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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是以货币为进行交换实现商品的流通的经济活动业有广义与狭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 贸易,是自愿的货品或服务交换。贸易也被称为商业。贸易是在一个市里面进行的。最原始的贸易形式是以物易物,即直接交换货品或服务。现代的贸易则普遍以一种媒介作讨价还价,如金钱。 贸易是商业行为的一种。商业包括的范围要广。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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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即为商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品、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小规模商贸企业登记注册需要三万元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中的“商贸企业”界定为商业零售企业。

扩展资料:

商贸申请条件: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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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是指一切卖商品服务的商业事务。商业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而实现商品的的经济活动,商业包括商务。

  一、商业指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商品的流通的经济活动,兴起于先秦时期。现代的商业分为线下以及线上两种,极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

  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五回:“见了继之 ,谈起到广东的事,原来也是经营商业的事情。

  二、商务概念的指出是改革的产物,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贸易部——商业部、外贸部——内贸部——内贸局——商务部。是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

  商务是广义的概念,是指一切与买卖商品服务相关的商业事务。狭义的商务概念即指商业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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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更广义一些,应该包括商业,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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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门从事国际贸易进出口的公司,享有自营进出口权,能够出口退税的政策支持。说白了国际贸易公司就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媒介。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你们的货是通过国际贸易公司出口到全世界其他国家的,出口时需要进行核销、报关、代理进出口等动作。其资金结算又是通过美元、欧元等国际主流货币结算,期间还涉及到货币兑换、进出口退税等问题,需要专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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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贸易的特点及其局限性杜文玉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西安,710062)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3期

[提要]五代十国时期商业贸易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国内各区域间的贸易比较兴盛,与周边少数民族的贸易有所萎缩;陆上对外贸易萎缩,海上贸易有所发展;官营商业有所发展等方面。用于贸易的商品种类与唐代相比,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商品化的趋势不断扩大上。这一历史时期商业贸易的局限性表现在: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商税繁重;战乱和混乱的政治秩序,影响了商业贸易的正常进行;币制杂乱,钱币紧缺,制约了商业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商业贸易 区域经济 商品特点 局限性

[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06)03-0055-09

[收稿日期]2005-11-24

[作者简介]杜文玉(1951—),男,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有关五代十国时期商业贸易情况的研究,学术界极少涉及,对其特点及局限性等问题更是无人问津。20多年前,郑学檬先生曾撰《五代十国商品经济初步考察》,对这一历史时期商品经济的恢复情况及特点进行了初步探讨①。由于论文题目所限,该文仅对商品经济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对这一时期的商业贸易的状况及其特点却极少论及。至于其他论著,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就更稀少了。其实五代十国时期的商业经济继续了唐代尤其是唐代后期的发展趋势,并对宋代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具有过渡型的特点,是唐宋变革期间商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便显得十分必要。

一 贸易形式的主要特点

关于五代十国时期商品经济的恢复及发展情况,上揭郑学檬先生的论文已经有所论述,本文不再重复。其商业贸易形式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类:

首先,国内各区域间的贸易比较兴盛。这一情况的出现,与当时国内政治有着直接关系。当时南北各地同时有大大小小的若干政权存在,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不同,物产各异,为了巩固统治,发展经济,便不能不重视商业贸易,加快商品的流通。所谓“军国之费,务在丰财,关市之征,资于行旅,所宜优假,俾遂通流”②。正是出于这种原因,这一时期的各国政府无不重视促进区域间物流的畅通,如吴国杨行密获楚王马殷之弟马蜜,便将其送归楚国,目的在于“通商贾易有无以相资”③。后晋高祖石敬瑭也曾于天福三年(938年)十月下诏:“应淮南、西川两处边界,自今后不得阻滞商旅。”④后汉河中节度使李守贞叛乱,南唐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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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史研究会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19—140页。

②《册府元龟》卷95《帝王部·赦宥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36页。

④[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71《武穆王弟賨传》,(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第986页。

