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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产贪官其实和科举制度没有直接关系,是政治体制使然。封建专制统治首先要教化人们做顺民,而科举制度就是检验你是不是顺民。没有封建专制就没有科举制度和腐败,它们在这种体制就像一对孪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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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科举制度盛产贪官。

《参考消息》载文,披露自2003年10月以后,在不到6个月时间里,中国大陆就有800名贪官借“自由行”经香港和澳门携款外逃。

而要说。为什么贪官越来越多。

人性本身就是有贪污的冲动。如果贪腐行为的后果不严重就会发生的比较多。需要监督机制、选举机制、媒体监督机制、财产公示机制、相关法律机制等等相对应。

中国是传统的文明古国,一般人总习惯于礼尚往来,尽管我们对贪官污吏义愤填膺,可是总感觉那些贪污犯总是越抓越多。打开历史,身为大贪污犯的人很多,和珅、刘瑾、严嵩、石崇,名单太长,实在无法一一列举出来。

事实上,历朝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形象,挽救自己的执政路线,都在打击贪官污吏。西汉主张要严惩,东汉不仅要严惩,而且要三代不许为官;唐朝规定主管官员,受贿一尺绢的,要杖刑一百,每增加一匹罪加一等,至十五匹,立刻执行绞刑;宋朝设立了反贪局,尽管不杀读书人,但是惩治贪污犯丝毫不手软;明朝朱元璋往往对受贿官员采取凌迟、挑筋、剥皮等酷刑,甚至规定如果被剥皮的人死得早了,连行刑的人都要处死;清朝的雍正帝主张对贪污犯赐死,而且要连做下属。

想起嘉庆皇帝的那首反腐诗:内外朝臣尽紫袍,何人肯与朕分劳,玉杯饮尽千家血,银烛烧残百姓膏,天泪落时人落泪,歌声高处哭声高,平时慢说君恩重,辜负君恩是尔曹。看来,提倡反腐倡廉是每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去身体力行的一件事,为何屡禁不止呢。原因在于:

其一,贪官似乎以前也清正,比如那个和珅刚一开始绝对是个清官。据说一次十五阿哥瑀琰带兵出去打仗,需要很多的军费,都是靠和珅筹钱的,万不得已之际,他还自己拿出自己的钱。为了给老佛爷祝寿造万福楼,同时节省国库支出,他率先捐钱出来,带动官员们一起出力,为此又为乾隆处理了一些贪官。因为功劳很大,而且和珅很有才华,因此他的职务越来越大,最后成为乾隆皇帝的左右手。

其二,有一个强大的关系网。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联盟,贪官们往往加深了解,搞些感情投资,对于局外的人,往往很难说清他们的内幕。你看,揪出一个贪官,往往能挖出一个衙门,这些人相互利用,形成一个贪污流水线。

其三,中国封建社会是皇权社会,皇帝是最大的贪污犯,中国古代很多卖官鬻爵的发明人往往都来源于皇帝,而且出发点还是为了反对贪污。比如汉文帝,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规定老百姓只要拿钱就可以做官。东汉灵帝的时候,皇帝常常在宫中明码标价,把三公(司马、司空、司徒)这样的职位卖给政府官员。曹操的老爸不就花了一个亿买了个太尉做做,过了一把官瘾。

其四,某些领导喜欢用贪官,史记里面说:秦朝大将王翦带兵六十万攻打楚国,临行前让秦王给他“美田园宅池甚众”;刘邦在前线打仗,听说丞相萧何收取贿赂放高利贷多买土地,龙心大悦,认为这样的人胸无大志,可以收买。

其五,没有人去监督,谁来监督政府官员,除非是人民群众。可是在封建社会老百姓没有权利,政府官员也没有像老百姓回报的义务,因此监督官员是否违规,只能是上级官员和皇帝老儿的事情。在封建社会,查处贪官污吏,很难。一要有清官,敢于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第二也要有皇帝的支持,否则,皇帝不想处罚,你也没辙。

是贪欲造成贪官污吏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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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这么一种感觉:科举制实行以后,封建王朝的贪官污吏好像变得层出不穷,涌现出诸如唐代元载、明代严世蕃、清朝和珅等大批富可敌国的巨贪;而在汉代以及魏晋南北朝时,好像没听说有什么大贪官。

