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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身边发生过嫁出去的女儿回来争财产的吗?特别是农村的?

2020-10-23 04:32阅读(70)

你们身边发生过嫁出去的女儿回来争财产的吗?特别是农村的?:时代不同了,男女都有义务养老人,分担老人的债,同时也有权力继承老人的财产,什么农村城市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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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同了,男女都有义务养老人,分担老人的债,同时也有权力继承老人的财产,什么农村城市都一样同享。

如果一方不要是兄弟姐妹们处的好,应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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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们这个村的,家里的姑娘挺厉害的,好管娘家的事,娘家一有事,马上来掺和,来吵吵个不行,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你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了,还来娘家称王称霸的,说弟媳妇的不是,一大堆的事,给个搅屎棍似的,恶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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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是争是应该得到的,只要父母健在就有女儿的一份,特别是嫁出去。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是古话,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父母是需要女儿来养老的,但是法律也规定父母的财产也有女儿一份。说来争财产是这个人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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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山东曹县,我们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现象,大家特别自觉,都明白一个道理结婚了家里和你没有关系了,即使不结婚作为女孩家里的财产也跟你关系不大,没有谁提出过异议,我们这里父母的财产有最小的儿子继承,一般都是房子,如果是钱财兄弟们平分,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的传统就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其实现在绝对不是这样了,做父母的都是一碗水端平,不管姑娘、儿子都一样,毕竟时代不同了,大家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时候大家经常说,都是孩子,就得一样,确实也是。

作为农民一般家庭都是平平常常,也没有什么财产,所以大家都不计较,就是几间破房子,这原本就是小儿子的,作为父母一般都是跟随最小的儿子一起生活,所以最后自然而然就有小儿子继承,这个大家都能理解。

我们老家从来没有发生过女儿和儿子争夺财产的现象,这个不现实,大家会耻笑你,一般都是随哥哥们给,给就要,不给算了,争夺一次也没有发生过,再说农民也没有什么东西啊!大家都各自组成了家庭,老房子给也没有人要,农民一生什么东西没有,到老了也是空空如也,争什么呢?

农村根本不会发生争夺现象,房子不值钱,争夺也是发生在城里,房子值钱啊,农村没有什么好东西,大家都能和睦相处,再说农民也实在,星星点点的不在乎,大家都能尊重传统,毕竟农民实在,大家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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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确实有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争财产的,特别是在农村,这种事情时有发生。这一点都不奇怪。第一、从法律意义上讲,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女儿享有和儿子一样的继承权。过去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给老人养老送终是儿子特有的义务,继承老人的遗产是儿子独占的权力,与女儿无关。而现在是法制社会,女儿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然也有继承家产的权力,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第二、对出嫁的女儿来说,原家庭财产也有她的份额,特别是农村,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土地、山林等承包期限较长,女儿的林地、耕地份额一般都没因出嫁而转移,因此如遇征迁、占用所获得的补偿理所当然有她的一部分,她争的只是自己的权益。第三、女儿出嫁了但权力并末“出嫁”,出嫁的女儿回家争财产是法律意识的觉醒,我们要加以引导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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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如果尽到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了,她可以回娘家争财产。但是有一些做女儿的,赡养父母她不出钱不出力,她说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了。

一听说娘家拆迁了,她比谁都跑的都快,她再也不说她是出嫁的女儿了。对于这种只认《继承法》,不认《赡养法》的女儿。娘家没有必要分她一份财产,即使父母没有财产,她也应该赡养父母。

在我所接触的人里面,极少有女儿跑回娘家争财产的。也有极端的例子,我孩子同学的姑姑,平时很少回娘家。她的母亲她也没有管过,但一听说她母亲的房子要拆迁了,跑回来跟她母亲要拆迁费。

她母亲不给她,说她结了婚以后就没有回来看过母亲几次。来一次也不买东西,也不给她母亲拿钱,凭什么来要拆迁费?最后她竟然动手打她的母亲,被派出所拘留十天。到底也没有捞着她母亲房子的拆迁费。

所以说做为女儿,不能争父母财产跑的挺快的,赡养伺候父母她也应该跑快点才对得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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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女儿同样有继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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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多。

但是,可能需要把题主描述中的“争”字稍微改一下:出嫁女儿回来“”财产的,很多。其中当然也包括题主提到的“特别是农村的”。

如果用“争”这个词,只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出嫁女儿不应该得到父母财产,所以分父母财产就是“争”——但是,这个前提是否成立?

