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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到底有多少家财,到底算不算“富可敌国”呢?

2020-11-14 19:01阅读(60)

李鸿章到底有多少家财,到底算不算“富可敌国”呢?:武昌起义爆发后,王亚樵与同盟会取得联系,在合肥成立了庐州军政分府,由李元甫、王亚樵分别担任合肥革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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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爆发后,王亚樵与同盟会取得联系,在合肥成立了庐州军政分府,由李元甫、王亚樵分别担任合肥革命军正副司令,宣布独立。

不久,王亚樵就带着一批人,去查抄了李鸿章的家产,并四处招募军队,建立革命武装。

那么,李鸿章到底有多少的家财,到底算不算“富可敌国”呢?

通常谈论李鸿章的家产,其实主要还是他的不动产,很少有人清楚李鸿章到底有多少银两留给了子孙。现在咱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说李鸿章的家财情况。

其一、李鸿章的家产何止千万!“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诗句,就比较形象地说明了李鸿章大发洋务财的奥秘

据说,很多人统计李鸿章的家业,李家拥有的数千顷土地往往没有算进去。如果加上这笔庞大的土地资本,李鸿章的家产何止千万!

留学美国、办过洋务的容闳,曾经对李鸿章的富有作了保守的估计,认为李鸿章绝命之时,其有私产应该有4000万两,以遗其子孙。

到过中国的西洋人,也有同样的估算,事实上,“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诗句,就已经比较形象地说明了李鸿章大发洋务财的贪婪真相。

李鸿章在办洋务中大捞油水,不需自己动手,手下人的“孝敬”,就足够把他喂肥了。

而且,他与一般贪官不同,李鸿章不仅接受下级洋务官僚的各种各样的贿赂,而且在办理外交中,外国的贿款,他居然也照拿不误,曾经有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他收取俄国300万卢布事件,据说最终沙皇冬宫档案的记录,都能够证实这件事情。

其二、李鸿章拥有各种产业,比如南京、上海等地的当铺银号,李鸿章的亲侄孙曾经说:我的叔公在合肥有义和、恒升两家当铺,以及同泰钱庄等财产,一直由总管刘东山经营着

李鸿章拥有不少股份,南京、上海等地的当铺银号,在《李鸿章传》中,梁启超算过账,说李鸿章病死时,家资超过千万,其弟兄子侄私财又有千万余元。

实际上,梁启超算的这本账还不全,因为李家拥有的数千顷土地根本还没有算进去。

加上这笔庞大的土地资本,李鸿章的家财,确实可以说“富可敌国”。

合肥有一个叫李十一的人,据说是李鸿章的侄孙。他曾经说:我的叔公在合肥有义和,恒升两家当铺和同泰钱庄等财产,一直由总管刘东山经营着。李鸿章的侄孙。他提议说:我的叔公在合肥有义和,恒升两家当铺和同泰钱庄等财产,一直由总管刘东山经营着。

当年辛亥革命为了筹集军费,知道李鸿章是个大富翁,家资巨万,如果能得到他在合肥的这笔产业,地方武装的经费自然不成问题了,李十一的说法,很快引起王亚樵与同盟会的重视。

于是王亚樵就带着一批人,去查抄了李鸿章的家产,因此有了四处招募军队,建立革命武装的大本钱。

事实上,为军政府筹集经费,没收贪官污吏的财产,在辛亥革命时期,是比较普遍的事情。

如浙江、江苏曾查抄了大官僚、大买办盛宣怀的财产,以及前清直隶总督、奕匡女婿陈夔龙的家产。

湖南则勒令曾国藩、左宗棠的后裔献金,查抄了前清总督袁树勋在湘田产。

安徽则查封了李鸿章的家产。几乎所有独立省份均有勒令,前清道府州县官吏将应解官款,交还军政府的命令。

其三、李鸿章家产到底知多少?也是存在争议的话题,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李鸿章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富得流油”,更加谈不上“富可敌国”

当年,民国政府为了修书,由袁世凯批准拨付二万两,其余由李氏后人集资。

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能够看到的《合肥李文忠公全集》,有学者认为:如果李氏私囊真的很有钱,大可不必删去三分之二的重要文稿。

以至于,后人也就不用颇费周章地重新编纂《李鸿章全集》,来恢复其历史本来面目了。

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李鸿章的家产,确实没有世人传说想象的那么多,如容闳在《西学东渐记》所说,李鸿章死后“有四千余万金,以遗子孙”,可能也是夸大其辞而已。

