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自称被抬出古刹 官方称瑞云寺原址位于小学规划用地内,且寺庙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瑞云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村,以供奉肉身佛—柯文佛闻名于世。这是当地人柯云尘的真身,后在“文革”中被毁。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显示,福州象园瑞云寺编号为宗场证字(闽)F010040008,负责人是释明参。该寺组织机构代码:B2884301-8. 12月6日,瑞云寺在通告中称,“在没有签署正式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私自挪动本寺院的任何设施、财产。否则本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两天后,瑞云寺内的佛像被搬走。一位居士当天早上8点去瑞云寺,在路上看到村民将佛像从寺庙里陆续搬出。而事发时的照片显示,在搬迁佛像过程中,释迦牟尼佛像被摔碎了,还有一些佛像被用吊车吊走。明参法师后来在电话中说,当天瑞云寺被停电。 瑞云寺在12月11日上午被拆除。当天7点20分,上述居士接到明参法师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有气无力地说,自己被人从寺庙抬出。明参法师后来在电话中说,当时有五六个保安将她从老庙架到新庙,她感到全身疼痛。 瑞云寺被强拆的描述未获晋安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认可。 关于瑞云寺被拆迁的理由,12月13日,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搬迁说明》)称,按照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在其红线范围内应新建一所小学,即福州市新晋安第二中心小学。象园瑞云寺位于该小学规划用地红线内。“由于瑞云寺未搬迁,该小学无法按期建成,无法满足7020户回迁户及周边居民子女的就学需求。” 安全隐患是《搬迁说明》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搬迁说明》称,瑞云寺为旧式土木、砖混结构房屋,由于年代较久,部分房屋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瑞云寺所在的象园社区为“城中村”,多为木构、砖木结构房屋,且破旧密集,长期存在防火、治安、卫生等脏乱差问题,“亟待改造,消除隐患”。 就近重建未获寺庙同意 尽管寺庙新址就在50米外,明参法师仍未同意拆迁。她认为瑞云寺有着百年历史,且新庙设计图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根据瑞云寺、拆迁方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答复,在瑞云寺遭拆之前,拆迁方、政府部门和瑞云寺有过多次沟通。不过最终瑞云寺没有同意搬迁。 据《搬迁说明》,2010年4月开始,由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主体,象园街道以及象园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协商工作小组,多次与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及信众代表沟通协调瑞云寺搬迁补偿事宜。但是“协商过程中,明参法师以瑞云寺内柯文佛不愿意移位、须征得柯文佛后裔族人的同意为由,一直拒绝协商。” 《搬迁说明》称,“历时三年多,我部多次邀请市、区民宗局、佛协帮助沟通协商。其间,经明参法师认可,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塑等费用进行评估。” 今年6月5日,瑞云寺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信称,2012年下半年的某天,晋安区民宗局突然通知明参法师到法海寺参加会议,告知其瑞云寺将要被拆迁,并拿出重建瑞云寺的图纸给她看。投诉信称,当时明参法师不同意拆迁,理由是瑞云寺有百余年历史,同时指出即将新建的瑞云寺图纸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不同意按图纸重建瑞云寺。 投诉信称,有关部门在未与瑞云寺签订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在瑞云寺隔壁建起了一座新的瑞云禅寺。 新寺在瑞云寺南边50米处,改名为“瑞云禅寺”,目前已投入使用。新瑞云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比旧寺庙均有增加。 寺庙房屋所有权之争 民宗局称瑞云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庙产究竟属于佛教协会还是瑞云寺僧团,拆迁方和寺庙方各执一词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33条规定,“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寺庙、道观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宗教事务局的复函》明确“(寺庙、道观)产权归宗教团体所有,僧、尼、道士一般有使用权……”。 