但是,科举制表示:这个锅我不背。二者之间看似有因果关系,实际上是混淆概念、以现场替代本质。

用我们现代概念来理解:在科举制出现以前,封建王朝的统治阶层其实施行的是股份制;科举制诞生以后,各级官员们实行的是职业经理人制。在前一种情况下,大家都是大小股东,光明正大的合伙起来压榨底层员工,根本没有贪污的必要性;后一种情况下,高级打工仔也是打工仔,收入是被限定的,他们或者出于贪婪、要么不满待遇水平,因此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唐代之前:能当官的,绝大部分都是权贵

先秦时期,各诸侯国的统治阶层普遍采取贵族世袭制,“龙生龙,凤生凤”,老子死了、儿子接班,平民想要步入仕途,那几乎只能指望下辈子。

到了礼崩乐坏、弱肉强食的战国时期,原有贵族阶层的人才资源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竞争的需要,于是陆续诞生了养士制、客卿制,以及秦国变法普及的军功爵制,这个时候,底层人才终于有了进入统治圈的机会;有了爵位,就有了相对应的荣华富贵

不过当时想获得爵位相当困难,得靠实打实的努力甚至拼命;失去的话,却变得很容易,经常因为打了败仗或者搞砸了工作被撸掉一切待遇,甚至发配边疆。比如秦始皇派去修长城、征南越的军人,很大一部分是犯了事的各级官员(资治通鉴·秦纪二):

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到了汉代,武将仍旧沿用了秦朝时期的军功爵制,会打仗而且保证自己活下来,你就能封侯,就能获取荣华富贵(李广难封,只是因为他没立功)。封侯以后,可以享受“食邑制”的待遇,即在封邑内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归相应公侯所有。

而文官,则采取的是察举制、征辟制。前者是由地方官员举荐人才给中央,后者则是皇帝本人直接从民间挑选声望显赫的人才入朝为官。

而后来,察举制、征辟制逐渐变味了:官员推荐官员,慢慢演化成权贵之间互相关照,师徒、政治联姻等裙带关系无所不在;而想要进入皇帝的法眼,必须是有名望,但想要有名望,首先你得有钱学知识,紧接着得有具备社会影响力的人物替你说好话、帮你造势。

因此,察举制、征辟制发展到最后,几乎造成了权贵阶层对各级官员职务的垄断。比如东汉末年的袁绍两兄弟,由于出身“四世三公”,享受过他们家族恩惠的人才遍布天下,正是由于这些人的支持,他们才迅速的成为了当时数一数二的诸侯。而其他的军阀,本身也就是汉朝廷的官员;唯一一个白手起家的,可能就是刘备,而且他还是借助了汉室宗亲的身份。这些人当官,目的并不是为了那点俸禄,而是利用职务之便,维护、扩大家族本就富得流油的产业,贪污?毫无必要

魏晋时期,采取的是由陈群建立的“九品中正制”。当时录取官员只根据三个标准:家族出身、道德水平、个人才能。但很明显,家世高下一目了然,道德和才能却无法量化,压根不具备可操作性;在王朝初期,皇帝英明、政坛清正,还能够挑选人才;但其后就逐渐变味,士族大家实现了对政坛的垄断,西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阶级固化极其严重。

可以这么理解,那时的政坛,是皇室与士族通过利益分配,联合起来实现对底层百姓的剥削,身居要位的官员,全部非富即贵。比如身居“竹林七贤”的山涛,人家可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清高,他担任吏部尚书时,大肆侵占土地,甚至连朝廷的公田都不放过;但让人服气的是,晋武帝司马炎知道后也一笑了之。还有出身琅琊王氏的王戎,身为宰相,他却醉心于打理遍布全国各地的产业,甚至日夜敲打算盘,亲自记账;为了避免别人获得自己产出的优良李子,他把每一颗都钻核后才出售。

这样身价的官员,你觉得他们有必要贪污吗?当然,那时也出现过一些贪污现象,但与那些正大光明无限扩张利益的权贵相比,根本引不起我们的注意。

而老百姓可就惨了,王莽改制,动不了权贵,最终变成革普通老百姓的命,逼得大量将要饿死的穷苦百姓落草为寇,形成了绿林赤眉两大股义军;西晋腐朽不堪的统治,催生了为数庞大的特殊群体:流民,这些失去土地、四处求食的饥民朝不保夕,甚至不得不投靠那些起兵的各族军阀。不然为什么人数居于绝对弱势的五胡,能够横行中原上百年?