也许还是梁启超说得比较实在,世人都传说李鸿章富甲天下,其事“殆不足信”。

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估计是有的。

综上所述,很多人认为李鸿章的家产何止千万!“宰相合肥天下瘦”的诗句,就比较形象地说明了李鸿章大发洋务财的奥秘。

再则,李鸿章拥有各种产业,比如南京、上海等地的当铺银号,李鸿章的亲侄孙曾经说:我的叔公在合肥有义和、恒升两家当铺,以及同泰钱庄等财产,一直由总管刘东山经营着。

李鸿章家产到底知多少?也是存在争议的话题,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李鸿章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富得流油”,更加谈不上“富可敌国”,但是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估计至少是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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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这句话大家应该不陌生,前半句说的是合肥人李鸿章,后半句说的是常熟人翁同龢。这句话很巧妙的点出了李合肥的财力,不管此财是如何获的,李鸿章算是打上了巨富的标签。李鸿章办洋务时的老伙计容闳曾说“合肥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费行简所著的《近代名人传》中又说李鸿章死后“家资踰千万,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梁启超的在《李鸿章传》又说李中堂办洋务时的股份多,但私财并不多。那么到底李鸿章有多少钱呢?是不是富可敌国呢?

其实这个问题最直观的体现就是他留给后代的遗产有多少,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提到了李鸿章直系后代分财产的合约:

长子李经方,虽为长子,但非亲生,而是李鸿章六弟之子过继而来的。他得到庄田12块,坟田1块,堰堤一道;桐城内产业4处,省城安庆房产4处;这部分是给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的。合肥县撮城庄田1处,是李鸿章葬于此地的妾室莫氏、冬梅,及李经芳发妻刘氏开销之用。

次子李经述,当时已去逝,这一脉由经述之子李国杰继承,包括合肥县庄田2处,这是李经述的祭田(葬于田中)。

三子李经迈,跟二哥一样,得到了合肥县田产2处,庄田3处,坟地1处,留与经迈作为其死后祭田墓地。

除上述分割之外,李鸿章在合肥、巢县、六安、霍山的其余田产是属于李鸿章祭田,庐州府、巢县、拓皋村、六安、霍山的房产是李鸿章留下的恒产(家族共产),这些是不能分割出售的,这些交给了李国杰经营,主要用于祭祀活动、维修房屋、祠堂。李鸿章祭田“岁入逾2万石”,显然是绝对满足上述经费开支的,这部分盈余收入在10年之内只能用于扩充恒久房产,10年之后再有盈余则由经芳、经述、经迈三家后代平分。李鸿章老父亲李文安在合肥肥东乡的祭田也保留下来,操作模式与李鸿章祭田一样,不准分割抵押,由李国杰经营。

另外,李鸿章在上海有一栋价值4万5千银的中西合璧房产出售,出售后,抽2万用于上海李氏祠堂开销,剩余的2万5千银用于上海租界内建屋。所建之房屋未进行分割,由三脉继承人共同享有居住权。李鸿章在扬州的一所当铺继续经营,产生的利润用于省城江宁(南京)李鸿章祠堂开销。位于江宁、扬州的两处房产被出售,所得收入用于扩建上海租借里的那套共有居所。李鸿章在江宁的学馆被分与李国杰做宅邸,扬州的另一处房产分与李经迈做宅邸。

(李经迈)

“农夫一亩之所获,通丰耗而权之,富民之人,恒不下一石”。——《江淮均丁说》

上述的这个分家合约是目前最直观反应李鸿章遗产的历史资料,我们可以根据这个资料进行分析。李府有一任管家唐凌辉曾说“鸿章所置田产,每年可收租五万石”,上面的分家合约上也提到了李鸿章祭田能岁入2.5万石,所以加上分出去的田地,唐凌辉说的应该不假。结合当时粮食产量推算,清末江淮一带已经推广了双季稻,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所说“吴中秋禾1亩之收也不过3石”。而李鸿章是地主,是收租的而非种田的,按照《江淮均丁说》的记载,当时雇农的缴纳比例是各半,即交一石留一石。李鸿章的田产每年收租5万石,即产量在10万石左右,那么按产量倒推,李鸿章的田产约4万亩左右。

“立卖契囗。全宝官为因正用,将上邑二十二保囗六图号内官田壹亩,央中卖于陈处为业。三面言定,时值价银贰拾伍两正。当立契一并交收。其田自卖之后,任从管业耕种、收册过户完粮,并无门房上下言阻等情,恐后无凭,立此卖照为凭。”——地契抄录