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答复南都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表示,“佛教寺院拆迁人既要与所有人属地佛教协会协商,又要与使用人住寺僧团协商。” 答复邮件还称,“福州瑞云寺是我市晋安区民宗局依法登记的佛教场所,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根据《搬迁说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为新瑞云寺的出资人。“考虑象园瑞云寺为特殊构筑物,在与明参法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征得瑞云寺房屋所有人佛教协会同意后,我部邀请市、区民宗局以及佛协进行指导、监督,在维护瑞云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佛教规制,于2012年下半年出资近600万元在瑞云寺旧址南侧设计新建寺庙就近重建安置。” 对于《搬迁说明》中称瑞云寺房屋所有人为佛教协会的说法,寺庙方有着不同看法。明参法师通过一位居士转达自己的意见认为,瑞云寺的产权属于瑞云寺僧团,要求“瑞云寺的庙产归还瑞云寺僧团”。 少了寺庙方的补偿安置协议 晋安区佛教协会与拆迁方签订协议,并收到了用于实施瑞云寺搬迁的费用75.6万元 瑞云寺的拆迁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 瑞云寺拆迁包括在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内。该项目是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屋区改造项目,于2010年3月底开始实施动迁。目前,就地安置房已全面封顶,拟于2013年底开始回迁安置。 公开报道称,项目征地在土地拍卖会上被拍出60亿元高价。 在拆迁方与瑞云寺就拆迁问题陷入僵局时,晋安区佛教协会充当了关键角色。10月24日,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与晋安区佛教协会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说明》称,协议签订是“按照6月25日达成的协商意见。” 该协议绕开了寺庙方。明参法师称,听说区佛协手上有个协议,但没有见过,自己没有参与签订协议。 明参法师的说法得到了官方佐证。2013年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答复南都记者的电子邮件中称,“据我们了解,在瑞云寺拆迁安置工作中,从2010年4月开始,拆迁人与佛教协会、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于2013年6月达成了共识后,晋安区佛教协会签字认可了拆迁协议,但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因思想发生变化,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佛教协会也与资金流向有关。《搬迁说明》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其约定的搬迁、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费用已全额汇至晋安区佛教协会账户,“专款专用,由信众代表负责对瑞云寺实施搬迁。”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费用为75.6万元。 福州市、晋安区民宗局在瑞云寺拆迁中进行了协调、沟通。福州市民宗局答复南都记者,“宗教事务部门在拆迁工作中有双重责任,一方面是对安置补偿进行把关,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在安置补偿依法依规、合理到位的前提下,教育引导宗教界服从城市建设需要。” 答复中引用了1993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既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团体,应支持当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拆迁”。 多重利益纠葛 新寺庙修建后成立的管委会进入“利益版图”,但管委会未获民宗局认可 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瑞云寺拆迁的问题体现了多重利益纠葛。除了政府、开发商、寺庙和佛教协会,利益格局中还有一方在新庙修建后出现,即瑞云寺所在的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村村民方。 2010年新瑞云寺修建后,村民成立了瑞云寺“管委会”,由柯培惠、柯兴妹、柯栋侯等21人进行管理工作。 柯培惠告诉南都记者,“管委会”设立主任和副主任。柯培惠任主任,设两名副主任,一名是社区主任兼任,另一名是明参法师。目前该“管委会”由13人组成。 晋安区民宗局局长陈桂松表示,瑞云寺的权属在拆迁之前是什么,之后就是什么。并表示不认可这个“管委会”。 目前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住在新瑞云寺内。她在电话中称,搬进新庙后,自己的行动一度受到了限制。-下面是更多关于福州瑞云寺的问答
