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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有一套三间简易房卖给了一家做生意的,现在再要回房子

2020-08-13 21:33阅读(90)

我是农村的有一套三间简易房卖给了一家做生意的,现在再要回房子可以吗?我原本是农村的,当初我有三间房住不着,经私下协议卖了出去。可是县里搞开发又把我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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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管房子动不动迁,我们已经把房子卖给人家。就不应该再有想反悔想要回来的念头。诚信是最重要的,你想想在你的村子里,大家都知道你把一套三件的简易房卖给了一个做生意。而当你看到房子即将动迁的时候,你就想收回房子,你这种做法,第一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是违反诚信道德的。第三,是这种做法也不会受到谁支持的。所以我建议取消这种念头,这是做人的起码原则,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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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回答,很多人在批评题主,小编我也就放心了,谁让你这么鸡贼呢。

言归正传,从法律上来讲,你这个事情很好处理:

1、如果买你房子的是城里人,那你可以收回来啊,禁止城镇居民去农村买房,这是政策红线,触犯了法律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2、如果买你房的人是同村村民,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双方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之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你无权要回房屋。
3、如果买你房子的是其他村村民,如果买卖时村干部参与并予以了见证,且购买后用于自住用途,那你们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农村村民之间为了满足自住需要,根据就近原则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该行为并不损害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也没有改变土地用途,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相关国家政策,该买卖行为有效。

明白了吧,卖给城里人,你可能会要回来,但卖给村民,基本难度都很大了。但是小编想说的是,人无信不立,现在的社会是一个诚信第一的社会,你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周而复始的折腾买家,良心何在?

并且,他人购买你的房屋后,你若索要回来,必然的一些支出你还是要赔偿的,比如房屋装修费用、设施设备改造费用等。

小编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你所在的房屋,也仅仅是县里搞一个小开发而已,就是赔,你又能获得多高的补偿?几十万?几百万?

我看很难!!

如果你房子卖给别人1万块,现在你拼命要回来,结果补偿你一万五,你丢不丢人呐,你就不怕被村民戳脊梁骨骂呀……

对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也就是说,你把祖屋卖给其他村民,法律是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但你卖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可就没门了。

认可小编的回答,那就请点赞关注啊,如果你有关于拆迁诉讼、房产纠结解决不了,就交给我们盛廷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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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已经将自己的农村房屋出售,但是看到要拆迁升值就要反悔,首先说这一行为是不地道的。

从房屋出售的这个问题来讲,你们之间买卖的并不是该宅基地,只是地上附着物,因为该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作为村民只具有使用权,并不具备所有权。当然,如果买你房子的人不是同村的人的话,可能还好处理,因为他不具备使用你的宅基地的权利。

从合同的角度来讲,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买卖协议,并且已经收取了人家的买房款,也就是说你们之间的交易已经成立,单从合同成立的角度来讲,你们之间的交易是成立的。

这种情况还要结合当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具体实施政策,建议你到当地宅基地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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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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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东西在你不需要的时候,转让给了别人,在你想要的时候又想把它拥有,你以为是小孩闹着玩啊!有根有据的东西,你得经过别人的同意对吧,别人不愿意你也没办法是吗,尝试去沟通一下,谁也帮不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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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来。但是这样的行为不值得提倡。毕竟当初买卖双方是自由交易的。

说一个真实的事情:有一个村子里,一村民将旧房子卖给了外来人作厂房,我们都认为这事情交易成功之后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但是过了几年之后,这个村要拆迁了,既然政府拆迁那肯定会有拆迁款,这个时候,原来的房主就想收回之前卖掉的房子。

那这个买主肯定是不愿意的,搁谁摊上这个事都不会同意。这个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最后原来的房主将一纸诉状递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判决买主退还房子,原房主归还购房款。虽然原来的房主通过法律将房子拿了回来,但从那以后,村里人都看不起他,不愿跟他深交,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一大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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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不行,已经卖出去了,因为拆迁要赔钱,你准备要回来,这是标准的不要脸,见利忘义,不诚信,这样的人不厚道,你会得到大家的斥责。

