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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的冤案得反如何看?历史上有哪些类似的案件?

2020-08-10 14:03阅读(412)

张玉环的冤案得反如何看?历史上有哪些类似的案件?:张玉环是非常幸运的,被认定杀了人,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 聂树斌,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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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是非常幸运的,被认定杀了人,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聂树斌,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公安局郊区分局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判决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将康强奸。而后猛勒康的颈部,致康死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2005年,河南省荥阳市警察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是他所为。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家属寄送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万元,精神抚慰金130万元,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个人的抚养费6.4万元。


2、 呼格吉勒图,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 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两个案子,都是真凶再现,从真凶再现到案件被改判,都是经历了10年,可见申诉之路漫漫而长远,我们相信,正义即便迟到,也会来临,这样的案件应当公开报道,应该让更多的服刑人员看到,因为一定还有一些人,是误判的,让他们看到,让他们重拾信念,国家的法治在健全,不要放弃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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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对张玉环的冤案做一个大致了解

1993年张玉环村里有两名男孩遇害,尸体在当地一个水库被发现,那么如何锁定张玉环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一共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因为张玉环左右手留有伤痕,第二是张玉环家中的麻绳和水库现场的麻袋有相同成分的麻黄素,于是张玉环被判故意杀人罪缓期两年执行。

90年代的有些复杂案件

因为那个时候侦破科技还没有现在发达,一些有疑点的案子需要进一步求证,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缺少更多证据,而且判决5天后就执行了枪决,虽然后来得到平反,但那个18岁的少年再也回不来了。

张玉环的冤案能得以平反要感谢他的前妻和弟弟,27年的不离不弃和不停歇的奔波终于昭雪天下,27年也就是9778天,26岁入狱直到53岁出狱,面对自己的孩子没有享受到该有的天伦之乐,面对84岁的老母亲更是没有尽孝,1993年到2003年社会变化是巨大的,信息的发达让他措手不及。

现在张玉环要做的就是维权,争取尽快的获得国家赔偿。

如何看待这期案件的后续关注点

第一:应该成立调查组追责,对当时的审讯人员和法院人员予以调查,并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二:如果对张玉环的晚年生活进行妥善安置也是大众所关心的,并能尽快予以国家赔偿

第三:杀害两名男孩的凶手一定要重新立案侦破

再说说极其比较有影响的冤假错案吧

刘忠林

1990年吉林东辽县清理河道时发现一具女尸,过了4年后也是因为一些人为推断和一些不成立的线索武断的抓捕刘忠林,经历了26年的伸冤,终于得以平反,是近代仅次于张玉环的第二大冤案。

获得460万国家赔偿,面对新世界,刘忠林娶了小自己22岁的90后,随后两人开餐厅,最后因年龄差,价值观等原因选择离婚,饭馆也关门,经过这顿折腾赔偿还剩一半,刘忠林表示以后要合理利用,不再盲目追求爱情。

赵作海

赵作海和余祥林的案件算是比较奇葩的,两人都被判决为故意杀人罪,但都是因为受害人突然“复活”得以平反。

赵作海和同村的赵振裳因打工以及情感(三角恋)问题产生怨恨,两人都喜欢同村的杜某,一天晚上,赵振裳在杜某家中将赵作海砍伤,怕被报复,当晚就离家出走了,开始了捡破烂的流浪生活,但其家人并不知情,于是认为是被赵作海所杀害,到了1999年村里挖井时发现一具男尸(无名男士1米7,而赵振裳1米65,这些细节当时没有被引起注意),于是赵作海就被认定是嫌疑人,我仔细想了一下,那个时候应该有DNA鉴定了吧,为何不对无名尸体做个DNA鉴定呢,而且赵振裳流浪期间使用一代身份证住过旅馆,所在地派出所核查的时候竟然没有发现这是一名已“死亡”的人。

后来赵振裳得了偏瘫,没钱治病,没有办法才回到村里,这一回就让赵作海的冤案才有了平反的机会,想想也是,如果他不回来是不是赵作海还在服刑呢?多少有些讽刺的意味。

出来之后的赵作海获赔65万,11年的牢狱生活同样让他在获得新生后收到了欺骗,先是被传销骗了10多万,后来开旅馆赔了几万,现在也是不知该何去何从。

浙江叔侄

张辉,张高平叔侄两是跑长途的,开着解放牌货车拉货,2003年跑长途时途中捎了一个女孩,后来女孩被害,认为叔侄俩有重大嫌疑,俩人当时因一些不可描述因素承认这起无中生有的奸杀案,叔侄俩的家人通过10年间不断的伸冤,最后也是历经各种复审后被改判无罪释放,而且真正的凶手可能已经被枪决(女尸体指甲里的DNA和2005年被执行枪决的勾某高度吻合)。

经过两个月后,叔侄俩每人获得110余万的国家赔偿,在采访中,叔侄俩提到因为相亲的失败让俩人各自买了一台宝马。

以上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值得所有人去同情,同时也希望他们自己能有效利用这些赔偿,不要被骗也不要不盲目的投资。

最后说说国家赔偿的构成吧

在2010年之前《国家赔偿法》里是没有精神赔偿的,举个例子:张玉环的赔偿为什么可以申请700万,因为现在国家平均工资水平都是逐年递增的,国家赔偿=上一年的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收入*20+限制人身自由天数*国家职工每天平均收入+精神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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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的冤案得反如何看?历史上有哪些类似的案件?

