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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郭某被确诊,受害都可以向他索赔吗?

2020-10-30 04:31阅读(60)

河南郭某被确诊,受害都可以向他索赔吗?那些因为他被隔离的人,减少收入和支出的成本。这些损失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吗?:他还真赔不起,他带来的损失是要以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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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真赔不起,他带来的损失是要以亿为单位来计算的。建议直接执行死刑,既然属于战时,就应该严厉些,这和卖国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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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话、讲实话、不废话、没套话,让我们今天说一点大家都能够听得懂的人话,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社长。

最近我们可以看到网上流传的河南国某,因个人爱好搭乘飞机前往意大利等多个国家,辗转不同的交通工具,最终回到我国,搭乘高铁到达河南,一路下来被人们称之为“毒王”。

首先我们要知道此人肯定是有钱,否则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能够辗转各国,在一群影响人们口袋窘迫的前提条件下是不可能做到的,背景如何我们就不得而知。

郭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从郭某当前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已经被立案侦查,说明郭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危害了公共安全,让大家处于恐惧之中。

首先应该将郭某进行隔离观察,最少30天,其实应该提前给予郭某救治工作,严格排查郭某接触的人群,同时给予体检隔离。

就算郭某此次行为之中,并没有携带新冠肺炎病毒,但此次行为伤害了多少业务工作人员,多少河南人在家隔离的痛苦,称之为赌王毫不夸张。

根据此次疫情影响相关法律,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当然量刑是法律说了算,但给予郭某严惩是平息民愤的最好办法。

受害者可以索赔吗?

不管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还是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于这种影响索赔都是正常的流程,给予他主动接触交流过的人群一定得补偿,不但保证了生命的安全也保证了被害人的心理安全。

就像河南人当初要求郭冬临每人赔偿一元钱一样,还是按照这个方法要求她给所有河南人每人赔偿一块钱。

所以说在疫情面前,虽然14亿人口隔离一个月,但是我相信很多人在家都憋不住,憋不住是小事但活着才是大事,不要轻举妄动,不要让多少人的心血白流,不要让人陷入恐慌之中,郭某罪不可赦,但罪不至死。

综合来看:对于河南毒王,首先应该给予隔离,其次给予提前的治疗,接着排查相关接触人群,进行隔离观察,在保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条件之下,关爱他人是我国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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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昨天晚上几乎没有睡觉,大家都在讨论郭伟鹏事件,我们郑州大好的抗疫形式,让这个无脑的郭伟鹏给弄到了人人紧张,学生开学时间延时,复工时间无望,郭伟鹏对郑州政治和经济的影响,比想像中大的多。希望郑州市政府能对郭伟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关失职人员,也要处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坚决堵住抗疫漏洞。另外让郭伟鹏对郑州人民进行经济补偿,让他倾家荡产,以儆效尤,看看以后谁还再敢触碰中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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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不讨论,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就说说民事。1.与犯罪嫌疑人有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费用,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承担。2.如果密切接触人员不幸感染新冠病毒,所有治疗费用由犯罪嫌疑人承担。3.因密切接触而确诊造成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4.精神损失费,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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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赔带来的损失,他是赔不起的!可以给他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他因为隐瞒行程最后确诊得病给别人和社会、企业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要以亿为单位计算了。

只能国家出台政策:疫情期间和战争时期故意隐瞒信息和行程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

并且他这次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并且在明知自己有感染风险的前提下随意乘坐公共交通:地铁、公交、火车……还有超市、商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造成更大的经济困难。

给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生产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给前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的国内百姓的精神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我建议可以判处河南郭某死刑。

疫情期间全民动员共同抵御病毒和战争时候共同抵御外来敌人是一样的性质。可想他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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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功不可沒。洋奴思维功不可没,大国风范功不可没。外国人,国外来的人,为什么不隔离?!!!洋奴思维犹在泛滥,疫情只是初现曙光,相关人员又急不可耐的拋出外国人永久居留,你们到底要把中国弄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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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为什么要出国去意大利呢,原因好像是自己的签证要过期了,所以趁着过期之前出国游玩,只是意大利因为疫情所以球赛取消,随即他又跑巴黎去,然后在巴黎乘坐飞机回北京,在北京转乘高铁回河南,从中总共坐飞机坐高铁和坐公交车好几次,各种无辜的近距离接触达到上千人,在被警察找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发烧随后就确诊。

