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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通过中国农业农村部兽药GCP监督检查

2018-11-29 17:21社会

简介11月23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兽药GCP(即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组来校,对青岛农业大学兽用药物临床/临床前研究与试验中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5日,青岛农业大学顺利通过兽药GCP监督检查。校长宋希云、副校长原永兵、朱连勤会见监督检查工作组...

  11月23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兽药GCP(即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组来校,对青岛农业大学兽用药物临床/临床前研究与试验中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5日,青岛农业大学顺利通过兽药GCP监督检查。校长宋希云、副校长原永兵、朱连勤会见监督检查工作组一行。

  宋希云代表学校向工作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兽用药物临床/临床前研究与试验中心相关情况以及郝智慧教授团队的科研进展,并表示学校将按照工作组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与试验中心建设,提高实验质量,做好科学研究。

  检查组实地考察了功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合作动物实验基地等硬件设施,检查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GCP制度和SOP等有关文件及申报项目试验记录、质量保障体系等档案材料,考核了人员对GCP法规和试验技术等方面的掌握情况,对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动物试验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了现场测试。经工作组充分讨论,认为青岛农业大学兽用药物临床/临床前研究与试验中心硬件、软件及人员配备均符合GCP运行要求,申报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具备开展犬药代动力学、猪药效评价试验等资质。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评价工作,确保兽药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2015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GCP的推行将进一步确保兽药评价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兽药产业的提升。本次GCP 验收的通过标志着我校具备了兽药规范化研究和评价的高水平科研平台,为学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校人事处、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化学与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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