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点来划分。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为单一功能的饮用水功能区,将饮用水功能区全部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是以饮用为主导功能的多功能型水功能区,将取水口上游2~3k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但不超过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的上边界;

河网地区和感潮河段的水源地,其下游保护区范围可根据水流状况适当扩大;

有堤防河道保护区宽度为河道堤防之间的区域;

无堤防河道保护区宽度为河道设防洪水位所能淹没的陆域,未定设防洪水位的河道可按河流5年或1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

如水功能区未划及对岸,则保护区水域宽度以水功能区在河流中的边界为准。

参考资料:

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将下述水体划为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 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将下述水体划为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对水源保护区要实行特别的管理措施,以使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划分方法

我国水源保护区等级的划分依据为对取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大小,将水源保护区划分为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结合当地水质、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位于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围直接影响取水水质(保证病原菌、硝酸盐达标)的地区可划分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将一级水源保护区意外的影响补给水源水质,保证其他地下水水质指标的一定区域划分为二级保护区。

地下水与地表水

地下水——有机物和微生物污染较少,而离子则溶解较多,通常硬度较高,蒸馏烧水时易结水垢;有时锰氟离子超标,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地表水——较地下水有机物和微生物污染较多,如果该地属石灰岩地区,其地表水往往也有较大的硬度,如四川的德阳、绵阳、广元、阿坝等地区。

原水与净水

原水——通常是指水处理设备的进水,如常用的城市自来水、城郊地下水、野外地表水等,常以TDS值(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检测其水质,中国城市自来水TDS值通常为100~400ppm。

净水——原水经过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即称之为净水。

纯净水与蒸馏水

纯净水——原水经过反渗透和杀菌装置等成套水处理设施后,除去了原水中绝大部分无机盐离子、微生物和有机物杂质,可以直接生饮的纯水。

蒸馏水——以蒸馏方式制备的纯水,通常不用于饮用。

纯化水和注射用水

纯化水——医药行业用纯水,电导率要求<2μs/cm。

注射用水——纯化水经多效蒸馏、超滤法再次提纯去除热原后可以配制注射剂的水。

自由水和结合水

自由水——又称体相水,滞留水。指在生物体内或细胞内可以自由流动的水,是良好的溶剂和运输工具。水在细胞中以自由水与束缚水(结合水)两种状态存在,由于存在状态不同,其特性也不同。自由水占总含水量的比例越大,使原生质的粘度越小,且呈溶胶状态,代谢也愈旺盛。

结合水——是水在生物体和细胞内的存在状态之一,是吸附和结合在有机固体物质上的水,主要是依靠氢键与蛋白质的极性基(羧基和氨基)相结合形成的水胶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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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怎么分

我国水源保护区等级的划分依据为对取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大小,将水源保护分为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结合当地水质、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位于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围直接影响取水水质(保证病原菌、硝酸盐达标)的地区可划分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将一级水源保护区意外的影响补给水源水质,保证其他地下水水质指标的一定区域划分为二级保护区。

扩展资料:

水源保护区,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水体加以特殊保护而划定的区域。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将下述水体划为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

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七条 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限期达标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参考资料:

水源保护区_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_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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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我国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依据为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小,将水源保护区划分为水源一级、二级保护

结合当地水质、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位于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围直接影响取水水质(保证病原菌、硝酸盐达标)的地区可划分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将一级水源保护区意外的影响补给水源水质,保证其他地下水水质指标的一定区域划分为二级保护区。
4

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怎么分

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划术规范

前言

为贯

中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防治

饮用水水源地

污染,保证

饮用水

安全,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地表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技术文件

编制

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

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年1月

9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7年2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

农村

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

环境质量

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

面积

水域

和陆域。

3.2潮汐

河段

河流

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潜水

地表

以下

第一个稳定

隔水层

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

之间

含水层

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

沉积物

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

岩石

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

岩层

中的地下水。

4

总则

4.1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4.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地表

区域

4.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

保护区

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4.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

