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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为什么不能与被执行人交接清楚后,再进行拍卖?

2020-11-01 08:01阅读(59)

法拍房为什么不能与被执行人交接清楚后,再进行拍卖?:法拍房为什么不能与被执行人交接清楚后,再进行拍卖?法院强制执行基本都是被执行不愿意配合或者无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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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为什么不能与被执行人交接清楚后,再进行拍卖?

法院强制执行基本都是被执行不愿意配合或者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或联系被执行人等情况进行的。如果执行工作需要等到同被执行人交接清楚,那整个执行的工作的流程、程序以及时间将加长和麻烦。这种债权人肯定是首个站出来反对。所以想要等同被执行人交接清楚后再拍卖,这个不太现实。

从实践来看,法拍房可能存在几个比较麻烦的问题。首要的问题便是腾房交房。因为有的法院在司法拍卖时并没有进行腾房。竞买人买下房子后,想要入住时发现里面住了人。这些人有的是被执行人的父母亲戚,有的是其他原因(例如私下的买卖、租赁等等)。有的还好解决,但有的是一些七老八十的人,甚至是一些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这种情况就非常非常的麻烦。

另一个便是其他费用问题。这里除了水电、物业等费用以外,还有一个便是契税问题。这个法院拍卖公告都是说这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不过这个问题恐怕以后会得到改变,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文,要求各级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解释关于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规定,严格禁止在拍卖公告中要求买受人概括承担全部税费。但一时更改起来恐怕没有那么容易,慢慢再落实吧。毕竟契税由司法拍卖承担,那实际上就是从拍卖款项中予以扣除,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利益。但司法拍卖的房产价值又不同于正常交易,所以能否同等看待也是值得商榷。

还有一个,便是过户问题。有的司法拍卖房产是没有产权证。这个方面买受人要特别注意。其实也不建议去购买这种没有产权或产权可能不清楚的房产。因为后面办理产权证可能会涉及土地出让金或其他费用问题。这个我们已经在实践中遇到过。这种情况下,即便凭借着法院的协助执行也不管用。所以实践操作十分的麻烦。

总体来说,法拍房评估价值可能相对低点。特别是有的经过流拍再次拍卖,那价格确实具有吸引力。但我们在竞买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对房产的情况进行了解。否则后面出现问题,再要解决,这也是相当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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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背景,是被执行人不愿履行判决,申请人请求法院强拍。如果被执行人自愿履行,则市场交易所得钱财,肯定比强拍更多。法院只求结案,没有依法审查依附在房产上的各种物权,强行挂牌出让,才会导致法拍房无法过户或无法居住的奇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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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怕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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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官也是人,人情社会使然,或者被围猎或者有享受高品质生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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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就算了,不要去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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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院拍卖基本都是强制的,被执行人都不愿意,所以没法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