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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税是因为基于会计准则润,需要在其基础上调增调减,这样才符合税法的纳定。
所得税的一些主要特征:
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因此不易于转嫁。
2,税基的广泛性,可以是来自家庭、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获得的个人纯收益。
3,征税管理具有复杂性。在企业里,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需要进行分配扣除。
4,税收分配的累进性。进性,指经常性项目通常采用累计税率,税率设计时尽可能体现量能课征的公平性原则。
5,税收入的弹性。在累进的所得税制下,所得税的边际税赋随应纳税所得税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繁荣而增加,随经济衰退而降低。
所得税和调整所得税区别:
1,计税基数不同,前者是应纳税所得额,后者是息税前利润。
2,计算阶段不同,前者用于融资后分析,后者用于融资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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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得税的税率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湾地区:台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0%,而跨国公司为18%。算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按月(季)预缴时: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所费用有两算方法:
1、税费用=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因此实现营业利润800000元,利润总额=800 000-50 000=750000,所得税费用为750000*25%=187500元。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上述方法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简单至极,只需考虑永久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和递延)等于当期的(利润总额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加上(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致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少抵税的损失)减去(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致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多抵税的利益)
减去(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致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纳税时少纳税的利益)加上(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致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纳税时多纳税的损失)加上(其他永久性差异如罚款赞助支出对应的所得税). 其他那些本期发生了或者转回了的什么东西暂时性差异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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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一、两者不同:
调整所得税:是项目性研究中的一个专语,它是为简化计算而设计的企业所得税额,计算的时候使用息税前利润,不需要减去利息费用。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二、两者的计税基数不同:
所得税前者是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所得税是息税前利润。
三、计算阶段不同
所得税用于融资后分析,调整所得税用于融资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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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2、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3、所得课税具有税基广泛,税率累进的税制特征,加上对各种宽免(宽指税基宽与容,免指税基范围的免除)与扣除项目的设置,可以有效的促进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调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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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税,预先扣缴的所。它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世对这种源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通常情况下,支付给境外投资方的股利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但是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国税发[2010]75号);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国税函[2009]601号);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国税发[2009]124号 );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国税函[200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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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是伴随该项贷款业务发生的,应视同利息收入合并征收所得税。
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外国银行或外国企业借款,逾期不能偿还本息,而将房屋赔付给债权人,对债权人取得的抵押价款中含有利息的,应依法征收预提所得税。
外国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设备所取得租金的扣除设备价款后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贷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出租方国家出口信贷利率,租金支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后的余额,扣缴预提所得税。
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付款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所得(款项)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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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账征收:查账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会计账册资料,依照税定计算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核算严格规范,纳税意识较强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因素,查定核实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纳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照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收入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查验主要适用于零星、流动性大的税源。如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和机场、码头等场外经销商品的税款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报及有关单位评议情况,核定其一定时期应税收入及应纳税额并分月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营业额和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业户的税款征收。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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