当地

社会经济

发展规划

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

流域

、区域、

城市

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4.1.4在

水环境

功能区

水功能区

划分中,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划分放在最优先位置;跨地区的河流、

湖泊

水库

输水渠道

,其

上游

地区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

水质

的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

水量

4.1.5应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和筛选;对于因污染已达不到饮用水

水源

水质要求,经技术、经济论证证明饮用水功能难以恢复的水源地,应采取

措施

,有计划地转变其功能。

4.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水环境监测

污染源

监督应作为

重点

纳入地方

环境管理体系

中,若无法满足保护区规定水质的要求,应及时调整保护区范围。

4.2划分的一般技术

原则

4.2.1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

水文

气象

地质

特征

、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

类型

、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其中: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

特点

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

条件

污染负荷

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

所处

的地理位置、

水文地质条件

、供水的数量、

开采方式

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

水质标准

4.2.2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

人类活动

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

污染物

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情况,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时间和

缓冲地带

4.2.3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小。

4.3水质要求

4.3.1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4.3.1.1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

项目

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4.3.1.2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4.3.1.3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4.3.2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GB/T14848中的Ⅲ类标准。

5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5.1一级保护区

5.1.1水域范围

5.1.1.1通过分析

计算方法

,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

长度

5.1.1.1.1一般河流型水源地,应用二维

水质模型

计算得到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范围内应满足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

附录

B,大型、

边界条件

复杂的水域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的水域可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模拟计算。

5.1.1.1.2潮汐河段水源地,运用非稳态水动力-水质模型模拟,计算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最大范围,作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5.1.1.1.3一级保护区上、下游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

水源卫生防护

带1)范围。

5.1.1.2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采用类比

经验方法

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5.1.1.2.1一般河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

取水口

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

河道

水域。

5.1.1.2.2潮汐河段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下游

两侧

范围相当,范围可适当扩大。

5.1.1.3一级保护区水域

宽度

为5年一遇

洪水

所能淹没的区域。通航河道:以河道中泓线为界,保留一定宽度的

航道

外,规定的航道

边界线

到取水口范围即为一级保护区范围;非通航河道:整个河道范围。

5.1.2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为

目标

,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陆域范围。1)卫监发[2001]161号文

生活饮用水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5.1.2.1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5.1.2.2陆域沿岸纵深与

河岸

水平距离

不小于50米;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2)规定的范围。

5.2二级保护区

5.2.1水域范围

5.2.1.1通过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5.2.1.1.1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应用二维水质模型计算得到。二级保护区上游侧

边界

到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距离应大于污染物从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附录B,大型、边界条件复杂的水域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的水域可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模拟计算。

5.2.1.1.2潮汐河段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采用模型计算方法;按照下游的

污水

团对取水口影响的频率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二级保护区下游侧外边界位置。

5.2.1.2在技术条件有限情况下,可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但是应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5.2.1.2.1一般河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得小于200米。

5.2.1.2.2潮汐河段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不宜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

5.2.1.3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

向外

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

防洪堤

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

5.2.2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

5.2.2.1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

河长

5.2.2.2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不小于1000米,具体可

依据

自然地理

、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确定。对于

流域面积

小于100平方公里的小型流域,二级保护区可以是整个集水范围。

5.2.2.3当面污染源为主要水质影响因素时,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

地形

植被

土地

利用、

地面径流

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

5.2.2.4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

点污染源

影响严重时,应将污染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入二级保护区管理范围,以利于对这些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5.3准保护区

根据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需要设置准保护区时,可参照二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准保护区的范围。2)卫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6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1水源地分类

依据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所在

湖泊、水库规模的

大小

,将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分类结果见表1。

表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表

水源地类型水源地类型

水库小型,V<0.1亿m3

湖泊小型,S<100km2

中型,0.1亿m3≤V<1亿m3大中型,S≥100km2

大型,V≥1亿m3

注:V为水库总库容;S为湖泊水面面积。

6.2一级保护区

6.2.1水域范围

6.2.1.1

小型水库

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应将正常

水位线

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6.2.1.2大中型湖泊、水库采用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