科举制度,则是改变中国封建社会官员制度的一大创举

其实在南陈时期,出身低层的陈霸先就提拔了大量寒族的人才进入统治阶层,但那时并没有制度化的保证。待到出身贵族阶层的杨坚篡夺北周、建立隋朝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杜绝魏晋南北朝以来士族权贵掌权、频繁谋朝篡位的现象,后来他正式废除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起初只有秀才、明经科,隋炀帝时期又加了进士科。在这一制度下,那些出身寒门的人才,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当官。这就是科举制的起源。

到了唐代,唐高祖在位期间,曾明确下诏,规定了州、县地方预试以及赴朝廷应试的办法;起初应试者还需要招人举荐,但不久后,干脆废除了这一规定,下层寒士可以自行举荐,正式确定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在武则天时期,还设立了武举,武人也能经过考试进入官僚体系。(郭子仪就是武状元出身)

这一制度也被后续的王朝沿用,并且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进行了大大小小、有好有坏的改革。总体来说,科举制是一项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杜绝了以往以出身定终生的人才选用制度,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扩展了人才来源,有助于社会稳定。同时,由于充分发掘了各阶层的人才资源,极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唐宋时期的文化繁荣就是例证。

与门阀制度不同的是,在科举制下,官员已逐渐职业化,大量家境贫寒的士人进入官场后,俸禄只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随着欲望的膨胀、对个人管束的放松,出现了一些无视国法乱伸手的贪官。

但我们要搞清楚这样一个概念:几乎所有朝代都会严厉打击贪污行为,这说明在那时社会主流意识中,贪腐是非法的;有问题的是贪污的人,而不是选拔这些人员的制度;在科举制出现以前,垄断了统治权的士族大家,正大光明的攫取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却被认为理所当然,这本质上也是贪腐,不过是被认为合理、合法的贪腐。

一句话:有贪污不可怕,视贪污为合法化才要命。当今世界上也有这样的制度,比如看看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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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科举制度之前没有贪官污吏么?

别说官吏了,王与诸侯国之间的的贪污也不奇怪,《左传》记载“成、景之族赂刘献公,杀甘悼公,而立成公之孙鰌”,这完全就是在国家层面以贿赂作为政治交易的手段,《国语》也记载,吴越相争,越王勾践贿赂吴国大臣,最后灭掉吴国。

绍兴越王台。

那个指鹿为马的太监赵高,他不贪吗,掌车府令二十多年,权利有多大,胃口就有多大,操纵赋税,控制国库,《史记》说他“无识于理,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无穷,求欲无穷”。

西汉的陈汤,当过乞丐,因有才入仕后曾远征西域,为安定大汉疆域作出贡献,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留传千古的名言就是他说的,这样一位贫苦出生,他的道德就高尚么,不,他也贪,《汉书》说“汤素贪,所卤获财物入塞多不法”,收受贿赂,发战争财,他贪得无厌。

东汉的梁冀,皇后的兄长,外戚,厉害吧,已经是掌握朝政,无可撼动,可是他仍结党营私,残暴不仁,给他的评价就两字“贪乱”,连皇帝都比不过他。

王戎。

南北朝西晋名士王戎,世族门阀鼎盛时期,王戎出生琅玡王氏,板正的门阀世家,竹林七贤之一,曾做到了司徒的高位,那又怎么样,收受贿赂,大肆敛财,还十分的吝啬,《晋书》说他有“膏肓之疾”。

贪官遗臭碑。

所以说,贪官污吏自古就存在,只要是涉及到权利和金钱的,腐败现象比比皆是,只是隋唐之前,官员是由贵族门阀把持的,平民很难获得其位,直到隋开了科举,入仕之路才相对通常,但贪污问题并没解决,依然存在,刚好隋唐时期的门阀势力在此时终结,科举开始兴盛,官员贪污是大众问题,人和人都一样,别为答案瞎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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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先提及一个人,那就是宋真宗,正是这位宋朝皇帝,埋下了颗贪官遍地的地雷。

中国自唐朝之前,官吏任用的主要模式是举荐。由德才兼备,有威望的人士对人才进行品评推荐,或者亲自跑到主公跟前聊一聊,聊好了就可以做幕僚。到了隋朝,开始推行科举。隋唐时期,科举制和举荐并行,直到宋朝开始,全面推行科举。

