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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人突然遇到警察要传唤你,该做什么?

2020-11-09 01:33阅读(60)

作为普通人突然遇到警察要传唤你,该做什么?:确认身份、询问事由、有可能的话咨询专业律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不是自己干的也别背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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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身份、询问事由、有可能的话咨询专业律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不是自己干的也别背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传唤是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权力,这在我国法律体系里有明确的规定;但传唤并不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典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因此传唤的强制力相比较拘留、逮捕而言要弱一些,时间界限也有所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其次确认传唤你的是不是真警察,毕竟现在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太多了,前段时间不是才从国外抓回一批冒充公检法招摇撞骗的台湾人么;

具体方法:可要求其出示证件、询问警号、出示书面的传唤证等。


3.如果确认是真警察,这时就要打起精神认真对待了。如果是口头传唤,向警察问清楚是因为什么事情而传唤,回忆一下自己做了什么有可能触犯法律的事情;


4.有很多时候警察传唤人是口头传唤的,例如打个电话叫你在指定的时间来派出所,遇到这种情况,你往往有一定的时间可以找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向其咨询传唤的法律后果、传唤的注意事项、陈述自己大概做了什么事情、听其分析事情的严重程度、做初步的法律分析、得到专业的解答,做到心中有数,如果预估可能要被关进看守所,那就跟家人沟通好、打好预防针,早些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提供辩护服务。


5.如果事情是自己做的,切记如实供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警察跟你无冤无仇,人家犯不着陷害你,都是一份工作而已。如实地把事情交代清楚还可以认定为“坦白”,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对于很多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认罪态度往往是争取能否后续取保或者轻判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要有太多的侥幸心理,特别是有同案犯的案件,即使你自己撒谎,别人也不一定会撒谎,只要别人指认你,再加上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最终证据链完整的话,即使自己不承认也可以定罪,所以不要自以为是。


6.如果事情不是自己做的,切记不要背锅,不要被一些诱供、骗供的手段吓住,认真核对笔录。无论事情是否是自己做的,如果警察记录有误、曲解了自己的意思等,务必要求改正,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7.能不能不去?这个问题很多人应该都有疑惑

说个真实案例,我有一次回母校(警校)办事,中午和师兄在食堂吃饭,他在期间接了三次电话,两次是被传唤的当事人A打的,最后一次是A的律师B打来的。事情的起因是,有多名“被害人”报案诈骗,于是警察传唤A来派出所接受询问。第一个电话,A说自己在外地,赶不回来,天南海北的扯了一会,我师兄坚持让他来报道;第二个电话,A说自己已经赶回来了,那个事情跟自己无关,他不构成犯罪,没必要去派出所接受调查;第三个电话,A的律师B打的,先是说A不构成犯罪,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他在帮A打民事官司(民间借贷纠纷),现在民事官司没有处理完,这个事情没有定性,怎么能说构成犯罪呢?然后就说A现在在外地赶不来,接下来又开始质疑警察的身份,到底是不是警察,传唤手续是否合法等等。

我一直觉得我师兄还算是个脾气比较好、讲道理的警察,但是那一瞬间我能感受到他抑制住怒火,郑重地跟电话那头的B律师说了四句话:第一,你可以选择质疑我的身份,也可以选择不让A来报到,后果自己承担;第二,A刚刚跟我打电话说他已经赶回来了,你现在告诉我他不在,你这个律师撒谎前难道不会跟自己的当事人对好嘴型吗?第三,现在公安机关处理的是刑事案件,针对有嫌疑的对象都可以展开调查,你在外面帮他打民事官司并不影响我的调查结果,你这个律师到底懂不懂刑事啊?第四,叫你的当事人不要派你来跟我在这扯一些有的没的,叫他本人来派出所接受调查才是真正帮他,如果他没问题,说清楚就可以了,我们做警察的也不想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挂了电话后,我师兄笑了笑,说他其实并不反感律师,虽然律师站在警察的“对立面”,但这是刑事司法制度所设计的以及这个职业伦理所要求的,但是却反感这一类律师。不来就可以解决问题吗?我换个强制措施就可以把人抓来,并且现在技术这么发达,手机定位、到处都是监控,跑也跑不掉,这律师不是害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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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上门只是口头传唤你,你有权问明原因。如果警察所说理由,你认为不成立,你可以说明理由予以拒绝!如果警察给你出具《传唤证》,你需要向他声明!我可以跟你走,可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我施实强行传唤的理由成不成立,你心里清楚!我违没违法,我心里清楚!我们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行吗?就算我跟你去了派出所,我没有违法行为!你一样得不到对你有价值的东西!道理很简单,我没有违法行为!你所提问题与我无关,我没什么可回答你的。你想通过我从一个侧面去了解别人,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很熟悉,你应该知道?是不是我认识的人,我都应该知道他们干了什么呢?你警察还是我警察?调查!是应该我调查,还是你调查?你觉得你问我是应该的,那我又应该去问谁呢?我应该怎么说!要不,你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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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还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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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保证背后有人控告你,警察是不会无中生有传唤你的,首先我想到的是背后的流氓,得不到你,他们会监听,监视你然后让警察去抓你才高兴的,现在监听,监视这些事不一定是警察做的,想做坏事的人都会做的他们做坏事得第一步就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如果你一直没犯法,他们会一直这么骚扰你,我说到法院上应该把他们监视,跟踪你的时间确定一下,如果说有20年了,那就是跟你有仇的人,生生世世要治你死地的。你犯不犯法,不遵守社会公德了,还是举报你的人有无耻之心在里面?有时我们对说我们犯错误的人,有敬畏的,我们要认为他们是对的,但也要看当事人的分析,如果警察是假警察,或者动机很龌龊,人品你也知道比较贪得无厌的人,我们就不要委屈自己,说自己犯错去成全别人了,不能用大义和大爱把自己消灭了,让我们不佩服的人充当正义了,有些人就是给脸不要脸的,社会是需要一个勇士,在困境时候有绝地反击的能力的,真正人格好的才能代表国家的利益的。不管这些警察怎么传唤你,你要知道你做了什么,警察会找上门了的,我遇到的事情比这复杂,特务手段都用上了,背后其实就是代表个人私利的,一些乌合之众的流氓而已。我从人格上比他们强好几百倍,假的就是垃圾,根本不是个宝。你这利益不分清,耽误别人的前途,也是耽误自己的前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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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无故传唤公民要看相关的传唤证件,如果是正常传唤就得要积极配合,不符合就可以拒绝或者投诉之。

