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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我的档案丢失,现在单位已破产。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请

2020-10-11 20:02阅读(101)

单位将我的档案丢失,现在单位已破产。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请哪位能指教一下?:谢邀!单位把职工档案遗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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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单位把职工档案遗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补办申请,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地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它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5、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

简单一句话,单位丢失职工档案就有责任给职工补齐个人档案办理退休手续,否则你就要求单位给你发放养老金。至于单位已破产,那么破产前会有公示,如果在公示期内你不回单位处理档案移交问题,现在又没有了单位和有关人负责,那一切都是空话,如果没有单位证明你的档案是单位丢失,你自己补齐个人档案是有点困难,而劳动局或者社保局绝对是凭个人档案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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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给的信息中,有一点很关键,“现在单位已破产”是现在已宣布破产,但正在走破产程序,还是破产程序现在已结束?

如果现在正在走破产程序,那么你还有解决问题,降低损失的希望。在破产中,首先是要对单位要进行资产清算,然后要进行债权债务公示,那么欠缴的养老、医保费也是其中一项,然后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来清偿债务,包括欠缴的养老、医保费。

你是单位职工的话,尽管档案丢失,但单位肯定有工资发放记录,有职工登记,有缴费记录,凭这些你就完全可以享受到破产政策,档案丢失了也不会受到影响,因而在破产中不会有什么损失。

如果破产已结束,你未享受到破产政策,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现在只能自己承担了,没有任何部门及个人来承担责任。

如果是因档案丢失只是影响了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其实也不要怕,无非是自己费些周折。因为只有固定工、合同制职工才有视同,而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在人社部门都是有底册的,只要能查找到底册,底册上有自己的记载,人社部门就可以对你的身份进行认定,这样也就不会影响视同,因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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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管理十几年人事档案,深知档案对一个人的重要作用。对于即将退休的人来说,没有档案就无法办理退休。那么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呢?追补档案

办理退休需要要追补的档案

人事档案一共十类,牵扯到退休的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履历

履历一般是从高中毕业时开始有的,主要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这些可以到原来毕业学校查找学籍证号,补开证明或者将毕业证复印即可。

职工登记表:是职工都会有《职工登记表》,调动过几个单位就会有几份登记表。

审核退休时,从职工登记表中能看出姓名、出生日期、工作日期、从事的工种、个人成长履历。

九、工资、晋级

这部分是最为重要部分,里面所含内容对退休尤为重要,由于全国各个省份不一样,我仅拿我们单位为例说明第九项里所应该有的内容:

1、招工表(含派遣证)

2、调资表

《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出师一级工

《学徒工定级表》:出师二级工

《1978年3%调整档案工资审批表》:少数人有

《1979年调整档案工资审批表》:部分人有

《1983年调整职工工资审批表》1973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都有。

《1985年调整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1974年前参加工作的都有。

《1986年调整工资审批表》:都有

《1990年调整职工工资审批表》

《1991年调整职工工资审批表》

1991年是最后一次调整档案工资,以后就是市场经济,工资由企业自主调整了。

3、职称评定审批表

从初级到高级各个级别的评审通过定级表,比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的工资待遇审批表。

办理退休时这部分之所以重要,一个看工资的连贯性,一个看职工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其次对于要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通过查阅工资表,能分辨出你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条件。

档案的其他部分当然也很重要,但因为是为了退休要追补档案,所以以应急为主。

档案的其他部分如果能找到最好也放入档案

其他部分有在自己手里保存的可以复印一份装入档案袋。其他内容有:

二、自传

入党入团的思想汇报、各个时期的工作总结。

三、鉴定材料

毕业生鉴定表、出师转正、定级班组评议、加入党团组织群众评议、获得先进称号群众评议等等。

四、职称评定

职称审核通过“评审团”的评定意见和单位评审通过审批表。

五、政审材料

各个时期的政审材料、加入党、团组织的外调、政审材料。

六、党、团材料

《入团申请书》

《入党志愿书》

七、奖励材料

各个历史阶段的先进个人登记表

立功受奖证书

八、处分材料

所受过的各类处分等材料。

十、其他

其他一些无法归类的材料,比如:毕业生体检表、招工体检表等。

谁来承担责任

档案丢失的确让人即生气又耽误大事,单位和管理档案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再怎么追究也于事无补。

我们不如把追究责任的精力放在追补档案上,先踏踏实实把退休办下来再说其他。

单位解散了还应该有托管单位或者是上级主管单位,找他们给你凑齐退休时急需的材料是最稳妥的办法,也是唯一能帮你解决的地方。

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推卸责任,互相扯皮。如果这个时候个人再有什么过激行为,是最不明智的举动,吃亏的往往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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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我的档案丢失,现在单位已破产,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既然单位已经破产,而且你的档案已经丢失,当然最应该负责的还是原单位,原单位虽然已经破产,但是原单位的人还在,原来管档案的人还在,他们都要为你的档案丢失负责任,不能简单的一个找不到或是丢失了就了事。

职工个人档案丢失,最起码原单位要写一个详细的说明,说明档案丢失的具体情况,表示对员工负责。但是由于单位已经破产,人去楼空,档案丢失损失最大的可能就是具有视同缴费工龄的人员,如果没有档案,就意味着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认定,这个损失对于我们辛苦工作几十年的人实在太大了。但由于单位已经破产,丢了就是丢了,最多人家给你鞠躬道歉或是多说几声对不起,但道歉和对不起又有什么用呢?毕竟这对于我们的损失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我们还指望靠这个档案来办理退休,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呢。