本来雷如果躺在军火库里,也不会随便炸到人,但宋真宗推销科举制度时说的一句“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句诗词,暴露了真宗的政策,也使我们能够还原历史,了解宋真宗的治国理念,以及其如何把地雷埋在路上,坑害子孙千年。

宋之前,古人对做官出仕的目的有明确定义。

《礼记·大学》: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有理想有抱负,要施展一下,出来做官,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官为了理想。想发财去经商,买地,放高利贷。贪官也不是没有,但通过做官来发家致富并非主流思想。

《孟子·尽心上》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混得小,自己做君子,混大了,就传播君子之道

《论语》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宋真宗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你要说宋真宗本意不是鼓励唯利是图,勉强也可以。对于封建贵族阶层,读书有读书的乐趣。就如胡适所说:“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但一个祖上八辈都不识字的穷苦人,你给他讲读书有乐趣,就不可以了。他理解最深刻的就是缺钱有多难。饿着肚子,哪有乐趣?真有乐趣,能叫寒窗苦读吗?如果有人说祖辈都没有读书人的穷苦人读书是因为爱读书,读书有乐趣,你信吗? 百无一用是书生。考上的除外。穷苦出身,中举是唯一出路。而且这皇帝老儿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书中自有颜如玉你还娶三宫六院……说明啥,书里的颜如玉取代不了现实中的三妻四妾,书中的黄金屋也代替不了口袋里的银子。

仁者见仁,贪者见贪

宋真宗:“想发财吗?想泡漂亮妞吗?来当官吧!读书考试做官,当了官,这些都不是问题。”

这就等于皇帝在昭告天下,做官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读书的穷人则更明确:为做官读书,为钱读书。而钱从哪来呢?宋朝官员俸禄多少我就不考证了,任何朝代清官靠俸禄都无法发家致富盖黄金屋。贪是发家致富的捷径。

一个有志青年,响应皇帝号召,十年寒窗,终于做了官,黄金屋就在眼前,只差亲手抱进怀里,有任何人,任何事情还能阻挡他吗?毕竟,皇帝泄露天机,告诉我们,当官的精髓在于贪污,立志当官的人,开始读书之初,就已经树立了发财的远大理想。之后苦心经营十数年,岂是一纸大明律能压得住的?朱元璋到死都不明白自己是被谁坑的。

科举的可怕威力有三

其一,科举很难考上,需要奋发苦读。欲当贪官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

若不是一个理想坚定,有坚持,有毅力的人,做事有始有终坚持到底,剑指百二秦关的人,怎么能突破科举的选拔,成为合格的贪官呢?自宋朝之后,生而为贵族,随便就当官的时代一去不返。此后的贪官都经过充分磨炼。个个都是精英。

其二,贫苦出身更容易有理想。过了苦日子,对金钱的欲望更强烈。只有狠挨过穷的人,才能眼里只有钱,才是真爱。原本士大夫阶层那些人还要什么脸面,还好沽名钓誉,简直愚蠢~~

穷苦出身放得开。规矩少,敢干。若是出身贫寒,很可能是第一代知识分子。老子务农或者做小买卖出身,缺乏文化传承。这群人曾经是“礼”管不着的人,脑子里就少跟弦。穷酸书生和没落世家子弟虽然都差钱儿,实际可大不一样。也不能都赖中产看不上暴发户,确实差挺多的。有人把小时代和红楼梦放一起对比,画面太美。

其三,选拔范围大。原本贵族没多少人,而且不够贪婪,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为了选拔高素质贪官,通过科举制度,把科举范围扩大到全国,任何人都可以读书考取功名。有了全国既穷苦,又缺乏文化底蕴的广大人民热情支持,还愁招不到贪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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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谢谢邀请!(你这拐弯抹角的提问有意思么?)

腐败的根源在于有缺陷的管理制度与有弱点的人性需求的结合。

要铲除腐败,要在制度上完善,空讲道德、信仰都不太靠谱。要让官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不想贪:可以提高官员的待遇。政府官员接触的人基本都是中上层人士,工资太低必然会产生心理落差。他不贪,环境不允许啊!