先给出个人结论: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想着分得父母财产才是“争”,不论儿子还是女儿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阐述:

“争”的理由是什么

举三个例子:

(1)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儿女共同赡养老人,在老人过世之后,财产全归儿子,女儿没份。

(2)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儿子不管,全靠女儿赡养。老人过世后,财产归儿子,女儿没份。

(3)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女儿不管,全靠儿子赡养。老人过世后,财产归儿子,女儿没份。

从理性上,大家认为在哪种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 第一个例子,儿女均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这份义务的付出,要不要与权利对等起来?
  • 第二个例子,只有女儿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权利却被儿子占了,公平么?
  • 第三个例子,女儿什么都不管,如果还想着回来分财产,公平么?

其实,这三个例子,就是现实中最常见的三种情况,说明了一个共同问题:

  • 没有尽到义务的,想着分老人财产,就是争,不论儿女。
  • 都尽到义务了,想着分老人财产,合情、合理又公平,不论儿女。

为什么提及“特别是农村”?

——传统。

传儿不传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类似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所以,女儿外嫁,还惦记着娘家的财产,就是争。

为什么?因为这是“传统”。所以,但凡涉及到这个话题,一定至少有两种声音:

  • 你有什么理由打破传统?这是几千年形成的东西,你说破就破了?
  • 传统,早就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了,还什么“重男轻女”?男女平等。

与其争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谈问题要学会找根儿,不要只盯着表面——财产分配,分的不是“财产”,而是“人性”——这是这个话题的本质。

  • 如果老人仅凭传统重男轻女、而丝毫不顾及儿女们尽到的赡养义务,反映的就是老人自私的本性:想着把家拆散——结果骗不了人。不信的话,可以试试这种行为造成的结果,现实中此类事情比比皆是。
  • 如果儿女不对老人尽什么赡养义务,还想着分老人的财产,反映的就是子女自私的本性:没干什么,还想把好处都落在自己手里,不是自私是什么?不是想着拆散后代之间的亲情关系是什么?——结果,依然骗不了人。

如果因为这种“自私”的本性造成了家庭崩裂的后果,是因为别人来“争”造成的么?我想,是非的判断,已经很清楚了。

所以,与其探讨争与不争的问题,不如把思想聚焦于一点之上:如何公平的处理家庭内部关系。请记住:家庭,是人构成的。人的本性,是追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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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这边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但根据法律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和儿子一样也享有继承权,只是因为长时间人们潜意识以及老传统,感觉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没有继承权,这是不对的!一家人也不能因为这而断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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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回来“争”财产,不仅仅农村有,城市也很多,女儿“争”财产不是农村女儿的专利,只要在中国婚姻法、继承法管辖的范围内,当今社会,女儿“争”财产无可厚非,理所当然,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们当地有一家人,经济生活一般,农村的,有女儿儿子两个孩子,女儿大,前几年夫妻二人含辛茹苦把女儿送进大学,直到女儿有了不错的工作,在当地一家大医院干医生,收入相当可观,而且已经结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满。前年我们这里拆迁,他家有四间房子,按拆迁政策,他家得了150 万的拆迁补偿款,看似这家发财了,但细分析一下,其生活并没什么大的改观,儿子尚在上高中,拆迁了,要花100万买套房子,装修一下至少10万,剩下不到四十万了,这四十万老两口还得养老,就这种情况,按农村常理女儿没必要回家要家产了,但女儿不这样想,从法律角度分析,这四间房子有自己一份,父母理应从中给自己一部分拆迁款,否则以后养老不负担,两口子发愁了,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整天闷闷不乐,不知如何是好。

大家说,这家产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