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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1807

2018-11-11 05:01西海岸新区

简介一、补贴范围和条件:胶州市内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胶州市内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按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且申领补贴时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符合条件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补贴标准:根据申领补贴时新招用人员的岗位数量,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2.相关证书。(1)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定证明);(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定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3)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4)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3.申领补贴前4个月的工资明细表(银行出具)。

四、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就业网、青岛微就业微信平台、智慧人社手机APP等网办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或带所需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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