不能贪:建立制约机制,要让官员没办法贪。简单的说,就是要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对官员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以后家庭的收入都有申报,还有金融实名制度等等,只要一出现行贿受贿就很容易被发现。

不敢贪:就是要让贪污有高风险。 实行零容忍,公务员一经发现有贪污行为,立马双开,依法处理。并提高法律对贪污的处罚力度。要让贪污的风险提高。

这一切需要上层的政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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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说我不知道您怎么得到的这个结论,但是可以肯定的说,中国在科举制取士以之前腐化贪污的形式,比科举制之后更加严重。科举制是韩祖通向社会顶层的一个渠道,而在没有这个渠道之前,一直是由世家大族来把持着上层权力结构,他们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家族的威望,大肆侵吞国家的财产,所以说并不是科举制催生了贪污,可女这之前贪污的情况要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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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与科举制度无直接关系。

科举制度只是挑选官员的制度,而不是挑选贪官的制度。

贪官污吏的出现是因为缺少了制约,也可以说是官僚制度造成的。

所以,科举制度不应为贪官污吏的出现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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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让我来胡扯一番,希望你觉得有点道理,然后给我一个关注。

这个问题要追溯到科举以前的选拔制度,科举制以前的选拔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两晋南北朝)、察举制(两汉)。

这在科举制之前的选官制度意味着全国上下的官员都是需要士族举荐才有可能入朝做官,不然根本没有可能,也就是说基本上从上到下,统治阶级都是世家大族控制,这样的制度弊端明显,什么威胁皇权、阶级矛盾尖锐等等等等,但是不得不说,这时候基本上贪污还是没有后世严重的,这是为什么,因为自己本身背后就有大士族,大士族会缺钱吗?缺钱直接剥削百姓就行。所以后世也就有了一个词,叫做士族风范,的确是一种赞美,但是这个赞美背后是有着深深的剥削意味。

然后等到科举制以后,寒门士子有机会做官了,由被统治被剥削阶级成为了统治剥削阶级,但是这个时候他家可能还是一个农民出身,没有钱财让他体验统治阶级的乐趣,这就只能来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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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并非科举制度下独有,但科举制度有可能助长了贪腐之风,我部分赞同题主这句话,这是因为:

一、科举是一种高风险的巨大投资

科举制度产生前,当官靠的是家族的门荫,也就是说,当官主要不是靠自身的努力,也主要不是靠后天的资源投入,更多的是靠先天的家庭出身。

但科举不同,“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背后,是无数莘莘学子的皓首穷经,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刻苦攻读。但又绝非仅靠刻苦攻读可以获胜,激烈的竞争导致你必须寻求其他外力的帮助(除非你的优秀达到妖孽级别),比如拜求名师指点、搜罗科考秘籍,甚至要提前获知主考官人选,然后搜求其著作,以熟悉其青睐的文风,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准备都要消耗大量资源,一般需要整个宗族的鼎力支持。

如果你是寒门子弟,其艰辛程度更是几何级别地增长,因为在遭遇上述困难之前,你首先要保证你能脱产学习。在古代的寒家,每一个劳力都极其珍贵,一家人拼尽全力却只能温饱。因此,如果你要脱产学习,不但不参加劳动,还要支付学费、书费、笔墨纸砚(这些在古代都不便宜),以及一些人情往来,因此,贫寒家庭,常常是整个宗族共同供养一个读书苗子。

另外,科举的淘汰率极其恐怖,以明朝为例,科举考试三年一届,每届全国仅录取进士300人,举人1000人(对比一下我们现在清华和北大每年共招本科生六七千人)。也就是说,科举不仅投入巨大,而且风险极高。因此,当你背负着整个宗族的希望和巨大投入获得成功时,你又怎能不给与相应回报呢?

二、科举文化衍生出庞大复杂的关系网

在长期的科举制度发展过程中,相应的科举文化也蓬勃兴起,这一文化滋生了复杂的关系学。

科举考生,除了直接教授其学业的“业师”外,当科的主考官称为“座师”,直接录取该考生的同考官称为“房师”,同一科录取的称为“同年”,这些渊源在官场上都有密切的关系,形成小团体,甚至成为结党的基础。

另外,在科举文化里,举人与当地的父母官以兄弟相称,县令与当地的生员(秀才)也是师生关系(因为县令也是当地县学的校长,而生员是县学的学生),也就是说,有功名的士绅,比普通百姓多了一个陈情、申诉、沟通的渠道,而这种渠道恰恰是更有效率的,因为它秘密、直接、亲切,还带着师生、同学情谊的冠冕堂皇的面纱。

所以,科举确实助长了腐败。当然,科举提供了社会阶层流动的阶梯,并增强了全国人民的文化认同,其积极意义也不可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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