④《册府元龟》卷94《帝王部·赦宥一三》,第1123页。

出兵策应,因此而导致南北商业贸易中断。事后,南唐皇帝主动致书后汉,“请复通商旅”①,可见其对此重视之程度。后周在建立之初,太祖郭威便在广顺元年(951年)三月颁布敕令,要求沿淮州县军镇对往来于江淮的商贾不得阻滞邀难,“如闻滞留,必行勘罪”②。周世宗统治时期,更加注意发展区域间的贸易,多次颁布敕令要求加快商品流通,鼓励各地间的通商。据《十国春秋》卷四九《后蜀后主本纪》载:“广政十七年春正月,周主殂,晋王荣嗣皇帝位,改元显德。周听边吏通商于我。”有些统治者为了发展异地贸易,还采取了免除商税的办法,如楚王马殷便是如此,所谓“是时王关市无征,四方商旅闻风辐凑。……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③。周世宗则采取了对部分商品免税减税的政策,以促进贸易的发展。如规定诸道州府对商贾兴贩牛畜不得征过境税,只是在售卖时征千分之二十的税,即所谓值百抽二,“不得别有邀难”④。所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区域间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在这一历史时期,各区域间的贸易规模也是很大的,如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年)正月,“许州奏:准诏放过淮南客二百三十人,通商也”⑤。次年七月,“兖州奏:密州淮口,准敕放过往来商客一千八十八人”⑥。割据于岭南的南汉境内亦有不少岭北商贾活动,据《十国春秋》卷五八《南汉高祖纪》载,“帝酷喜夸大,岭北商贾至南海者多召之,使升宫殿,示以珠玉之富”云云。可知这一区域的外地商贾人数亦不少。另据记载,周世宗进攻南唐的淮南地区时,“伪侍中周宗既阜于家财,而贩易,每自淮上通商,以市中国羊马。及世宗将谋渡淮,乃使军中人蒙一羊皮,人执一马,伪为商旅,以渡浮桥而守,继以兵甲,遂入临淮”⑦。后周使军士伪装成商贾而渡淮袭取临淮城,其人数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人数过少则无济于事,从而印证了平时往来于淮水南北贩运羊马的商贾人数一定不少,遂使后周的计划得以实现。正是因为南北贸易规模较大,所以后周在疏通汴水以通航运后,曾在汴梁进行了大规模的营建,《玉壶清话》卷三云:

周世宗显德中,遣周景大浚汴口,又自郑州导郭西濠达中牟。景心知汴口既浚,舟

楫无壅,将有淮、浙巨商贸粮斛贾,万货临汴,无委泊之地,讽世宗,乞令许京城民环汴栽榆柳、起台榭,以为都会之壮。世宗许之。景率先应诏,距汴流中要起巨楼十二间。方运斤,世宗辇辂过,因问之,知景所造,颇喜,赐酒犒其工,不悟其规利也。景后邀钜货于楼,山积波委,岁入数万计。

其实周世宗之所以扩大汴梁城郭,就是因为汴梁城“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亿兆无穷,僦赁之资,增添不定”的缘故。也就是为了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南北贸易额的扩大,而“于京城四面别筑罗城”⑧的。

需要说明的是,区域间商业贸易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坐地列肆式的交易就不再重要了,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这种贸易形式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只是因为这一历史时期区域间贸易发展较快,与其他历史时期相比,具有较突出的特点,所以特别予以强调而已。

其次,与周边少数民族的贸易有所萎缩。所谓“萎缩”,主要是指与唐代相比而言的。在唐代内地与周边民族的贸易非常繁荣,突厥、吐蕃、契丹、党项、回纥、室韦、靺鞨、奚、南诏及西域中亚各族都与内地保持了比较密切的贸易关系。除了正常的贸易关系外,朝贡贸易也十分兴盛。至五代十国时期,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这一历史时期疆域的大大缩小,中原王朝对许多原隶属于唐朝的民族不再拥有管辖权,朝贡关系亦随之中断,即使仍保持关系的一些民族,由于中原王朝改朝换代频繁,政治影响力下降,朝贡关系也是时断时续,只要看一看《五代会要》卷二八至三○的相关记载,就可以发现周边诸族与中原王朝的朝贡关系明显地稀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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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288,后汉乾祐元年十二月,(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点校本,第9404页。

②《册府元龟》卷66《帝王部·发号令五》,第742页。

③《十国春秋》卷67《楚武穆王世家》,第942—943页。

④《五代会要》卷25《杂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04页。

⑤《册府元龟》卷504《邦计部·关市》。第6052页。

⑥《册府元龟》卷980《外臣部·通好》,第11520页。

⑦《五国故事》卷上《嗣主景》,(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五代史书汇编本,第3184—3185页。