发布于:2020-07-25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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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古刹瑞云寺,现在已成为一片废墟。12月11日,在未经寺庙方同意的情况下,这座始建于1896年的佛寺被拆除。 瑞云寺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城中村”—象园村,旁边高楼林立。官方透露,瑞云寺的原址将修建一所小学,原址旁已建起一座新庙——瑞云禅寺。 目前,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已经搬进了新址,但这场芜杂的城市化变局并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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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了,新闻都报道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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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农历十二月初一,按寺例,明参法师要在癸巳年一个初一发给弟子平安谍。瑞云寺所在街道村民管委会柯培惠、柯兴妹等,带了一些村民冲进明参法师卧室抢平安谍,抢夺中有肢体冲突,在现场目击的居士称“对方大打出手,老法师只能无助地挣扎,死死地守护着居士们的平安谍,今天又病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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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云寺地处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村,始建于1896年,迄今年有余,以供奉肉道的当柯云尘真身——后称“柯文佛”,而闻名远近。该寺占地面积56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870余平方米,大小殿堂共24开间。寺中常住为两位老比丘尼,一位是70多岁的住持明参法师,另一位老法师已经80多高龄。两位老人家每日念佛、打坐,同时为周围的信众居士提供宗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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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益的名义牺牲公益——二选一的僵局由谁设
在瑞云寺拆迁事件里官方迁方最为义正辞严的“声讨”,是瑞云寺的旧址占据了拆迁区域内计划新建的一所小学用地。甚至在拆迁工作指挥部提供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中,表示“现因瑞云寺未搬迁,造成该小学无法按期建成,无法满足7000多回迁户及周边居民子女的就学需求。”然而让人拷问的是,学校和宗教场所二者都属于公益项目,缘何在规划时厚此薄彼,以公益的名义牺牲公益并且让寺院背了孩子们上不了学的黑锅?正如官方强调的,瑞云寺所在的拆迁区域,是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屋区改造项目,未来的远景是一个“集居住、商业、商务办公、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高端城市综合体”。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超大综合型的社区,在规划之初,就赫然把小学的图纸画在了寺院的旧址上,硬要在一个太平盛世里,导演一出国破家亡的时代里才有的“庙产兴学”。即便拆了旧寺建了学校,但不由分说就拔地而起的新寺,却是毗邻未来的新学校而建,二者相距不到50米——这更让人匪夷所思。一边是香火袅袅中的钟鼓齐鸣,一边是高音喇叭里的广播体操,想想也觉得难以接受。从立项、到规划、到审批,这一条线上的操作智商,恐怕都有待考量。到时候若是家长投诉祖国的花朵不堪聒噪与熏染,必然又是寺院给政商大佬们背黑锅。用大局的名义凌驾法制——先斩后奏的圈套由谁下?“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屋区改造项目”——这是拆迁办和当地宗教干部都在极力标榜的一个大局。在这个正当性的制高点之下,迟迟不肯妥协的瑞云寺老法师们,俨然被勾画为拒绝旧城改造的刁民形象。然而不得不指出,拒绝旧城改造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瑞云寺老法师们拒绝的,不是旧城改造——而是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正当保障、先斩后奏式的旧城改造。