在整个过程中隐瞒了自己去意大利的行程,回到国内瞒报自己的路径情况,回来的时候由于没有开工又在家呆了两天,随后发烧被找到病确诊,他的这种行为造成巨大的疫情防控上面的影响,导致原本好转的疫情现在又增加了许多的变数,虽然这个人已经被进行隔离治疗,但是他行走过的地方近距离接触过的和同乘的乘客现在都受到了他的影响被追查并进行隔离观察。

当然他的这个举动不只是害了国家的疫情防控任务,而且还害了许多国内无辜的人受到牵连,这种牵连包括精神上面的还有经济工作方面的,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进行治疗好之后,需要面对的将是国家法律的制裁,至于那些被牵连的无辜的人的各方面损失如何进行赔偿,这个目前不得而知。

但是他的这种行为属于非常不负责任的,后续的责任追究绝对让他哭都没地方哭,他将要为他的这种行为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他来说这一辈子基本上就是这样完了,这种人其实一点都不值得同情,属于典型的害人精,现在我们最怕的就是这种人从国外染病回来瞒报,导致隐形传播开来,这是最可怕的,只有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才能让那些外面回来的人老实不敢随意隐瞒,广东做得非常好,外国回来的一律隔离十四天,保证了疫情隐形爆发的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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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向他索赔是肯定不可能的。但是相信他这一顿肯定是逃不过去的。

在疫情处理的最关键时刻。河南一个积极的心态漂亮的完成了这次作业。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钟南山院士早就说过。要谨防境外输入性病例。我觉得机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在机场不隔离?如果当时就隔离的话,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这样一来又造成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大家都知道这次的病毒传染性极强。如果他接触的病毒是已经变异过的话,那我们会变得相当的被动。他接触过的人,他接触过的人再接触过的人呢?那又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真的是建议各个国际机场,一定要死守住。全国人民拼来了今天的成就真的是很不容易。也有可能几个人就会毁了这一切的成果。现在正是全球紧张的时候。对我们自己的同胞要尽一切力度去关爱。最好做到先己后人。我个人认为这个时候宁做小人不做君子。个人的仁慈可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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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上,个人认为该赔偿

如果的确可以确认其所面临的损害是由另外一人引发得,那么本身是可以索赔的。

也就是他的行为,导致了另外的人产生了本来可以规避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本身就应该由行为引起人承担。

比如类似此类案例,医院肯定也不是故意的,但是其行为就是最终造成了他人的损失,那么就应该赔偿。

因此,法律逻辑上,如果有直接证据证明郭某鹏的行为,造成了某人确切的损失,比如导致他人感染,进而死亡,进而无法工作。那么本来应该赔偿。

但实际上,无法索赔

正如很多人说的,他根本承担不了这样的赔偿,而类似这样的行为,非常多,证据上也很难收集,目前又大头,比如医疗费用之类都政府在承担。

因此,可能出于这样的原因

目前,相关意见里,这种情况,原则上不予支持。

因被感染新冠肺炎而向肺炎传播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不过,这也并不是完全不索赔。

如果是,知道自己已经确诊了,或者疑似,或者明知道自己很可能被感染了,但是依然不遵从政府要求的防控行为,比如就是偷跑出去,传播给了他人。

那么被传播人是可以索赔的。

不过目前媒体信息里,郭伟鹏在后期身体不适,已经居家了,而且后期隔离确诊后也没偷跑出去,因此被他感染的人,根据现有意见,是没办法索赔的。

也因为如此,郭伟鹏面临的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需要提醒的是,这种确诊或者疑似,不听招呼,跑去公共场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惩处的。

无论如何,希望可能感染的人不要隐瞒,积极救治,为自己,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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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是一句空话,为什么呢?他根本赔不起只有判他刑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别的都是空话,当然他自己的医疗费用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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