张玉环,无辜被卷入一个故意杀人案当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7年以后沉冤得雪。从表面上看,张玉环挺倒霉,二十多年美好时光都献给了监狱,但是相比之下他又很幸运-其他的冤案,多数是“死者复活”、或者“真凶落网”,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翻案的,而张玉环,仅仅是凭的“疑罪从无”就翻了案,因此说他幸运,也的确是幸运。

历史上类似的案子有:

1、蚌埠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上午,蚌埠女子韩某在家中被害。警方认定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20天后被逮捕,最后被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

六个月后,真凶武钦元落网,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被捉前,武为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

2、河南赵作海案

1999年,村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赵作海作为嫌疑人被拘留。

3年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

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

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赵作海获国家赔偿款65万元。

3、河南张振风案

张振风,男,河南省鹿邑人。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一年后,该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因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2010年9月6日,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4、新疆谭新善案

2005年9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中级法院判决认定,2004年12月4日晚11时许,鄯善县供热公司第三供热站原站长谭新善在该县供热公司第三供热站院内,持铁锹打击被害人金波致其死亡后,又将尸体放入锅炉内焚烧,企图毁尸灭迹。法院以谭新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诉后,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年后,吐鲁番中级法院仍做出同样判决。再次上诉后,以谭新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6月,最高法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2016年8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对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经再审审理,当庭宣告原审被告人谭新善无罪,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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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自古就有,历朝历代也因此设置了许多防止措施。《尚书》将冤假错案的原因总结为依仗官势、挟私报复、暗做手脚、索受贿赂等,所以古代结案程序中都有限制措施,比如

唐代规定审讯时杖责不过三百;宋代规定刑讯逼供致死的以故意杀人论处。这些古代法律可能了解之人甚少,但说到“秋后问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这就是著名的秋审制度,即涉及杀头罪名时,要慎重处理,头年判定死罪的案件,到了次年秋天复审一次,若判决无误方可处决。张玉环能得昭雪,我认为还真有点类似秋审制度,因为他并未判决死刑,好歹是有机会等到还他公正的这一天。

说到古代冤假错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和凝、和蒙父子编写的《疑狱集》,这里记录了汉至五代的诸多案件,其中就有很多典型的冤假错案。如后晋时,一个商人常年在外奔波,一日回到家中,竟发现妻子已成无头尸,该商强忍悲首先痛通知了妻子的娘家人。妻子的娘家人却认为是这个商人杀妻,故报官捉拿了这个商人。当地官府也认为商人嫌疑最大,故而严刑拷打,企图屈打成招。果然商人难忍皮肉之苦,承认了杀妻罪名,并画押定案。

定案之后,该官府郡守将案件移交给手下,意思就是让手下判决执行(郡守不愿杀生),当时这个接手案件的官吏也产生了疑惑,其疑点就是商人杀妻或因泄愤,但完全没必要把头颅割下扔掉,所以请求进一步核查。接下来该官吏对该商人再次进行讯问,并不再用刑。与此同时,他又盘问验尸官和办理丧事的差人,将近期郡里办丧事的情况一一查访。由此获得一个重要信息,即近期有一位富豪家里办丧事,呈报说是家里的奶妈去世了,出棺时间在五更左右,但棺材是从墙头抬过去的,说明棺材很轻,且未走正门。

根据这一线索,该官吏派人找到下葬地点,掘坟开棺,得一女子头颅,该官吏立即找来商人辨认,然而商人却说此头颅并非妻子。经过对富豪的审问才得知,此富豪是杀了家中的一名奶妈,然后将奶妈的头颅先埋了。此富豪又早已看上该商人的妻子,趁商人外出期间,将其妻子强夺于家中,并圈养为奴,然后用奶奶的尸体换上商人妻子的衣服,制造了一桩假死案件,实际上商人之妻仍活于富豪家中。由于死者奶妈并非奴籍,故而富豪被判处死刑,又因性质恶劣,还被暴尸示众,商人得以平反。