2. 警察传唤,如果不到场,警察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3.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4.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5.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全自动智能量化炒币机器人张沫允(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个人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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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传唤,你也没提是真假身份,既然是真实身份的警察,你又认识警察这些人,那就去配合调查是了,这也属公民的义务,没什么事他们也会在规定时间里,立刻结束问话调查的,不敢强行留置。超出规定的时间,你也没犯任何事,还继续留置,你有权不接受任何话题,出来后再起诉他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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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正常情形,公安机关不会随随便便传唤任何一个公民,因此,通常被公安机关传唤,便意味着其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需要认真对待。下面便就公安机关传唤的相关问题和具体如何应对作一简要说明。

一、公安机关传唤的种类和对象。

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让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一种措施。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的传唤可分为刑事传唤和行政传唤。刑事传唤的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行政传唤的对象是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定的违法嫌疑人。

二、传唤的程序和要求。

(一)刑事传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对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若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由侦查人员在传唤证上注明即可。同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传唤。一般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若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二)行政传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询问违法嫌疑人(含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现场发现(包括违法的现场和发现嫌疑人的现场)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无论是书面传唤还是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被传唤人应当如何应对。

若你做过违法犯罪的事,那么对于被公安机关传唤,其实你自己的内心对此应当是有所预见的,所以也就无所谓如何应对了,最多便是核实一下传唤民警的身份和法律文书,然后按照公安机关民警要求配合传唤调查即可。若你从未做过什么违法犯罪的事,对公安机关的传唤也是感到茫然。甚至在办理一些特殊的案件时,公安民警可能还会先行对你控制后,然后才向你出示证件告知你被传唤。遇到这些情况,你都一定要配合,千万别反坑,不要有我是被冤枉的,凭什么要听你警察的想法。因为警察在传唤控制你时,可没想你是被冤枉的,如是这样想的也不用传唤你了。在你配合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传唤你的民警出示警察证件或传唤的法律文书,说明你的身份信息,询问民警是否找错人了。若你确实不是民警需要传唤的对象,在民警核实确认后自然会让你离开。若经民警核实后仍然认为没有找错人,仍然确定传唤的对象是你,你需要做的便是接受传唤,配合调查,要求民警依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通知你的家属,在法定时限内民警自会依法处理。若认为民警传唤过程有侵犯你合法权益,可在事后依法投诉和维权。相反,若你一味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警察凭什么抓我,进而拒绝、抗拒甚至暴力反抗民警的传唤,那么你可能不仅得不到你想要的结果,反而可能会在你本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事情的情况下,但却仅因你的抗拒或暴力反抗传唤行为而涉嫌违法犯罪,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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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对于普通人来讲,警察也有权利进行传唤的,但传唤是要有正当事由,比如自己被作为具有作案动机和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接受传唤的,比如有作为受害人或者证人被传唤的,或者其他事由被传唤等等,要做的就是如实的接受讲,积极配合。对警察的工作也是一个帮助,同时自己也不会被传唤太久。

其次是对于警察传唤的细节,需要注意的是,警察在传唤时应出示证件、一般都会自己在说一遍自己的身份、警号等,传唤时由至少两名警察一起,不是传唤到询问室,派出所的,一般有条件的还需要同步录像(工作记录仪)。

在确定信息无误后,就要积极配合警察的调查,如实客观的提出线索。对于警察提出的比较专业性的词汇或在生活中不常见的,一定要讯问警察,解释清楚什么意思,不要妄自揣测,提供推测性的答案。

此外在调查接结束需要签名时,要认真的看一下制作的笔录,有无记录不完整或者和自己表达的意思不同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在签名也不迟。

最后在传唤的时间上,一般最长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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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东西,带一套铺盖,换上没有金属,拉链材料的衣服,买一双老北京布鞋。带点现金。然后把家里事情安排安排,bp机打包好埋起来,待日后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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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除了对于现场违法可以口头传唤,一般是以文书形式送达,不管以何种形式传唤,无条件配合,治安传唤不超过八小时,刑事传唤不超过十二小时,地点可以不在公安机关,它针对的是不需要逮捕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拒不服从则可釆取强制措施,并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器械。

传唤是一种措施,它只是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最终的命运掌握在人民法院手中,只要我们不违法犯罪还怕传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