清末的土地价格因地域差别不好估算,但有一些地契资料能够大致反应当时的田地价格。比如道光十四年(1834)上海的土地契约,一亩田卖了25两银子,折合银元33元(1:1.3)。那么到了李鸿章去世时,因中国的白银外流带来了巨大的通货膨胀,地价翻倍是可能的,有些学者估算当时安徽地价在74银元一亩,照此来算,李鸿章的田产就值296万银元。

房产方面,在李鸿章发迹后,李家六兄弟均于合肥置下了数百亩的庄园宅邸。这些可不是一般的地主大院,据载李鸿章老宅邸是“邸第外园先凿壕沟,内筑高墙如围寨,佃户环居于内,四周并辟花圃菜圃,广阔整齐,园圃内层又凿内壕沟,而紧接于主人居住之宅第”。也就是说李鸿章兄弟们的宅邸都是双层结构的,类似于内外城的布局,且配套了碉堡、炮台、内花园、外花园、藏书楼、秘密走廊等设备。

除合肥以及分家合约上提及的房产外,安徽芜湖也是李氏家族房产的集中地。此地水陆运输便利,地理条件优越,1877年,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鸿章“以公谋私”,建议清庭将镇江七浩口米市迁至芜湖,此地繁华可想而知。这个内部消息掌握在李鸿章手里,所以当时李经方带领整个家族在芜湖置办了大量黄金地段房产。这就好比前两年的雄安新区,等普通人知道消息后,很难买到好地段的房子。


(芜湖中山路)

这些房产中,自住的则配套设施奢侈,公馆、戏园子、亭台水系一应俱全,也有一大部分房产是用于出租的,近代学者研究说“芜湖的老市区,包括沿河南路、长街、二街、三街、渡春路、新芜路、中山路、吉和街、华盛街等地区的地皮房屋,全部或绝大部分都是属李府所有。”这些房产的价值已经无法估算了,如《李鸿章家族》一书记载的,李鸿章在北京一胡同里的四合院随手一卖就是2万两银子。那么李鸿章广布于合肥、安庆、扬州、桐城、芜湖、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产定然价值不菲,且难以估算。

(招商局)

“昨闻有北归之志,自因七家湾小口不利,前属并归试馆又不愿。北方穷乡,焉得有合式房屋可购,且股息在南,取携不便,家用何出。”——《李鸿章家书》

以上都是李鸿章不动产的分割内容,而李鸿章一生叱咤风云,除了不动产之外,银票、股份这些东西就很难查证了。如李鸿章家书中记载过关于“股息”的内容,说明李鸿章老家的亲人会通过洋务企业的股份分红中获利。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也说“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倘若再算上李中堂的北洋经费,门生故吏孝敬、外国使节贿赂的钱财,说李鸿章富可敌国并不过分。

可是钱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儿,李鸿章的孙子里就出了败家子,李经芳的儿子李厚甫就是典型的一位。他与盛宣怀的四儿子盛恩颐堪称民国时期最会败家两公子,二人都继承了家族的巨额财富,可都因挥霍无度,最终落得买不起襄阳公园一张门票的境地。所以说李鸿章是否真的富可敌国并不重要,他拿了俄国人的五十万卢布,卖掉了旅顺大连中长铁路,这种卖国得来的财富是可耻的,他的孙子败家也算是因果报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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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容闳有披露李鸿章四千万两遗产的说法,但也止于说说而已,不见有什么依据。对于李鸿章家财万贯的历史证据主要就是他老家的一栋豪华宅子。而梁启超为李鸿章做传记时,认为四千万两过于夸张,“世人竟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既然没有多少证据,那么只能据常情揣测。

第一,李鸿章是淮军掌门人,根据湘军将领都很有钱的事实,淮军主导清政府之后,将领也很有钱,将领向李鸿章上供一些,也是属于常理之中。所以李鸿章肯定油水不薄。

第二,李鸿章是晚清谈判专业户,他的后半生不是在谈判,就是在谈判的路上,不平等条约签到手软。估计吃谈判对方回扣的情况不可能没有。

第三,在洋务运动过程中,购买外国军舰,这个回扣肯定菲,并且,身为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也拥有很多官助商办企业的股份。

第四、清朝首富胡雪岩是被李鸿章手下的盛宣怀弄垮的。李鸿章把全部的工矿企业,都给盛宣怀管。盛宣怀把这些企业都以股份形式留存给了李家。他的后代,坐吃到解放后,依然富贵不倒,甚至移居国外,从侧面应证他没少留遗产给后代。

综上所述,李鸿章应该很富,但是未必有四千万两白银家资。当然这一切没有直接证据,都是估猜,有可能李鸿章比较清廉,但是有一点得到历史学者公认的是,李鸿章并不是贪官,若果有钱,那也是利用职务之便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