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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执意叫救护车送邻居去医院,邻居家人跟我要钱合法吗?

2020-11-21 18:01阅读(59)

自己执意叫救护车送邻居去医院,邻居家人跟我要钱合法吗?当时邻居不慎摔倒并昏迷,年岁较大,他家人想自己开车去医院,我阻止且执意的拨打了急救中心。事后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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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合理又合法呀,人傻钱多,这怨不了别人,如果邻居不问你要钱,恐怕连邻居都会被别人看成是傻瓜。邻居自己有车送去医院很方便,而且能争取时间抢救伤员。你倒好,非要帮人做主叫救护车。救护车往返一趟,显然比邻居自己的车送去多要时间,如果因时间耽误危及伤者抢救。你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何止这区区2000元,你都走狗屎运,祖上冒青烟了。赶快用红包送2000元给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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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奇怪,你有什么资格什么权利阻止邻居自己开车送医院?也许你自己认为自己是好心,但好心不代表正义,何况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多的很,看你的表述就知道你平时为人就很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真正的好朋友好邻居帮别人一定以别人自己的主意为主,而不是以你的主意为主,你只有建议权,所以这次让你出钱并不过份,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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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法咱不说,你的做法属于"欠儿灯"内伙的,你本来是好心通知了家属,家属想自己开车上医院你非阻止叫救护车,救护车还能绕了家属啊?一趟费用两千多,家属顿时傻了眼。
家属让你摊一半车费也是事出有因,因为你出的主意让家属花的费用过高。你属于好心办坏事儿了。
你的中心思想是先救人要紧,家属如果开车送去中途这段时间怕出问题你才执意叫的救护车。
家属也想了,救护车从医院开来和我直接上医院的时间相同,无形中找救护车多出了两千多元的费用也是在憋气!
我要是家属就不会让你掏一半车费,必竟是自己家人的事人家出于好心帮忙就不错了。
家属也该反思一下,出好心帮忙办成了"坏事"以后没人再帮你家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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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一定是觉得很冤枉吧!觉得自己为了别人帮忙受累还没讨着好不说,最后还要花冤枉钱!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你的想法做法不敢苟同

有句俗话叫做:“别拿自己不当外人”!世界上国与国之间尚且要实行和平共处“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小家之间也是一样

邻居之间相互帮忙固然应该提倡,但帮忙协助毕竟只是情分。邻居突然受伤,选择救护车还是私家车送医院,这是邻居家自家的事!外人不得随便做主的。外人的建议人家若欣然接受才可以的,我们若固执己见“强行”做了人家的主,那就是剥夺了人家的自主权!如果用一个时髦的词来形容,你这就是“长臂管辖,干涉内政”

见过好心帮忙适得其反的,没见过你这样夸张到让人无语且如此的脑洞大开、不计后果的!我觉得,邻居事后要求你来担负你执意坚持叫救护车的费用是合理的,这要求不过分

另外通过这事你要好好吸取教训哦,帮人家的忙是好事,但要客随主便就好,更不可随意越权甚至强人所难!紧急情况驰援有度才是正道;否则很可能就适得其反以火烧身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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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件事情怨你自己,你凭什么替人家做主?再说人家有家属在场,而且人家还有车,你也不是人家的人,就不该替人做主叫救护车。

所以我觉得邻居家人跟你要这钱完全合理合法,也给你一个教训。你觉得自己是好心,可是你这么做考虑到别人感受了吗?

见到老人摔倒并昏迷,年龄也大了,既然是邻居,人家如果不在场你可以尽快通知其家人,如果有家人在现场你就不该再多管,假如邻居没带电话让你帮忙联系急救中心,你可以帮这个忙,毕竟是人家所求;如果邻居让你帮助往车上抬老人,你也可以帮忙。你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强制性的替别人做主。

常见有的人就喜欢替别人做主。比如人家买东西,非要人家买你看好的,好像别人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领导要坐什么车到哪里去你都替领导来决定,就像你是领导或者办公室主任一样。就是别人做某件事情,必须按照你的意愿做,且“先入为主”不容商量。

我觉得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比较讨厌这种自以为是、喧宾夺主的人。无论做什么,你首先看什么场合,自己是什么位置,不能替别人做了主还不想负责任。尽管这事情看起来好像你是对的,显得你会比较“专业”,你想过没有,这么远的路急救车到达怎么也得一段时间,这期间内如果老人咽了那口气可怎么办,人家要你赔偿你能负起这个责任吗?

总之,以后别人家的家事你就是觉得你是对的,也要和人家商量着来,看主人什么意思,你可提建议,但绝对不能替别人做主。现在,你既然替别人决定做主了那就该好事做到底吧,主动付了这笔钱。有几个方法可供选择:

1、主动付款2000元;

2、两家商量能否出一半;

3、邻居说要起诉你,我看你胜算不大,还伤了和气,你主动出1500元比较好。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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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

1 先说为什么合法。你叫了救护车把你邻居送到了医院,在法律上,救护车是你叫的,这等于是救护车受你委托接送你指定的人员,费用当然得你来支付。

2 再说为什么合情合理。举个例子,我在路边花20快钱买了碗牛肉面,你看见了非说我吃的不健康没营养,只有吃法国大餐才最好,于是打电话叫了一个法国大厨现场给我做了一顿法国大餐,费用20万。这钱当然得你支付呀,我就觉得牛肉面就挺好,你非要自作多情,当然得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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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忙你没有帮到点子上。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没有得到邻居的认同,你的问题在于:

一、不尊重家属的意见,强势否决了邻居的想法,执意拨打急救中心,引起邻居的不满。

其实在邻居摔倒昏迷后,你也是好心,认为急救车有医生护士跟来,可能安全系数高一些。但是你的不妥之处在于:没有跟家属商量,也否决了家属想自己送去医院的想法,等于你强势的替别人做了主。看来你平时在单位和家庭也是比较强势的,因为习惯了,你便认为任何人都得听你的,这个可能就是邻居对你的最大不满之处。

二、由于路途遥远,急救车的费用高达到2000元,邻居觉得不值,所以跟你要钱。

因为题主也说了,医生说当时家属自己用车自行送病人入院也是可以的,而且还争取到及时抢救的时间,因为老人当时已经昏迷了。因为邻居自己有条件送病人入院给你阻止了,2000元路费的救护车来回也要近两个小时,如果是邻居自己开车送去,起码可以节省一个小时的时间,要知道,如果是特重和危险的病情,一个小时的拖延时间,可能随时都会要了病人的命,算算这个极大的风险因素,你当时强行做出的决定就不一定合适。虽然最后没有出现生命危险的状况,如果出现状况,可能家属还要跟你对簿公堂,追究你的推延时间造成重大后果的责任。所以,现在家属问你要2000元的救护车费用的心情也可以理解。

三、这2000元该不该给?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2000元的费用是用在病人的救护行车费用,应该由病人家属支付。但是,邻居既然提出了这个要求,也把要求的原因做了解释。那么,笔者认为:双方坐下来协商一下,各自承担一部分,也给家属一个安慰,你自己就当做好事算了。有了这次教训,对你以后处理事情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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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有行为能力,你帮忙也要有限度,以尊重邻居的意愿为原则,人家不愿意,你还执意叫救护车,忽视他人的意愿,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要求你出高额的车费是理所应当的。别人不同意,你阻止别人自行送医并强行叫救护车的行为的前提就是你愿意自己负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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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摔倒发生的意外有时不亚于出车祸,这不像突发性疾病必须快速送医。

没有医学手段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动,快速拨打急救车,天知道被人抬搬晃之后会对身体造成怎样的二次伤害。

急救车的好处是可以应对路上发生的危险而且有比较完善的养护装备,病人可以较舒服的姿势平躺就医,我就问问支持自己送的,私家车里怎么紧急急救?

这是常识吧。

拨打120没毛病,他家人哪想着快速送医,想省下一笔出车钱而已,正好赖上你了。

当然。。。确实要支付一部分。。因为是你主动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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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却是典型的不懂得尊重他人,一切以自己认为正确的发式为准……再说白一些就是——好心不等于做好事。

邻居突发疾病,与您何干?

您不是邻居的父母、配偶、子女,更加不是邻居的监护人,您无权替邻居作主,这是常识。您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强行让人家等候救护车,如果在此期间出现意外,这个责任谁来负?显然,作为邻居的您是负不起这个责任的……无论邻居采用何种方式就医,那是人家自己和家人的权利,您无权干预。往小了说,您这叫不知道尊重人;往大了、上纲上线说,您这是侵犯人权。

作为邻居,在看见邻居突发疾病之后,您没有装作看不见、主动伸出援手,那是您人品好,值得赞扬!如果人家没有亲属在场,您可以拨打12 0求助,这些都没问题。可问题是,人家亲属就在旁边,选择何种方式就医是人家的权利,您无权干涉,更加无权强制要求人家必须等救护车。因为您不是邻居亲属、更加不是监护人。作为邻居,您有建议的权利,却没有强迫他人必须听从您建议的权力。由此引发的后果、包括经济后果,必须由您来承担!个人认为,您的邻居虽然有些“不上路子”,但他的行为却也无可厚非……

自以为是的助人为乐

这种情形其实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的,一些人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太过自以为是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就要让他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确为正确。可是,您是医生吗?您就那么确定彼时您邻居的情形等候救护车是最佳方案?您无法确定!那么,您又凭什么认为您认为正确的方式——等救护车就一定是正确的呢?这就好比挤牙膏,从上面开始挤压跟从下面开始挤,又能有多大区别?您认为从下面开始挤好,难道就必须所有人都跟您一样、从下面开始挤吗?

再扩大到生活中,有一些人就是如此,一切以自己心中的准则为准则,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要他人与自己保持一致。轻则指责他人、重则强迫他人,这是典型的不懂得尊重他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无所谓谁对谁错。就如同直接送医或者等救护车,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可是您却以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去强迫他人接受,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无论您的出发点时好时坏,这件事情本身办得就是不对。

就像明朝的海瑞一样,完全不知变通,自己认为正确的,别人就必须与自己保持一致,否则就死磕到底!可是,彼时明朝正在推行的改革是损害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事情,作为一定程度的变通以减小阻力是必须的,否则根本无法推行。但海瑞不管,只要他认为错的,谁干了也不行!他认为对的,您不干也得干……这就是为什么明朝的皇帝和张居正始终都不重用海瑞的原因所在。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心也是好的,但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完全错误!说实在的,您的性格像极了海瑞……可是,张居正为明朝续了几十年的命,如果任由海瑞那样,明朝恐怕早就折腾完了……那么,到底谁对谁错呢?

综上所述,您认为您是好心、是为了救人,但是您忽略了方式方法,把自己的理念强加给了他人,强迫他人干了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试想,如果您的邻居家徒四壁呢?您非要让人家叫救护车去医院,您考虑过人家是否能够承担得起这笔费用呢?并没有。您只是一味以自己心中的准则为准则,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和现实情况,您认为您的做法真的就是对的吗?您的邻居虽然有些“不上路子”,但您恐怕也并不全对!相互尊重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最基本的准则,而您恰恰忽略了这一点……这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后果只能由您自己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