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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武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去门诊购买药品并报销!

2020-05-05 04:08阅读(69)

好消息! 武汉市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正式实施。 武汉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可以直接将相关信息保存到 200指定的门诊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并报销!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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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武汉市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正式实施。

武汉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可以直接将相关信息保存到

200指定的门诊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并报销!

参保患者可以在去年年底登记附近的

,武汉出台了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全额支付了居民医疗保险费。 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诊断,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种疾病”)患者不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别标准,但需要长期就医 在基本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内滴血血压和降糖药已包括在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中。

被保险人具有诊断证书和其他相关数据的患者可以选择附近指定的“两种疾病”门诊服务并申请以下药物,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并提交“两种疾病”门诊服务,然后予以报销 可以制作门诊用药。 目前,卫生部门已经发布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以选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两种疾病”进行标准化诊断。 4月4日上午,武昌区寿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郑艳玲向该区居民陈长金耐心解释“两种疾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陈昌金今年62岁。 他通常来诸如轻度和发烧等轻微疾病的服务中心。 武昌寿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指定为“两种疾病”门诊用药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他在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的第一时间就要求办理手续,“非常方便 因为它离家很近,所以可以在这里接受治疗。”

郑艳玲告诉记者,最近来“两种疾病”门诊咨询慢性病治疗的居民人数开始增加。 “这项政策将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它可以更好地把握辖区内居民的“两种疾病”状况,有利于结合家庭医生来更充分地开展工作。 郑艳玲说。

4,记者走访了我市一些指定的“两种疾病”门诊医疗机构,以确保用药。 机构负责人说,居民医疗保险“两种疾病”的处方沉入社区,不仅有利于居民就近就医,而且充分发挥了基础医疗机构的作用。 ,举一个例子,有两个收获。”

新政策有望推动慢病患者群体

逐渐适应分级诊断和治疗

据了解,就覆盖范围而言,新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立足于 指定的二级或以下二级基层医疗机构,“二病”参保患者的门诊诊所的血压,降血糖药费由统筹基金支付,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 达到50%”。 显然,我们城市的居民凭医疗保险去三级医院就不能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 据武汉大学卫生学院副教授王权介绍,目前,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经济负担沉重。建立门诊统筹后, 一般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按登记,治疗,检查和药品总费用的50%报销;现在“两种疾病”药物分开列报,报销50%,实际上增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额。 武汉市医疗保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只涉及“二病”患者,减轻了“两病”的经济负担。 这个城市,希望促进慢病人群逐渐适应分级诊断和治疗,而不再养成上瘾的习惯 d级医院在配药方面的问题,至少使基层药物处方诊所实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三级医院。

“与严重的慢性疾病的用药范围相比,“两种疾病”的门诊用药范围更加广泛。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行药物时,它们是基于降低血压或血糖的药物。 市医疗保险局最新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两种疾病”门诊科。也就是说,可以包括大多数患者服用的普通药品。 目前,该市有关部门已培训了200家“两病”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部门将加强有关指定医疗机构对“两种疾病”门诊医疗服务的评估,评估结果与信用等级挂钩; 卫生部门将改善家庭医生承包服务的管理,抓好“两种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规范诊治行为,确保供应和供应。 合理使用毒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疾病药品生产,流通和分配的“两病”监管。

“两种疾病”的门诊用药的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q“两种疾病”指的是哪种两种疾病?

A:“两种疾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

q:

谁可以享受“两种疾病”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

A:

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并支付了全额居民医疗保险费。 经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规范诊断后,确实有必要进行药物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种疾病”)患者不属于门诊慢性病 覆盖全市,在我市基本医疗机构用药范围内服用能降低血压和血糖的药物。城乡居民保险中“两种疾病”的门诊用药保障。

q:

如何处理“两种疾病”的手续?

A:

。 被保险人应当到第二级以上的指定医疗机构,指定医疗机构应当向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签发诊断证明,并将有关信息输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 被保险人应选择具有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信息的指定基层医疗机构(附表),办理“两种疾病”门诊的登记和建设。您可以享受“两种疾病”门诊的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保险服务。

q: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多少种“两种疾病”指定门诊医疗机构? 为了方便家庭医生的签约和医疗保险的支付管理,“两种疾病”患者应根据就近和方便的原则,选择指定的“两种疾病”用药医疗机构 由被保险人独立承担,并享受对已确定疾病的药物治疗。 在非指定医疗机构的门诊或药店购买药品,不享受“两种疾病”的待遇。

q:

在哪里可以购买药品来享受“两种疾病”的门诊用药保证?

A:我市符合条件的“两病”指定门诊用药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购买药品,享受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目前,我市有200家“两种疾病”指定门诊医疗机构。

q:

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A:现有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险政策将继续实施,以确保治疗水平不会降低。 对于未纳入严重(慢性)疾病保险范围但需要服用降压药和降糖药的“两种疾病”保险患者,可以降低血压和血糖的药物包括在门诊服务范围内 ,保单范围内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其中,高血压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0元,每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 糖尿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0元,每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 被保险人“两种疾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

q:

属于特殊疾病或享受“两种疾病”门诊用药保证,您能否享受普通门诊的报销?

A:

无法反复享受。 已纳入门诊严重(慢性)疾病管理的患者仍应按照原始政策进行治疗,并且不得重复治疗。

合格的“两种疾病”患者只能享受“两种疾病”门诊药品报销。 尚未被诊断,宣告或不需要长期服药的“两种疾病”患者只能享受普通门诊的报销。

q:

“两种疾病”的门诊用药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什么?

A:

在最新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中列出了用于降低被保险人“两种疾病”患者的门诊血压或血糖的药物。 首选是A类药品,首选是国家基础药品,首选是通过一致性评估的品种,首选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选择的药品。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地制定了付款标准,并且同一目录剂型的每个规范在相同的通用名称下只有一种付款标准。 如果单一支付标准不一致,则应遵循低支付原则。

Q:

的数量可以结转吗?

A:在指定医疗机构中患有“两种疾病”的患者使用符合“两种疾病”保障政策的“两种疾病”药物使用的药物,应按照“两种疾病”门诊用药政策报销 ,且金额不得结转使用。 “两种疾病”门诊使用的累计总金额达到了被保险人个人的年度总基金支付限额。 如果患有“两种疾病”的患者使用“两种疾病”以外的药物以及诊断和治疗费用,则不能享受“两种疾病”的治疗。

q:

患者个人支付的一部分

A:

“两种疾病”门诊用药保证立即解决,“两种疾病”患者只需要按规定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200“两种疾病”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来源:长江日报记者:胡琼芝通讯人:李明,曹霞,

编辑,于丽娜学校读书人,于丽娜值班编辑, 邹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