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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不活动、违法违规……这六种农民合作社要完!全市已开始清

2019-03-31 12:40商家资讯

简介半岛记者 韩小伟 3月31日半岛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和水平,将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全部列入清查范围。重...

半岛记者 韩小伟

3月31日半岛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和水平,将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全部列入清查范围。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农民合作社,查核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

清理整顿的问题主要包括六类:农民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两年以上;涉嫌以农民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含扶贫资金);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要通过现场查看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方式,结合实地问询农民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合作社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的合作社,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

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农民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两年以上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相关部门及时跟踪指导。对缺乏农民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家庭农场等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相关部门引导其依法注销,改为登记注册其他市场主体,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严格依法惩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清理整顿工作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财政部门依法查处或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由金融工作部门会同银保监部门等负责查处。

据悉,2019年4月-6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7月-10月底为清理整顿阶段。

要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强化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措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Tags:空壳,不活动,违法,违规,六种,农民,合作社,全市,开始,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