既然是政府的危房改造工程,既然是拆迁红线内的公益用地,既然面对学校“实在无法避让”——为什么拆迁双方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为什么要绕过合法的动迁程序,让被拆迁人无可选择地接受安置?为什么要把本可以两厢情愿的活局下成死棋?这里面的蹊跷不得不由人深思。是正常程序的拆迁安置成本太高?还是颐指气使的行政惯性使然?还是另有隐情? 用“娘家人”的名义“扔孩子”——大义灭亲的情节由谁演?在当地走访过程中,福州当地的民宗干部屡屡自称是宗教团体的“娘家人”,并表示他们的执政理念在逐步由管理向“服务”侧重。然而,在瑞云寺拆迁事件中,当地民宗干部却终冲在第一线,越俎代庖为拆迁办吆喝,这“大义灭亲”的情节让人倍感错乱。我们看到,在瑞云寺呈递省宗教局的投诉信中,“通牒、要挟、威逼、恐吓、扬言”这样的字眼,都用在了形容当地民宗干部的动迁手段上。笔者在当地民宗部门亲访时的境遇,也都印证了所谓“态度恶劣”,并非空穴来风。在拆迁方提供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的行文中,也很明确地承认,“四位一体”的协商工作小组——由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主体,象园街道、社区、区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才应该是动员搬迁的主角;而所谓“市、区民宗局、佛协”,只能是协助的配角。那么民宗干部们这“反客为主”的节奏,到底为哪般? 拆穿“瑞云寺是柯氏家产”的弥天大谎无论是一百多年前乡亲自发将柯氏故居修缮为寺院,还是四十多年前柯氏后人集资帮助恢复瑞云寺,都是出于宗教意义,并非将瑞云寺当成家族资产,所出资金也是合理的宗教捐献。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合乎《宗教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合法的。 为何佛已被毁寺已被拆,才问瑞云寺主人是谁?寺院存在的时候,先用“明确主权”的方式把寺院砸了,佛像毁了,然后再来“争主权”。说得更白,就是先占了你的地,拆了你的房,凭你提什么“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早已没了“场所”的外形。再把你控制在归属不明的新寺院,扣上各种帽子、炮制各种借口说原来这块地不是你的。因此,强拆发生后,“柯氏家产”、“寺院财务”的话题才会突然出现。其实强拆瑞云寺、砸毁佛像是在没有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对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不折不扣的破坏,这跟柯氏家族、柯氏祠堂、寺院历史以及寺院财务没有半点关联。 “财务制度不健全” 砸佛毁寺抢了去瑞云寺连佛带寺被砸毁,老法师被圈禁起来,在给瑞云寺扣的谣言帽子中,多次提到的一点是:老法师不愿拆迁旧瑞云寺,不愿搬入新寺院,是因为寺 院要被“公开管理”,老法师不能再因此而“私吞”香火钱。老法师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一个字——钱。所以不愿公开管理。老法师修行一生,如果是贪财,何苦选择清苦的出家生活?说老法师贪财,这是典型的毁人清誉。毁人清誉后,似乎就抢夺就有了理由。其强盗逻辑就是:你人品不好,所以你的财物该归我。一个寺院,两位老比丘尼,如何有能力将五毛一块的香油款事事做账?寺院功德箱的香火钱都是善信们你一元我十块地积攒起来,零零碎碎的,老法师哪有精力记账务明细?难道寺院必须人人会计师才能够住持寺院?如果财务制度不健全就是赶走老法师和要求寺院账务被公开管理的理由,那背后的逻辑就是——只要你不会管自己的钱,你的钱就归我,甚至连你家的房子也得归我。 建新寺,打造挟佛敛财吸金器;毁旧寺,移植宗教场所合法性一张合法宗教场所登记证,两个寺院,瑞云寺事件的实质一目了然:一是占老寺地产“庙产兴学”以谋利;二是将老寺“活动场所登记证”转到新寺以使“挟佛敛财”的“假西天”合法化。夺老庙寺产,开新寺敛财商路。 旧瑞云寺代表的是佛教的遗产,新瑞云寺代表着佛教未来的形象。拆旧寺是抢佛教的历史,建新寺是抢未来的寺产。在一新一旧两座寺院间,信仰、道义、佛法被彻底垄断。老寺产被夺变作他用,新寺产被异化贱卖如来反成合法。假西天遍地敛财,真信仰无处安身——这是当下整个汉传佛教的真实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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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月12日下午,记者就瑞云寺拆迁事件分别致电福建福州市各级宗教管理部门了解情况。
福建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杨志英接听笔者电话时表示:瑞云寺拆迁事件发生后,省厅高度重视,已经给福州市民宗局三点处理意见,他们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不清楚,如要了解相关情况,请与福州市民宗局沟通。福州市晋安区民宗局局长陈桂松没有接听笔者电话。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管佛教的副局长饶春贵接听了笔者电话,饶副局长与笔者就瑞云寺拆迁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交流:1、瑞云寺的拆迁协议是否合法?饶副局长:(2013年)12月9日,省(民宗)厅林副厅长到现场,我也在现场。