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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给孩子买的,女方提出要结婚必须在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么办?

2020-10-29 02:31阅读(60)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给孩子买的,女方提出要结婚必须在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么办?:我家两套房,一套租,一套待拆迁也在租,还有个车库,还想再买一套,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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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两套房,一套租,一套待拆迁也在租,还有个车库,还想再买一套,此为背景。如果我儿子结婚找的对象要求在我给儿子婚前房产上加名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我都不会同意。因为成心过日子的女人她不会提这种无理要求,那房子她一直住着直到她死都有份,反之提这种条件的女人就没打算和谁安心过日子,那么我为什么要用我的财产来保障她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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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事,还是要慎重考虑。笔者的观点,男方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子,女方以所谓的要有婚姻保障为由提出加上自己的名字,这种行为不可取,也不合适,除非男方主动提出加上对方名字。女方所谓的加上名字才感觉有保障,不过是一个借口,根本经不起推敲。

第一,婚姻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结合,正常情况下,都是希望相伴终生,白头偕老。如果双方维系婚姻关系的存在,那么,女方自然能够拥有、享受男方的婚前房产,不存在没有保障的问题。

第二,假如婚姻关系难以持续,最终破裂,即使婚前房产没加女方的名字,但是,婚后双方的收入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还是可以拥有一半的,除非女方自己有过错。而如果是男方有过错抛弃女方,按照法律规定,女方甚至可以多分财产。所以,也不存在没有保障的问题。

第三、如果认为婚房不加名字就没有保障,那只能说明,可能女方一开始就没有和男方长久生活在一起的打算,其结婚目的就不纯了。

第四、现在的房产由于价值高,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少则一两百万,多则几千万,所以,不能再用过去的传统思维来考虑房子加名的问题,更不能以此作为衡量是否真爱的标准。如果女方执意要加名字,反而会影响双方感情,也会影响双方姻亲的关系。道理很简单,如果女方认为男方不加名字就是不爱她,那么,反过来,男方也会认为,女方结婚是为了房子,而不是因为爱他。

奇怪的是,现在有些男性竟然也会提出想在女方婚前房产加上名字的要求,简直是荒唐至极,这种吃软饭的人,十之八九就是动机不纯,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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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生的是儿子。如果我儿子的女朋友婚前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不会同意。

我是这样想的。

如果女方想和男方一心一意的过下去,这套房子可以住一辈子,加不加名字也不重要。

如果女方加名字是想离婚的时候分割这套房产,为什么还没有结婚就想到离婚?我不禁怀疑你的动机。

如果女方是考虑到将来婚姻生活的不确定性,恐怕会离婚,想要一份保障,我能理解,但是我不建议这样做。因为你在婚前提出这样的要求,往往会被男方理解为你是惦记他的财产。特别是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你有什么权利来分割呢?

女方 实在想要有保障,我有两个建议。

第一个,男女双方家长各出一半首付,小两口还房贷。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第二个结婚后努力工作,小两口自己攒首付,如果不够,可以找男方父母支援(如果是我碰到这种情况,我愿意支援。)。自己还房贷,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自己努力打拼的,才真正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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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婚前房子应该加女方名字。先说一下个人经历,2016年五月份家里凑钱给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和女朋友恋爱一年多,因为是当地初中就是同学也一直知根知底所以没有犹豫加了老婆的名字。因为房子有房贷,婚后老婆也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肯定对房贷也要出力的。

我认为结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深厚,如果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是不要谈结婚,确定对方是相互依存要度过一辈子的人,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是对女方的保护。毕竟结婚后女方的付出也是很大的,生孩子,照顾老人都离不开女方的付出,所以我认为如果双方确定要结婚,在房本上写上女方名字也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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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提问,你的问题是: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给孩子买的,女方提出要结婚必须在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么办?

下面我来回答:

首先我说一下核心观点,女方说的是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才结婚,问题就出在必须这两个字上,如果真是这样,宁可不结婚。如果靠房产证上的名字把自已绑架了,在一起何谈真正爱情?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从新的婚姻法角度讲,父母在其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属于对子女的赠予,属于婚前财产;女方说必须结婚前加上女方的名字,这个有点强人所难,有点霸道。也是对两人今后的婚姻不信任。至少是女方不信任。

二,从中华传统讲,虽然房产是上一辈子赠予子女的,但现代女性更加要追求一种平等。不能不劳而获。当代社会,并不是向老一辈那样,白头偕老一辈子。因为观念的冲突,生活理念的不同,家庭琐事得争吵,日渐增长的不满,逐步是婚姻从最初的甜美变得陌生,直到选择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所以我们国家在法律层面最终通过法律,固定了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三,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现在很多女性实际也不赞成婚前的财产合二为一,觉得这样是不爱的表现。其实换位一下,如果女方婚前有N多财产,你愿意做为婚后共同财产吗?当然,如果夫妻一直携手同行,白头偕老,没有问题。万一离婚呢?这个时候你会怎么想呢?