再如《疑狱集》中记载的一个唐代案件,甘露寺即将卸任的主持曾申诉经济案件。申诉的是他在移交寺庙财务时,发现前任几代主持有私吞庙内黄金的行为,因为之前的移交文书和库里的存金对不上账。在司法机关审查期间,甘露寺的和尚都指证是这个即将卸任的主持私吞了库金,而且恶人告状诬陷前主持。审讯的结果也是即将卸任的主持认罪,但丢失的黄金怎么也查不到去处。

时任浙西观察使的李德裕觉得此案有蹊跷,这个即将卸任的主持定有冤情,于是亲自重审此案。有了李德裕的后盾,这个即将卸任的主持终于敢吐露事情,据他交代,庙里主持向来都只移交庙里库存黄金分量的文书,但从不移交黄金。至于黄金的去处都是主持拿大头,其他僧侣拿小头,这些黄金大多来自皇家赏赐和朝廷拨款,怎么说也算公款了,所以这个即将卸任的主持并不愿意分典公款,那些分不到黄金的僧侣也就倒打一耙,反诬他私吞了黄金。

李德裕听此详情后,便安排人请此案相关的和尚来对证,他吩咐手下将这些人隔离开,每人配发一些黄泥,叫他们各自做出移交前的黄金模型,以此作为证据。结果这些僧人做出的黄金模型都不一样。李德裕由此判断即将卸任主持的说法是真实情况,于是严加审讯请来的和尚,最终都认罪伏法,这位即将卸任的主持也就得以昭雪。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古代实际发生的案件,而且冤案都得到昭雪,但封建社会中有很多冤案是无法得到平反的。张玉环案能够在二十多年后得到平反,其实更说明了一个道理,即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司法程序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冤假错案只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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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自古有之,从一些戏文里面就能看到流传下来的一些冤假错案:

比如窦娥冤、杨乃武与小白菜等等,前些年的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都是典型的冤假错案。

在我看来,越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年代,越容易出现冤假错案。为什么?技术手段落后,侦破视野受限。

一是没有随处可见的监控摄像头,二是没有DNA检测设备……



据张玉环辩护律师称,当时这起案件存有许多的疑点:

?张玉环有两份有“罪供述”,供述存在出入。

?当年警方并未从男孩指甲里提取DNA进行验证。

?物证不吻合。

?判决时曾有口述未被法院采纳。

?无律师为其辩护。

?存在刑讯逼供。



张玉环案发生在1993年,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很多年了,但是那时候的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能够为警方破案提供支撑的技术手段是远远落后的,仅凭较为传统的破案手段进行侦破。如果办案人员缺乏耐心和细心的话,是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的。

如何看待张玉环冤案得以昭雪这件事呢?

?首先是国家法治文明的进步,依法治国大环境的改善;

?当事人及其家属坚持不懈的申诉冤情;

?遇到正义感非常强的辩护律师;

?当初的审判结果是死缓,为当事人伸冤创造了机会。



26年的冤案一朝得到昭雪,但是张玉环宝贵的青春终归是丢失了。张玉环要求对当年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刑讯逼供的人员进行追责,同时准备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

在我看来,国家凭什么要为那些玩忽职守的人买单?应该由那些当事者买单进行赔偿!


我是朗月寒雪,感谢阅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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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讲法观点】说到冤案,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佘祥林“杀妻”案,这是最出名的冤假错案之一。

在90年代,有一个湖北农村的汉子叫做佘祥林,是当地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家有一妻一女,生活也算幸福美满。但有一天,佘祥林的妻子突然失踪了,恰逢前几天佘祥林与妻子发生过争吵,于是这个湖北汉子的命运就从此刻开始改变了。



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没过多久警察就在佘祥林家附近的水塘边发现一具女尸,经过张在玉的家人的辨认,各方面都非常符合,于是佘祥林很快就因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被警方逮捕。

在1994年,对尸体进行DNA检验,需要花费2万元的巨款,根本负担不起,于是这一具无名女尸就因为张在玉家人的供述,成为了“张在玉”的尸体。无辜的佘祥林,在看守所中遭受了10天10夜的残酷审讯,最终屈打成招,被判处死刑,随后佘祥林提出上诉,改判为15年。其父母在其服刑期间从未停止上访和四处奔走,但张在玉的家人也是多次上访,并组织了220名群众共同签名上书,要求严惩“杀人犯”佘祥林,佘祥林的母亲因为上访申诉被关押了9个月,在佘母出来3个月之后,精神上受不了打击,郁郁而终。