我们认为,这个拆迁协议最好由宗教团体(佛协)和宗教场所(瑞云寺)一起来签,那么,这份协议就比较完善了。接下来我们要求晋安区要把拆迁协议重新完善起来,要和明参法师(瑞云寺住持)去签这份协议。饶副局长强调说:拆迁协议抛开瑞云寺是绝对不行的。2、瑞云寺没有银行对公账户,佛协代收拆迁补偿款饶副局长:瑞云寺拆迁补偿款75万6千元已经到了晋安区佛教协会的账户。我们福州市拆了很多宗教场所,瑞云寺拆迁补偿款为什么在佛协而没有给瑞云寺,原因有二:一是瑞云寺没有银行对公账户,我们不好把钱打给寺院,这笔钱是没办法转到寺院私人账户的。二是这份协议暂时由晋安区佛教协会签,佛协有个法人的对公账户。因此,先把钱打到佛协的账户上,再根据瑞云寺申请使用情况,我们及时把钱拨给寺院。佛协协会肯定不会截留这笔钱的。3、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身份不变饶副局长:关于僧团的安置问题,我们民宗部门的意见是,这是拆迁,不涉及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变动。4、晋安区陈桂松局长工作无失误,一直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饶副局长:区民宗局谈拆迁协议的事情我们不知道。瑞云寺强拆当日,我们没有在现场。拆迁方绝对没有通知我们。至于区民宗局是否知情,你还是问一下陈桂松局长比较好。你也要为宗教干部做一些考虑,就晋安区陈局长这个位置来说,他肯定是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5、饶副局长提出,瑞云寺通过媒体介入进行宗教维权伤害了佛教界饶副局长:今天早上我把福州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包括这些大和尚都召集在一起,推心置腹地对瑞云寺拆迁这件事进行了交流和讨论,这些大和尚们都表示不希望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维权,这样对我们佛教其实是一种伤害。根据饶副局长介绍的情况,记者展开了调查,情况如下:1、瑞云寺早已开立银行“对公账户” (如图)福州瑞云寺是依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依法登记的寺院,是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合法寺院。根据2011年5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瑞云寺早已在福州兴业银行办理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公账户)。开立对公账户也是合法宗教场所必须履行的账务管理制度。2、福州市佛教协会法师提出:既然宗教部门做得这么好,为什么会出瑞云寺这样的事?据知情人介绍,今天上午饶副局长召集福州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包括福州佛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咨议委员会)以上领导开会。会议应到30-40人,实际到会10人左右。会上,饶副局长首先感谢大家没有参与瑞云寺拆迁一事,随后饶副局长介绍了事件经过。出席会议的大和尚们大多沉默不语,只有一位法师提出:既然你们做的那么好,为什么会出瑞云寺这样的事?3、福州佛教界大和尚们对瑞云寺事件集体失语根据饶副局长的建议,记者试图联系福州佛教界的大和尚们,请他们谈谈民宗局在瑞云寺强拆中维护佛教界权益的事迹,但包括福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在内的法师,均表示对此事不便发表任何言论。4、明参法师说自己处在“活地狱”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被软禁在新寺院二层,楼上住着几个街道安排的人。瑞云寺新址门前有看守,不让进出,明参法师也出不去,看望她的法师和居士也进不来。明参法师说:这里是“活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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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产兴商、驱僧夺寺,不畏众叛亲离,不畏因果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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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月14日,凤凰网华人佛教在专题《寺拆迁之殇》中就强拆等问题民意,截止到12月19日,共有500万人参与投票。其中99.88%投票者认为福州瑞云寺拆迁协议不合法,属于强拆。99.87%投票者认为福州市晋安区民宗局没有正确履行职责,99.88%投票者认为晋安区象园街道及村委会驱赶僧众的行为,违反了党和国家宗教法规和政策。调查数据显示,广大网友对城镇化时期宗教场所拆迁问题高度关注,对瑞云寺拆迁中出现的违规非法操作有清醒的判断。
“守住瑞云寺,就是守住全天下寺院”——这是一位北京网友的留言,被路人点了超过3万个赞。一场见微知著的交锋,意味着众目睽睽之下,强拆方在事发后所有的应对伎俩,都将被照破、被总结;而正义一方的眼界与品格,将在对峙中成长起来,为“民意问责制”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