6.2.1.2.1当大、中型水库和湖泊的部分水域面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时,应对水域进行水动力(流动、扩散)特性和水质状况的分析、二维水质模型模拟计算,确定水源保护区水域面积,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

6.2.1.2.2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3)范围。

6.2.1.3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6.2.1.3.1小型湖泊、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取水口

半径

3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1.3.2大型水库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1.3.3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2.2陆域范围

湖泊、水库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定。

6.2.2.1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一定

高程

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

分水岭

范围。

6.2.2.2大型水库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6.2.2.3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3)卫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6.2.2.4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6.3二级保护区

6.3.1水域范围

6.3.1.1通过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边界至一级保护区的径向距离大于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或水质指标从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

6.3.1.2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6.3.1.2.1小型湖泊、中小型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6.3.1.2.2大型水库以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面范围。

6.3.1.2.3大中型湖泊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不小于2000米区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但不超过水面范围。

6.3.2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确定,应依据流域内主要

环境问题

,结合地形条件分析确定。

6.3.2.1依据环境问题

分析法

6.3.2.1.1当面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时,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

森林

开发、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6.3.2.1.2当水源地水质受保护区附近点污染源影响严重时,应将污染源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入二级保护区管理范围,以利于对这些污染源的有效控制。

6.3.2.2依据地形条件分析法

6.3.2.2.1小型水库可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

6.3.2.2.2小型湖泊和平原型中型水库的二级保护区范围是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区域,

山区

型中型水库二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

周边

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

汇水

区域。

6.3.2.2.3大型水库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6.3.2.2.4大中型湖泊可以划定一级保护区外不小于30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6.4准保护区

按照湖库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程度,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可以设定为准保护区。

7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应在收集相关的

水文地质

勘查、长期动态观测、水源地开采现状、规划及周边污染源等资料的

基础

上,用

综合方法

来确定。

7.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分类

地下水按含水层

介质类型

的不同分为孔隙水、

基岩裂隙水

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5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5万立方米)。

7.2孔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孔隙水的保护区是以

地下水取水井

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补给区和

径流

区为准保护区。

7.2.1孔隙水潜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7.2.1.1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2.1.1.1保护区半径计算经验公式:

R=α×K×I×T/n…………………………(1)

式中,R—保护区半径,米;

α—安全系数,一般取150%,(为了安全起见,在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量,以防未来

用水量

的增加以及干旱期影响造成半径的扩大);

K—含水层渗透系数,米/天;

I—水力坡度(为漏斗范围内的水力平均坡度);

T—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天;

n—有效孔隙度。

一、二级保护区半径可以按公式(1)计算,但实际应用值不得小于表2中对应范围的上限值。

表2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

介质类型一级保护区半径R(米)二级保护区半径R(米)

细砂30~50300~500

中砂50~100500~1000

粗砂100~2001000~2000

砾石200~5002000~5000

卵石500~10005000~10000

7.2.1.1.2一级保护区

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2所列经验值是指R为半径的

圆形

区域。

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一级保护区T取100天。

对于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可以分别对每

口井

进行一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一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示意图参见附录C)。

7.2.1.1.3二级保护区

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2所列经验值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二级保护区T取1000天。

对于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二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可以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二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二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示意图参见附录C)。

7.2.1.1.4准保护区

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准保护区为补给区和径流区。

7.2.1.2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建议采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D),模拟计算污染物的捕获区范围为保护区范围。

7.2.1.2.1一级保护区

以地下水取水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作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7.2.1.2.2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7.2.1.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地补给

区划

为准保护区。

7.2.2孔隙水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7.2.2.1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2.2.1.1一级保护区

划定上部潜水的一级保护区作为承压水型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定方法同孔隙水潜水中小型水源地。

7.2.2.1.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2.2.1.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2.2.2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2.2.2.1一级保护区

划定上部潜水的一级保护区作为承压水的一级保护区,划定方法同孔隙水潜水大型水源地。

7.2.2.2.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2.2.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3裂隙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按成因类型不同分为风化裂隙水、成岩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裂隙水需要考虑裂隙介质的各向异性。

7.3.1

风化裂隙

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1.1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3.1.1.1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一级保护区T取100天。