所以说婚前必须把父母赠予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不然就不结婚,这本来就是婚姻危机的一种前期表现,一桩绑架房产的婚姻还有啥意思呢?还是早散了好!长痛不如短痛!我的回答不知道你是否满意!纯属个人观点,请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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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加名子,都是男方婚前财产。

有一定文化知识,懂得一点法律常识的女孩都知道。

我家女儿自己有一套婚前房产120平方,属于最好地段的学区房。跟一个三无男结婚,女儿说看好对方的未来。婚后,男方父母贷款买房,女儿坚决不让男方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子,因为她知道,房贷真的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还贷能把家庭生活的水准拉低。结果女儿自己挣钱,自己养儿,男方挣钱还房贷还的焦头烂额。

我打心里为女儿的做法拍手叫好!

说实话,在网上大多发声的都不是独生子女父母。

如果是独生子女,谁去在乎房子是谁的?独生子女的家庭,大多找的是独生子女,父母亲都有几套房产,加名与否,都是独生子女的。

网上一些父母整天为了彩礼,为了房子的归属,吵闹的不可开交……

结婚,就是一个契约,说是传宗接代也好,或是相伴而行也好。人生,结婚只是某种形式上的需求,跟爱跟幸福无关。

如果把结婚,当做一种敛财的手段,或是变相的获取利益,这婚还要结吗?

女人当自强,自己挣来的钱,花起来才爽快!不是自己的,就算得到,也要用双倍的身心去还,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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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儿子,省会城市三套房,但是如果以后女方要求加名字,我们宁可不娶!不为了这个房子,而是有这种思想的女方,以后就没法和她过好日子!靠一些外物来获得安全感的人,以后为了安全感,会不停的索要的!那以后是不是不给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就是不爱?不想交工资卡,就是没有安全感?同时说明这人不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没有靠自己来赢取生活的那种自尊,而是要靠夺取别人的东西,这种人还是离远一点吧!

我现在已经开始给我儿子灌输这种思想了,让他以后离这种女孩和这种家庭远一点,免得纠缠在一起,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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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是儿子,我是打算如果婚前给孩子全款买房,到时候加不加女方名字他们自己决定,聪明的女孩应该知道即使加上自己名字,这房子也不属于她。如果女方就想要个安全感,归属感,可以加上名字。如果是贷款买房,我会加上儿媳的名字,首付我出,贷款他们自己还,作为他们婚后财产,一半的首付就当送儿媳的礼物。自古家庭和睦生活才能过好,何必要那么斤斤计较,儿媳进了你家门,就是你家的人,我现在是想着以后对儿媳一定要像自己亲生的一样对待,一来我就一个儿子,没有女儿,相信没有对比也就少了伤害,再者同样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相信大多数人结婚还是奔着过好日子去的,不是为了占有别人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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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个有儿有女的父亲,说一句公平话: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

理由一,我们都养得有儿女,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女儿嫁过去,而对方对你却不信任,然后拒绝你,那么,你是不是会想,难道我的女儿,必须无条件的嫁吗。

理由二,我想问一下,到底是人重要还是房子重要。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人比房子重要。既然人比房子重要,那么,你又为什么不加上女方的名字呢。这又是谁没有诚意呢,这又是谁没把谁放在眼里。咱们吃饭吃米,说话还是要讲道理对不对。人家还没嫁,现在就这么处处提防人家,这是不礼貌的,也是不公平的。

以上两个理由足以证明,不是女方无理要求。在现实面前,事实胜于雄辩。所以,男方不要去怀疑女方。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如果女方和男方,都谈婚论嫁了。而男方还去纠结房子问题,这好像不是明智之举吧,男方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在这个世上,人与人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非常重要的。物质都是人创造的,有人才有一切,没人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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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这样的女方,我让我儿子踹了她!她太自以为是了,真把自己当颗葱了。人家男方父母给孩子买房凭啥写你名字?别说你不是处,你就是处女也是应该的。女人不能给老公清白的身子,就是不道德。想要房子让你父母买给你,你不是说你是父母的公主吗?如果真是受宠的公主,你父母会给你一切。女方也别说要房子是保障。男方也是需要保障的,同样的青春岁月。女方没有啥特殊。只有不要脸的才会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