⑧《五代会要》卷26《城郭》,第417页。

从贸易额来看,下降的幅度也是很大的。以唐五代时期与周边民族贸易额中最大的一项——马匹贸易为例,唐朝曾与突厥、回纥、吐蕃等族进行过绢马交易,其中以与回纥的交易额最大。不同时期每年的交易额不同,唐肃宗乾元以后,每年买回纥马数万匹;代宗时规定回纥每年送马10万匹;德宗时规定,每次互市不得超过千匹;宪宗朝双方约定年互市额为6500匹,实际交易额每年为万匹,宪宗以后的数量阙载。有人估计从乾元元年(758年)至开成五年(840年),这83年间,唐朝共买回纥马约为214万匹,①平均每年约买马25800匹。五代时期中原王朝主要向契丹、党项、回鹘等族市马,其中以与党项的交易额最大。这一时期各朝每年市马额多少不等,以后唐明宗长兴二年计,这一年买诸蕃马6000余匹,共支付马价40余万贯钱,平均每匹马价为66.6贯。天成时期每年支付的马价约为五六十万贯,取其平均数,以55万贯计,天成时每年可买马8250多匹②。与唐朝的情况比较,明显可以看出五代时期的马匹交易额已经大大地下降了。需要指出的是,唐明宗统治时期是五代的小康时期,政治稳定,经济恢复,所以才能达到这个数额,其余各朝均大大低于此数。而有关唐朝的买马数仅指与回纥之间的交易额,其他诸族还不在其内,五代的情况则不是这样。

至于南方各国由于地理条件所限,则很难与产马的民族直接进行贸易。其中前后蜀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可以与吐蕃进行茶马交易,其余各国则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以南唐为例,其曾经与契丹发生过贸易关系,如烈祖升元二年(938年),契丹“别持羊三万口、马二百匹来鬻,以其价市罗、纨、茶、药”③。升元四年,契丹献马百匹,七年,献马300匹、羊2.5万口④。实际上仍是一种贸易关系。但是由于南唐与契丹疆域并不相接,所以这种贸易非常艰难,并不能长期维持。五代后期中原王朝实力增强,契丹商贾过境不易,双方的贸易关系便中断了,此后南唐所需的羊马等畜产品便只能向中原王朝求购了⑤。南唐自后周以来向中原王朝称臣朝贡,中原王朝每年在其主诞日,馈羊万口、马300匹、橐駞30匹⑥。其他诸国也多是如此,如荆南“贡银茶于唐,以求战马”⑦。只有吴越一国由于始终与中原王朝保持着臣属关系,中原王朝允许其过境与北方少数民族进行贸易,所以相对于其他各国获得畜产品要容易一些。

再次,陆上对外贸易萎缩,海上贸易有所发展。在唐代对外贸易主要靠陆上贸易,即通过丝绸之路进行,海上贸易最主要的是广州口岸,贸易额自然无法与陆路相比较。唐后期由于西域地区被吐蕃占据,传统的丝绸之路被阻隔,使得陆路贸易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五代十国时期陆路贸易线路向北转移,中原王朝通过这条线路与西域各国仍然保持了往来。有的学者将这条交通线称为“草原丝绸之路”,其具体走向是:通过今山西、陕西北部、内蒙古,再向西行;或者经今陕西北部、宁夏北部、内蒙古、唐努乌梁海,再向西行,到达今新疆北疆地区,这条线路还可以经中亚草原直通欧洲。其中碎叶城就是东西商贸的集散地,由此向西南至阿拉伯海、地中海,向西北经中亚草原,越过乌拉尔河、伏尔加河直至欧洲⑥。所谓经今陕西、宁夏北部,具体而言就是指陕北的夏州和宁夏北部的灵州,这里是当时通往西域的必经之地。据《册府元龟》卷六七八《牧守部·兴利》载:后晋时,冯晖任灵州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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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马俊民、王世平:《唐代马政》,(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76—77页。

②参见拙作《论五代马政及其与军事、政治的关系》,《渭南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第65—72页。

③[宋]陆游:《南唐书》卷15《契丹传》,丛书集成初编,第405页。

④[宋]陆游:《南唐书》卷15《契丹传》,第407页;《十国春秋》卷15《南唐烈祖本纪》,第200页。

⑤参见拙著《南唐史略》,(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81—82页。

⑥《十国春秋》卷16《南唐元宗本纪》,第234页。

⑦《十国春秋》卷101《荆南文献王世家》,第1440页。

⑧参见贾合甫·米尔扎汗:《丝绸之路在草原文化发展中的作用》,《西域研究》,1990年第4期,第41—47页。

“作舟车百数,代民转输,行商坐贾,蠲其征税,……蕃汉贸易,禁其欺诋”①。文中所谓“蕃汉贸易”,就是指中西之间的这种陆路贸易。尽管如此,由于这条路线必定曲折偏辟,道路险阻,所以每年的贸易额必定有限,远不如传统的丝绸之路繁荣兴旺。