大家都知道北京画家村,情况和你一样,当初卖的时候便宜,后来房价不停的涨,老百姓动心了,要地皮,不卖了,最后政府出面才摆平了,补偿了很多钱,这是赤裸裸的敲诈。

做人首先要诚信、厚道、如果你买的房子国家征收了,一分钱不赔,当事人找你退钱可以吗?你反过来想想,绝对不行,谁都不会支持,所以即使赔的再多也和你没有关系了。

你已经卖了自己的房子,不要说什么土地是国家的,土地是集体的,不管是谁的和你也没有关系了,更不要说你卖的是土地以上的东西,那不是扯淡吗?如果这样谁会买几间破房子,脑子有病啊,人家买的就是房子和土地使用权,如果国家赔偿人家就有权利获得赔偿,受益人绝对不是你。

如果买房子的是外乡人,那也没有办法,你只有去欺负人家了,请你想明白了,房子你已经卖了,你不具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了,如果你还纠结土地你属于无理取闹,你卖的不是单纯的房子还有土地使用权,明白吗?

做人最起码的是诚信,厚道,千万不能见利忘 义更不能以卑鄙的手段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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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动迁,肯定会有大幅度的升值。于是你决定反悔,要回现在已经不属于你的房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看来你是深谙其道。以你的三观,当然是只要能要回,哪怕是不择手段,颜面不值钱,钱才是你最可靠的朋友,除了钱,你可真的就没有一个朋友了。那就去试试。

首先,你这样做先卖后要,有悖契约精神,合同签了,钱你也收了人家的,那你准备怎么退呢?是原价吗?还是要按已经升值了的价格呢?如果协商不成闹起来,估计就是你们村的人,也都会出来骂你不是人。房没有要回来,人可就丢大了。所以说,你还是琢磨一下吧!

其次,你买卖房子的合同不合法,买卖,当然是有卖才有买,既然买的不合法,那是不是首先是卖的违法呀!所以,你们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买方不受保护,卖方同样也不受保护。你若起诉买方,如果我是法官,一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既不违法,又不会陪着你去落个为虎作伥的骂名,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说呀,你还是重新考虑一下,别房子没有要回来,人先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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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合同怎么写的,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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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只要不要脸,完全可以。

事件大略:

1、如果购房者不是本村村民,也不是农村户口,无权购买你的宅基地使用权。当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宅基地上的房子只能租不能买。

2、如果购房者是本村村民,宅基证虽然在购房者手里,但尚无过户,你反悔了,不签字,就还是你的。

所以,无论哪种情况你都可以要回你的房子。要回来非常合法,不过代价是你从自成为一个不讲道德,不讲信用,非常合法的不要脸。



你已经把房子卖给人家,而且签了协议,收了人家的钱,现在又反悔要收回房子,这不是自己吃了自己拉,自己拉下的自己又吃了吗?

明显说‘’县里搞开发又把我这地方圈住了,考虑今后房地皮要升值‘’所以想收回房子。非常佩服你的‘’诚实‘’,怎么想就怎么说,多么不要脸的话也能说出来,多么不要脸的事也能做出来,是个非常‘’诚实‘’的不要脸。

原来地皮不值钱,就卖给人家,现在值钱了,又想要回来。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是做人之本,立身之本,即便你能要回房子,但已经失去做人之本,从今往后,你的言行举动在人们眼里和心里将会变得一钱不值!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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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户,可以要回

在农村是小产权房,不准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住房。

农村住房是\"宅\",是住人的,不准改变使用用途。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卖了此房,不准再申请宅基地。

此房是两人私下交易,尽管卖方收了钱,但没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仍没更名,还是原房主。

恰在此时县里对这一块土地开发圈住了,意味着不准交易,不准改扩建。

卖主虽然有房子地皮会升值,后悔之意,关键是房子并没有完成交易手续。

因此我认为此房私下交易无效,买主腾房,卖主退钱,并适当补偿买主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