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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至15.4%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2020-08-25 00:12阅读(61)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至15.4%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希望法院能从老赖那里把本金要回来就行了,利息再没想,以后打死也不借给别人钱了。:-借贷,下调,上限,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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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院能从老赖那里把本金要回来就行了,利息再没想,以后打死也不借给别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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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事,国家希望减少民间借贷纠纷,让有信用的人可以更容易借钱,没信用的在银行借不到,在民间也借不到了,先是规范出借方,距离严打恶意老赖也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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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呀,最好能取消职业放贷人名录和非法经营罪,我自己出借了不少钱给别人,也有不少人欠我钱,真金白银借的也有,生意往来欠的也不少,当然那是疫情之前的事,最近生意难做,自己欠别人不少钱,这个月的工人工资东借西凑,发了一半,还有一半,货款不好收,去借,明显感觉到好难借,有抵押也不好使,银行借款时间太久,怕影响员工,加上银行的钱也不是那么好借,天天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放多少亿低息支持,不知道钱去哪里了,承诺5个点手续费,要电费单给,要税收证明去税局打,要财产险买,但是还是不好使,我是15号发工资的,要是早几天发现现金储备不足就好了,当然,最近想一股脑子,交给律师处理,解决3角债的问题,企业已经财务不健康了,资产占三分之一,债权应收款比重五成,剩下流动资太少了,律师告诉我,欠别人的要还,别人欠我的要分批起诉,现在对民间借贷审查很严,其中包括有十几个工资预发,签借贷合同的,然后没在我这里工作的,按照浙江高院的规定,一年6个,超过6个就变成职业信贷人,我说工人工资的利息才收月千分之一,年化1.2,无所谓,律师告诉我,进了这名单,所有利息无效,抵押无效…包括我出借给供应商的,包括顾客债权转民间借贷算利息的,包括我真金白银借给朋友,而且我预发工资给工人的行为,很有可能变成非法经营罪,未取得放贷资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款,我辩解那都是我的工人,大家互相帮忙,收的利息也不高呀,我只是收回理财利息而已,甚至都不如,律师杆我说,除了你三姑六婆,你父母亲,剩下的人,都算不特定对象,特别是我解决招工困难时,说的,只要好好干,可以预支工资,算一点点利息,干够8年,借钱买房也没关系,利息比银行便宜…想想真是物是人非呀,现在最想的就是把工资解决了,压力好大呀,企业逐步收缩,然后改卖的卖,该卖房卖车,都无所谓啦,把欠的还了,别人欠我的,慢慢收,叫做良性破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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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环境恶化,切莫出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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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钱出借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有钱不出借没事,企业还贷过桥资金才是真正困难,最终倒闭的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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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大多都是用来经营的,经济形式不好,现在哪里还有高利润的行业,除非是贩毒。

借贷利率应该向日本靠拢,至少要学习美国等西方国家。

我们国家不能让那些放高利贷的阻碍经济的发展。

实际现在社会财富都被这些搞金融的拿走了。

看看每年银行数万亿的利润,只是放贷人的部分利润,真实的利润可能更震惊。

金融不发达,经济受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