一直到佘祥林入狱的第11个年头,他的妻子张在玉“亡者归来”了。据说,当年张在玉是因为精神方面出现问题,离家之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一路乞讨到了山东,遇到了两位好心人搭救了她,还为她花钱治疗精神上的疾病,后来张在玉因为精神一直不太清楚,就留在了恩人家里,重新组成了家庭,并育有一名男孩。而可怜可悲的佘祥林,还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身陷牢狱,归家之后的张在玉内心非常愧疚,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张在玉归来后,有关部门很快对佘祥林的案件进行了重新审判,在2005年的春天,佘祥林案终于沉冤昭雪,被无罪释放并获得了70万元的国家赔偿。但是,在狱中的3995个日夜,将是佘祥林人生中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逝去的光阴回不来了,佘祥林的母亲也回不来了,幸而佘祥林是个坚强的人,他说今后会努力的融入社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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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被无辜坐牢二十个多年,这是个很不好的消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二十多年后他出来了,可是对社会是一无所知,毕竟他坐牢的时候才九几年,从那个时候到现在是有很多的变化的,有的变化都看不出来的,毕竟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这耽误了人家多好的时间,他结婚的时候正好是二十多岁,是一个人的青春年华,这时候不是多少钱就能够弥补的。

,张玉环被控在26年前谋杀同村两名儿童,然后用包装袋沉尸水塘,尸体被发现后警方认为找玉环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被逮捕,一审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是张玉环一直喊冤,在狱中写了1000多封申冤信,最终法院刀下留人,直到今天终于因为证据不足还了他自由身!

当然了,我们也很佩服他的前妻和律师,二十多年以来,还不放弃继续申冤,因为张玉环自己也没有放弃,他不想被冤枉成杀人凶手,况且这些都是他没有做过的事情,只是无缘无故的背锅而已,所以法院也会重新就这件事展开调查。不仅仅是张玉环自己想要找出真相,警察也不想放过一个坏人、错怪一个好人,只是因为当时办案环境简陋,没有现在这样好的环境,也没有现在的高科技,那时候的冤假错案很多,所以这是可以理解的,能够重新查清楚这件事情就好。

二,类似的案件有:1999年,村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赵作海作为嫌疑人被拘留

3年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赵作海获国家赔偿款65万元。他这个被冤枉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可是张玉环就不一样了,差不多要三十年了。因为在大概十多年以前,我们国家的法律都还没有很完善的,而且科技也没有这么发达,所以造成冤假错案的这个很正常,在以前更多,现在的情况就只是越来越好了。

三,类似的案件有:张振风,男,河南省鹿邑人。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

一年后,该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因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2010年9月6日,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这个时间才是最少的,三年的时间都还算是可以了,至少进去了出来还没耽误太长时间,而且是2007年了,这时候国家的调查情况更好了,因为科技逐渐越来越好的,所以调查起来也很方便,不像以前,现在的时间段是能够理解。

到了二十一世纪了,这种冤假错案就很少了,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了。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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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陈满杀人放火案。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接报,当日晚8时许在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群众及消防队员在救火时,发现屋内有一具尸体,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上有刀杀痕迹,屋内有大量血迹。。警方在尸体口袋里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怀疑死者是陈满。然而,过了两天,警方确认死者是老钟,而陈满曾是这里的租客。

“陈满的工作证在死者身上,说明二人关系不一般;陈满与钟某住在一起,因经济上的矛盾搬走,在案发前两天有搬回居住;案发后,陈满去向不明。”基于以上依据,警方将陈满列为重要嫌疑人。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22 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要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当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对陈满量刑过轻,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等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在海南省高院作出判决后,陈满坚持喊冤。

2015年已年过八旬的陈满父母,在持续申诉。案件或将出现转机: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复查认为,海南省高院对陈满案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并于2015年2月1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时距离陈满二审被判死缓已将近16年。2016年2月1日宣判陈满无罪。

2016年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这场历时23年的冤案告一段落。

这个案子和张玉环案子十分相似,正是家人和自己的不放弃坚持申诉使得二十多年的冤案重见天日,可见申诉之路多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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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被江西高院宣判无罪释放,被关押27年的他获得了自由,面对成人的两个儿子和现在的前妻,心情复杂,感慨万千。

虽然被改判无罪释放,但他涉及到的案子到目前真凶还没有锁定。张玉环的翻案,是再审过程中对指控他犯罪的证据重新进行确认,在证据的有效性上找到了突破口,证据并不能支持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因此法院以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疑罪从无作出无罪判决。

类似张玉环案,在2018年吉林高院再审刘忠林杀人案改判刘忠林无罪,离他被关押长达25年时间,和刑满释放也有一年多时间。最终刘忠林获得了460万元的国家赔偿。

借鉴刘忠林案例,张玉环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对被无辜关押27年一个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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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他杀,不是他是谁呢?当时的排查是严谨的,他手背有伤就是最大嫌疑,这抓伤和干活弄伤的形状大小不一样,新伤那么巧合,当时都没有dna检测,不能说喊冤做戏就是真冤,这国家赔偿是最大可疑,慷国家之慨,不排除这几个律师和法官合谋的。几十年前社会还是比现在要好,不会像现在为了国家赔偿可能合谋平反冤案都可能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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