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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如何提取公积金? -青岛公积金

2020-06-19 21:08阅读()

青岛公积金一、可以提取,申办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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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提取,申办材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可按照 《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业务办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办理转账手续。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

(四)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五)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原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扩展资料

提取程序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两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由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业务章,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存取专柜办理提取手续,领取银行存折。

单位经办人将银行存折交给职工,职工凭存折和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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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青岛公积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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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如何提取公积金?

根据《金管理条例》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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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的提取?

1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提取,也可以到贷款银行营业厅办理提取,现在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相对来说,网上自助提取比较方便快捷。

3、网上自助提取方法:

第一步:浏览器搜索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第二步:用户根据自己的网络情况选择一个线路登录网厅。

第三步: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第四步:选择左侧功能导航中“商业贷款提取”模块,点选“支取登记”按钮。

第五步:根据提示,选择合同信息后,点【下一步】。

第六步:填写商业贷款支取登记里的所需信息,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之后,点击结算。

第七步:提示“支付成功,等待中心记账,请稍后查询”后,可查询本人公积金明细账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的资金情况。

第八步:如果初次结算没有成功记账,单据状态会显示为“已结算”。可以查询出单据,选中该单据,点【支付检查】,再次向银行发起支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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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

俺来说一说!一扒一遛三一遛,提成功再受费有前期费在都是规范化操作,任何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虚假!以前大街小巷都贴的广告有人提,现在为什么没有了?如果你提不成功,把自己提取记录提进了黑名单,就只能等到你退休后才能提出来了,所以你要谨慎对待!钱放在里面,真等到你退休后取出来,也许那时候也就能够买把剪刀的价值,钱贬值太快了……二十年前的100元和今天100元比一比……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般来说,7天左右就可以运作出来,到你的联名卡上,提出来再扣费!没有任何资金上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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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积金是国家机关有企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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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需要提取凭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住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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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九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十条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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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如何提取公积金

可以做份材料,真实的,要真实发票,不然会成公积金黑户,原来拨打题主用户名可以办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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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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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取住积金的:

一、购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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