在五代十国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主要是通过海上交通线进行的,无论是对外口岸还是贸易额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贸易口岸的数量看,除了原有的广州外,还增加了泉州、福州、杭州、温州、明州、台州、金陵、扬州、登州、莱州等港口。其中金陵、扬州由于是通过长江口与海外进行贸易,故其对外贸易的繁荣程度比不上其他沿海城市。福州与泉州港都隶属于闽国,也都是这一时期新建的对外贸易口岸。关于福州口岸,早在王审知统治时期就已设置了榷货务,主管对外贸易并征收关税。通常认为福州的甘棠港设在福宁,近有学者认为应设在闽县,由王审知开辟,自是蛮舶可以直驶福州城外的闽江边②。关于泉州港早在唐初已具备了开港的条件,唐朝中叶这里的外国商人已经为数不少了,公元9世纪阿拉伯地理学家伊本·柯达贝在其所著的《道程及郡国志》一书中,已经将泉州列为中国沿海最主要的贸易商港之一③。王氏割据福建后,王审邦、王延彬父子先后任泉州刺史数十年,大力发展海上贸易,尤其是王延彬“每发蛮舶,无失坠者,时谓之‘招宝侍郎’”④。从而为宋元时期泉州港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促使其发展成为这一时期全国最大的对外商港。

关于杭州、温州、明州、台州等商港,都位于吴越国境内。对于这些城市在唐代是否设置有主管外贸的市舶机构的问题,大陆学术界尚有争议,但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尚未设置的说法⑤。但是在五代十国时期这些城市都已建成了对外贸易的商港,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如温州湾的出口洞头岛海域,是船只进出温州港的必经之路,在这片海滩和海底曾出土了不少唐五代的青瓷碎片,表明曾有贩运中国瓷器的船只从这里驶出,或因避风和其他原因在这片海域及附近岛屿停泊⑥。早在唐代中国商人就曾从明州、台州、温州等处驶出,前往日本经商,日本商人也驾船到明州进行经商⑦。1973年至1975年,在今宁波(即明州)姚江海运码头附近出土了700多件唐五代瓷器。1978年至1979年,在宁波东门口码头遗址又出土了晚唐时期的一批越窑青瓷⑧。如此之多的瓷器出土,表明这里曾是中国对日贸易的重要港口。至于杭州更是盛极一时的对外贸易的大港口,所谓“舟楫辐辏,望之不见首尾”⑨。许多商船从这里出发,驶向新罗、日本乃至远航至占城、大食。至于地处北方的登、莱等州,在这一历史时期并非对外贸易的大商港,从文献记载看,除了有为数不多的商船从这里到达日本、朝鲜半岛外,其主要起到了沟通南北方海上交通的作用。如闽国在王审知统治时期,由于陆路阻隔,“每岁朝贡,泛海至登、莱抵岸”⑩。据史籍记载有的南方政权泛海至青州,向中原王朝贡,实际上仍是从登州或莱州登岸,然后再抵达青州,从陆路进至京师。

需要指出的是,在唐代明州、温州、台州等一些临海城市已经有域外船只出入,作为对外贸易口岸,唐朝政府只开放了广州一处,并在那里设置了市舶司进行管理,其余临海港口在政策上是不允许涉足对外贸易的,这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杜绝商船进出,但却严重制约了这些地方涉外贸易的发展。五代十国时期由于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促进了这些商港的繁荣与发展,使得当时对外贸易口岸大大地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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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文记为陈晖,另据《新五代史》卷49《冯晖传》所载,陈晖应为冯晖之误。

②参见韩振华:《五代福建对外贸易》,《福建文史》,1998年第2期,26—30页。

③参见吴兴南:《福建早期海上交通的开辟与海洋文明的滥觞》,《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72—479页。

④《十国春秋》卷94《王延彬传》,第1363页。

⑤何勇强:《钱氏吴越国史论稿》,(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21—323页。

⑥蔡钢铁:《唐五代温州瓷业及外销问题探讨》,《南方文物》,1997年第2期,第70—75页。

⑦陈文平:《唐五代中国陶瓷外销日本的考察》,《上海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第93—98页。

⑧林士民:《浙江宁波出土晚唐五代外销瓷器》,《文物》,1975年第1期;《浙江宁波出土一批唐代瓷器》,《文物》,1976年第7期;《浙江宁波东门口码头遗址发掘报告》,《浙江文物考古所学刊》,1981年。