遇到这种情况真的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但问题究竟该如何来解决呢?下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当初遇到这种情况的做法,也许会对你有所启发或是帮助。2015年我在办理退休时,真的还遇到过和你一样的情况,只是我的个人档案没有丢,而是里面关键的档案资料没有了。由于我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发生四川以前我在机关工作时的一个县,但是后来我倒重庆工作时,档案便转到了重庆市,放在永川区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当我把档案提出了交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帮我办理退休手续时,才发现档案里的资料与我所写的工作简历对不上号。

比如我在有当兵的经历,有在中学教书的经历,但是档案里没有当兵的任何资料,只有一张当时连队的鉴定表,但盖的是连长指导员的私章,这就是说当兵三年的工龄不能计算,有读大学的资料,但是没有大学毕业后任何分配的资料,这就意味着大学毕业以后分到中学教书的一年多工龄不能计算,由于这两项资料的缺失,总计我有五年的工龄无法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而且区县两级社保部门和人社部门看了以后都认为不能计算,这个损失还是比较大的,但还好社保局允许我去找补充资料。

我首先到县武装部去查当兵的个人档案,武装部档案室没有查到我的个人档案,但是有一张退伍军人花名册,上面有我的名字,名字背后备注了我的档案被县委组织部某某提走,还有备注的日期,但县委组织部提走以后并没有全部装入我的干部档案,而是只装了那张鉴定表,就是这份关键的退伍军人名单帮了我的大忙,虽然县武装部给我开了证明但人家不认,只有这份退伍军人名单复印件社保局要认,这样我当兵的工龄就算解决了。

接下来还有教书的工龄,教书的工龄我先后找了教育局没有,找了我所在的中学没有,但在我所在的中学找到了当年分配到学校时户口迁移证副本,县教育局也给我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证明我在这所学校工作了两年,但是教育局的证明社保局也不认,但是那个迁移户口的存根人家要信,为了更好地证明有教书的工龄存在,我又在县档案馆的县委组织部的档案中,发现了两张干部调动介绍信的存根,一张是从教育局开到县委组织部的,一张是从县委组织部开到县委办公室报到用的。一张户口迁移证明的副本,两张干部调动介绍信的城根,又帮我证实了我在大学毕业后有两年中学教书的工作年限。就通过这样努力,我当兵工龄、中学教书的工龄就这样被找回来,总算得到了重庆区县两级社保部门的承认,这样才算顺利办理了退休。

你的个人档案丢失,单位也破产了,如果你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有实际缴费年限,对于你办理退休,没有任何影响,但如果既具有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也需要提交个人档案的,不妨模仿我的办法试试。个人档案丢失肯定是不好找的,但是只要有单位档案,也许就还有一定的办法。企业的档案或是破产后的档案,都会移交到当地的县级档案馆保管。可以到县级档案馆的单位档案中,查找单位档案中与个人有关的部分。比如单位的员工花名册,工资花名册、干部调动介绍信、报到证、员工登记表或是人事方面的档案,可以将这些档案中凡是有自己名字的资料复印下来,盖上档案馆的鲜章,就相当于重新有了一份小档案,也许对解决你的问题是会有帮助的。

综上所述,你的个人档案丢失了,单位也破产了,这对于个人办理退休,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你可以根据上面所讲述的我亲身经历去找找,试试,说不定会有新的收获,也许会解决你的问题,降低对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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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这个问题还是蛮严重,因为这有可能导致你办不了退休手续。

你的档案丢失应该找原来你们档案机构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即使你们单位倒闭了,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员还是要履行相关管理的责任的。

不过我估计就算告到法院,应该也比较困难,因为这中间管理责任如果变更的话,你找不到可以告的人。

当务之急还是把自己的档案补办好。

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等能证明你身份的材料,加盖印章。这些材料的目的是能证明你已经工作多少年的。

还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和备案。

你可以给你们当地的人才机构打电话,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准备那些材料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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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丢失又是破产于事无补。假如单位曾为你交过社保。你的损失是交过的社保,没人会来承担责任和损失,建议你去社保中心反馈一下,让社保为你办本灵活就业人员的交费手册,以后继续续交。或从头开始交够15年的年限,以后到法定年龄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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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都破产不存在了,原单位将你的档案搞丟失,很不幸你真的是陷入到“怨无头、债无主”的困境了,找谁都无人为你承担责任了。

但有道是天无绝人之路。这时你可以来用以下方式自救:

①自己补救 先尽量在自己家里找寻是否有能证明你当年参加工作时间的标版证书(如工会会员证、党团员证及交费记录、是否有报考什么类别考试工厂审批记录,奖励证明、原单位上级机关是否有你参与什么活动的记录等……),你也可以找原单位同事作证等,多方搜集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进行补救。

②寻求当年受到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帮助 你可试着找一下当年受到破产清算案件的法院,找寻当年破产清算组人员,他们应该知道当年的档案在哪里。凭我个人经验,企业破产清算档案应该在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的法院归档,你只能找法院协助办理提供复印文件证明。

希望以上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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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抓紧补办!一天都不要耽误。办好,是对你自己负责任。从上班开始清清楚楚。哪条也别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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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社保局打印历年参保缴费清单,找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清单,这些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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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自己承担的!向我一样,一级一级往上申诉、维权吧,不知1~3年能否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