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更多关于个税抵扣房贷的问答
发布于:2020-08-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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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于印发个人所得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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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
自2019年1月份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始实施,首套房贷利息、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费用等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新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扩展资料: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房贷利息扣除
“扣税的关键是首套房贷利率,而不是你有几套房。如果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合同(协议)没有写明的话,可以询问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当然,《暂行办法》限定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因此,
当纳税人第一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后,如果置换一套房,下一套房即便是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享受扣税。
同时,在“谁来扣除”的选择上,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按照规定,可以在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财税专家建议,从家庭整体最大幅度减税来说,夫妻双方谁的收入高就由谁来抵扣,这样减税幅度更大。
对于家有老人的职工居民来说,明年也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家里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扣2000元,那要是父母都超过了60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按照被赡养人的人数累加计算,无论是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岁还是两位都年满60岁,每月均只可扣除2000元。
同时,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新政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贷利息可抵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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