7.3.1.1.2二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T取1000天。

7.3.1.1.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1.2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需要利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D),确定污染物相应时间的捕获区范围作为保护区。

7.3.1.2.1一级保护区

以地下水开采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作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7.3.1.2.2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7.3.1.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2风化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2.1一级保护区

划定上部潜水的一级保护区作为风化裂隙承压型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定方法需要根据上部潜水的含水介质类型并参考对应介质类型的中小型水源地的划分方法。

7.3.2.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3.3成岩裂隙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3.1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3.2二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3.3准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4成岩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4.1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承压水型。

7.3.4.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4.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的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3.5

构造裂隙

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5.1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3.5.1.1一级保护区

应充分考虑裂隙介质的各向异性。以水源地为中心,利用公式(1),n分别取主径流方向和垂直于主径流

方向上

的有效裂隙率,计算保护区的长度和宽度。T取100天

7.3.5.1.2二级保护区

计算方法同一级保护区,T取1000天。

7.3.5.1.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5.2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利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D),确定污染物相应时间的捕获区作为保护区。

7.3.5.2.1一级保护区

以地下水取水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作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7.3.5.2.2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7.3.5.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6构造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6.1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承压水型。

7.3.6.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6.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4岩溶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根据岩溶水的

成因

特点,岩溶水分为岩溶裂隙网络型、峰林

平原

强径流

带型

、溶丘山地网络型、

峰丛

洼地

管道

型和

断陷盆地

构造型五种类型。岩溶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须考虑

溶蚀裂隙

中的管道流与

落水洞

的集水作用。

7.4.1岩溶裂隙网络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4.1.1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水。

7.4.1.2二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水。

7.4.1.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4.2峰林平原强径流带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4.2.1一级保护区

同构造裂隙水。

7.4.2.2二级保护区

同构造裂隙水

7.4.2.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4.3溶丘山地网络型、峰丛洼地管道型、断陷盆地

构造

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4.3.1一级保护区

参照地表河流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即以岩溶管道为

轴线

,水源地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两侧宽度按公式(1)计算(若有支流,则支流也要参加计算)。同时,在此类型岩溶水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落水洞处也宜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划分方法是以落水洞为

圆心

,按公式(1)计算的距离为半径(T值为100天)的圆形区域,通过落水洞的地表河流按河流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

7.4.3.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4.3.3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8其他

8.1如果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内有支流汇入,应从支流汇入口向上游延伸一定距离,作为相应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划分方法可参照上述河流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根据支流汇入口所在的保护区

级别

高低

和距取水口距离的远近,其范围可适当减小。

8.2完全或非完全封闭式饮用水输水河(渠)道均应划为一级保护区,其宽度范围可参照河流型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在非完全封闭式输水河(渠)道、及其支流可设二级保护区,其范围参照河流型二级保护区划分方法划定。

8.3湖泊、水库为水源的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包括湖泊、水库一定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保护级别按具体情况参照湖库型水源地的划分办法确定。

8.4入湖、库河流的保护区水域和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为目标,参照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一、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定界

9.1为便于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依据保护区划分的分析、计算结果,结合水源保护区的地形、

地标、

地物

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的

界线

9.2充分利用具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水分线、

行政区

界线、

公路

铁路

、桥梁、大型

建筑物

、水库

大坝

水工建筑物

、河流汊口、输电线、通讯线等标示保护区界线。

9.3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

坐标

红线图

、表,作为政府部门审批的依据,也作为规划

国土

、环保部门土地开发审批的依据。

9.4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

10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5

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1、节约用水是可持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2、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3、大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4、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5、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6、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7、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8、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9、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0、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11、强化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节约和保护城市水资源。

12、努力建立节水型经济和节水型社会。

13、保护水资源,促进西部大开发;节约每滴水,共同创建节水城。

14、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5、水是生命的源泉、工业的血液、城市的命脉。

16、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17、请珍惜每一滴水。

18、世界缺水、中国缺水、城市缺水,请节约用水。

19、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20、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21、节约用水,重在合理用水,科学用水。

22、树立人人珍惜、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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