⑨[宋]陶岳:《五代史补·契盈属对》,(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五代史书汇编本,第2534页。

⑩《旧五代史》卷134《王审知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792页。

最后,谈谈官营商业的发展问题。中国历代政府对商业的直接参预,主要表现在对一些特殊物资的控制上,如对盐、铁、酒、麴等专卖外,对于普通的商业活动并不直接经营,这一点在唐以前的各朝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五代十国时期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官府直接参预商业经营的情况,而且经营规模较大。据《十国春秋》卷七二《高郁传》载:“开平时,郁复劝王自京都至襄、唐、郢、复等州,遍置邸务售茶,利几十倍。又令民得自造茶以通商旅,而收其算,岁入凡万万计。”引文中所说的前一种情况,指的便是楚国政府直接经营茶叶贸易的情况。再如吴国杨行密曾派遣军将唐令回以茶货万斤前往汴宋售卖①。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割据于河北的刘仁恭,“禁江南茶商,无得入境,自采山中草木为茶,鬻之”②。史书虽然将刘仁恭的这种行为作为一种弊政记载,但是透过表面现象,我们看到的却是当时官府主动参预商业经营的实际状况。后汉末年,派三司军将路昌祚到湖南贩茶,适逢南唐灭楚,被俘至金陵,南唐元宗问明情况后,根据损失的茶叶数量,补偿其18000斤③。以上这些都是官府经营商业的例子。不仅内地存在这种现象,即使在少数民族中也有官营商业的情况存在,如前述的契丹曾派人以羊三万口、马二百匹赴南唐贩卖,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另据《新五代史》卷六七《东汉世家》载:五台山僧继颐,“为人多智,善商财利,自旻世颇以赖之。……五台当契丹界上,继颞常得其马以献,号添都马,岁率数百匹。又于柏谷置银冶,募民凿山取矿,烹银以输,刘氏仰以足用。即其冶建宝兴军,继颙后累官至太师、中书令,以老病卒,追封定王”。继颐本为刘守光之子,其政权灭亡后,被迫在五台山出家避难。他既然在北汉任官,经商所得又为北汉政府所获,因此其以上作为也是一种官商行为。

在五代十国时期,大批贵族官僚参预了商业的经营,这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与政府无涉,但其经营之广,规模之大,加之其所具有的政治背景,也应是一种应该引起重视的经济现象。在唐朝前期皇帝是不允许官员参预商业经营的,而且贵族与官僚参预经商也会被人看不起。这种情况到唐后期却发生了变化,一些官员尤其是庶族出身者投身于商场之中。五代十国时期继续了这种趋势,使得越来越多的官僚贵族卷入其中,就人数及规模而言,已经大大地超过了唐朝。从这一时期参预经商人员的构成来看,大体上有如下几类:(一)皇家成员。比如后唐庄宗的皇后刘氏,“分遣人为商贾,至于市肆之间,薪刍果茹,皆称中宫所卖”④;前蜀徐太后姐妹竟然于“通都大邑起邸店,以夺民利”⑤。(二)朝廷官员。如后晋贵族李屿,就命其仆葛延遇为其家长期在外经商⑥。上面提到的南唐侍中周宗长期经营商业,往来南北,牟取厚利。(三)地方官员,尤其是掌握军政大权的节度使们。如后唐昭义节度使李嗣昭,其夫人杨氏“治家善积聚,设法贩鬻,致家财百万”⑦。后晋赵在礼,历任十余镇节度使,“善治生货殖,积财百万,两京及所莅藩镇,皆邸店罗列”⑧。中原王朝的情况如此,南方诸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如吴国润州团练使徐知谔,“作列肆于牙城西,躬自贸易”⑨。南唐寿春军政长官李彦真,“惟务聚敛,不知纪极,列肆百业,尽收其利”⑩。有关这方面的事例还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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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259,唐昭宗景福二年十一月,第8458页。

②《资治通鉴》卷266,后梁太祖开平元年三月,第8671页。

③《旧五代史》卷113《周太祖纪三》,第1480页。

④《新五代史》卷14《皇后刘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44页。

⑤《新五代史》卷63《前蜀世家》,第791页。

⑥《新五代史》卷57《李崧传》,第655页。

⑦《旧五代史》卷52《李嗣昭传》,第706页。

⑧《旧五代史》卷90《赵在礼传》,第1178页。

⑨《资治通鉴》卷279,后唐潞王清泰二年七月,第9132页。

⑩《玉壶清话》卷10《江南遗事》,(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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