽子手这个行业,推荐大家看看莫言先生的《檀香刑》,里面的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的老刽子手。他很有钱,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俨然是本乡的首富。
但是虽然有钱,刽子手在旧社会绝对不是个好工作。
古代的刽子手杀一个人给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清末的刽子手,每杀一个人给四块银元。这个收入在当年已经很不菲了,普通劳工一个月才赚半块银元。
但是,这个钱不是随时能赚。古人讲究天时,一年之中,冬、春、夏都不能杀人,只有秋天可以杀人,而且刮风下雨都不行,只有晴天才可以。
普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判死刑之后关在牢里,准备“秋后处决”,在术语里这叫做“斩监侯”。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会马上处决,这叫“斩立决”。不过这种一般只适用于造反的大罪,多少年都碰不上。所以刽子手每年只需要“工作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外,他们只拿基本工资。
但是,官府的收入并不是刽子手的全部,大头在后头。
根据古人的笔记小说记载,古代官府里的衙役几乎都是靠贿赂过活的。绑人的,打板子的,看监狱的,都有各自的贿赂来源,刽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刽子手的贿赂来自于哪呢?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首先说,刽子手是个绝对的技术活,不是像看起来那样手起刀落就可以的。人的身体组织是很坚固的,杀人并不好杀,也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
古代刽子手,练的就是刀功。初期会拿冬瓜练手,要求一刀下去正好劈成两半。后来用鸡鸭鹅狗,用杀动物来见血。而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是用宣纸下面垫一块肉,一刀下去,宣纸不破而肉尽碎。如果练到这个程度,就说明把功夫练到家了。
为什么要练刀功呢?主要是为了索贿。
同样一个人,同样是斩首,我可以让你一瞬间就死掉,也可以慢慢的把你的脑袋锯下来,生死的痛苦全部掌握在刽子手手中。
这种情况下,只要犯人家里有一点力量,都会行贿刽子手,给犯人求个速死,而且这个贿赂事关重大,数额自然小不了。
至于最有名的大刑——凌迟,这里面的讲究就更多了。
凌迟按照规定,是要割上三千六百刀的。不过按照记录,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犯人能够割满三千六百刀。不过只要刽子手诚心,割个几百刀还是做得到的,比如明朝的太监刘瑾,判凌迟之后被割了一千多刀才死。
这种被判凌迟的犯人,家属(如果有的话)一定会给刽子手一笔重贿,让刽子手在割几刀的时候就“意外”一下,早早了结犯人的生命,不要让他遭受太多痛苦。
不过,有资格做凌迟的刽子手,一般都是刽子手中的顶级人物,不会太缺钱。而被凌迟的犯人,大多数都是因为造反,这种情况下犯人不会有家属,就算有家属行贿,刽子手也不敢收。
但是虽然刽子手有钱,却和衙役、捕快一样,属于贱民。在古代社会中,这些人虽然可以通过权力获得一定的钱财,却被看做是绝对的下等人。
唐朝规定,家中有人做衙役的,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而刽子手的地位,很多时候连衙役都不如。刽子手虽然有钱,却大多数都孤独终老。
《水浒传》中的杨雄居然有老婆,这是十分罕见的,因为古代正经人家不会把女儿嫁给刽子手(当然杨雄老婆也不是什么正经娘们)。
上文提到的那个清朝最后的刽子手,退休之后想养老,因为无儿无女,就想去民国的养老机构——善堂,结果人家善堂因为嫌弃他是刽子手,给多少钱也不收。
在中国之外,外国对刽子手的待遇也很优厚。中世纪的法国,政府不给刽子手工资,但是却给予他们一种非常牛的权力——雁过拔毛。
古代法国认为,刽子手是替人民斩杀坏蛋,所有人都应该给予他报酬。
所以刽子手拥有一种权力——从所有的商贩行人手中收税。
刽子手会派他的徒弟出去,用一个大马勺,从每一个店铺、摊位甚至行人的包裹中捞上一勺,有啥捞啥完全不挑,所以法语中现在还有一句话叫做“像刽子手的学徒一样嚣张”。
除了收税之外,法国刽子手也收黑钱。不过他们收钱的对象跟中国截然相反——他们收苦主的钱。中国刽子手受贿,收的是犯人家属的贿赂,让犯人少遭点罪。
而法国刽子手收贿赂,是收被害人的钱,让犯人多受点罪,钱给的越多犯人越痛苦。绞刑、斩首,连火刑都能受贿,估计是用文火吧。
所以法国的刽子手是一个罕见的肥差,著名的刽子手桑松当年花了六千法郎(十七世纪的六千法郎)才获得这个职位,最终成就了自己的职业巅峰——他斩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他儿子斩了著名的“断头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
在桑松斩路易十六之前,他对国王说:“陛下,我将终结你的历史”,路易十六说:“干你的活,别BB!”
而断头王后玛丽被带上断头台之后,不小心踩了他儿子小桑松一脚,于是这个王后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居然是说给刽子手的,她说:“先生,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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