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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2020-11-08 07:31阅读(60)

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我今年79岁,我老伴2001年春天病逝。至今18年一直鳏居。中间孩子们提出让我自己考虑后老伴的事,她们不干涉,但是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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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9岁,我老伴2001年春天病逝。至今18年一直鳏居。中间孩子们提出让我自己考虑后老伴的事,她们不干涉,但是我考虑娶了后老伴一定要影响和孩子们的关系以及增加不少麻烦事就拖到现在。

现在从老年人的角度谈一下老年人不婚同居的看法:

(1)老年人 不婚同居是无奈的选择

老年人思想比较传统,希望登记结婚,名正言顺。但是往往受到子女的干涉,遗产的分配是难题,经常闹得家庭鸡飞狗跳,打官司,对薄公堂。甚至死后怎么合葬也是难题。为了避免麻烦 ,不婚同居的老年人逐渐增加。(2)老年人同居是生活的需要

老年人爱生病,有了病还是老伴伺候照顾的周到。平常洗澡搓背都是老伴方便有耐心。

(3)老年人同居是感情的需要

老年人最怕孤独,能陪老年人聊天的子女凤毛麟角。有了老伴,不说话也不孤单。

(4)老年人同居是生理的需要

据说孔子请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女人什么时候停止性的要求呢?老太太笑而不答,从头上拔下簪子插在地上。孔子明白,女人和男人不入土,性的需求不会停止。

(4)没有必要道德绑架老年人

律师说老年人不婚同居不符合法律,有些人也说是老不正经。但是电视剧里年轻人婚前同居已经成为时尚。旅店男女开房也不要结婚证。老年人为什么要坚守道德底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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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两个孤寡老人,在他们有生之年,能主动地走到一起抱团取暖,那是孤寡老人主动对社会的贡献!!!国家和民众都应予以支持。至于领证不领证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既然是孤寡老人,那就不会影响他们二人之外的其他人,更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历程中,有人相携而行那是值得人们尊敬的!请不要拿法律道德之类的东西,来绑架行将就木的孤寡老人,多给他们一点自由也是社会给予他们的爱。善良的人们,看着一对孤独佝偻的背影,怎么还忍心去为难他们?!人人都会老,不见得人人都会是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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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合适?

依我之见一一两孤寡老人不领证丶同居在起既合理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没有什么不合适。

一,“两孤寡老人”,意味着两位老人均属孤身一人,双方均无法律意义上的“夫或妻”,或者说双方各自夫或妻己经过世,这种丧偶后或本属孤身一人或各自原来的夫妻婚姻关系已依法自动解除,那么,在法律上来讲“两孤寡老人同居在一起”并不会侵犯我国的婚姻法律关系中合法家庭关系,他们同居在一起自然也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既然两孤寡老人同居不违法,那又有什么不合适呢?

二,”两孤寡老人不领证(结婚证)同居在一起”,在我国法律上讲也是允许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适龄男女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谓”婚姻自由”,即男女适格公民既有恋爱自由,也有结婚自由,也有不结婚不领证的自由。根据“法无禁止亦可为”的法律原则,如题所述“两孤寡老人不领证”是法律赋予他们二老的自由权,请问: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又有什么不合适?

我倒要说,干预两老人正常生活丶管闲事才是真正的不合适。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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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首先说明本人就是从事老龄工作的。按照我们要为老年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中,就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其中特别在关于“老有所乐”的细化分则上,就专门明确了要特别注重对寒室(丧偶)老人的心理抚慰,尤其是支持和满足他(她)们再婚,以保其暮年不寞,提倡全社会给予支持,任何人不得干预老人的婚姻自由,从中建议两点:一是不提倡走婚(即:不要两地分居,尽量能住在一起),二是最好是受法律保护,可以办结婚登,但不一定是强制。如果双方子女有异意的,由老年人协会负责召集双方子女共同会商,由老年协会出面调庭,俩个老人由两头各自的子女分别实行生养死葬,生前的生活费两边平出,病痛治疗各负各的,而且双方本人和子女互相不涉及财产分割。

就此方案下来倒好,光我们镇上一年就有十一对孤寡老人月缺重圆,再现晚馨,双方儿女也心安理得,还相应地减轻了心理负担,还真是有乐可为!

至于该不该办理合法手续这一块,应该是取决于两个老人的自愿,为了不伤害他(她)俩的心灵,我们没有强制规定,反正老年人再婚也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和负担,假如他(她)们还能生出个孩子来,最不放心的究竟是双方的儿女还是我们,这一点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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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只要不牵扯家产继承问题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2个孤寡老人在一起无非是互相照顾,互相扶持,就是有个伴而已,我认为只要2个老人过的挺好,领不领证都是无所谓的事,前提是不要牵扯家产继承。

现在有很多老人没有老伴,儿女也不在身边,一个人在家确实生活很无趣,如果老人有意可以为其寻个老伴,双方儿女也要相互体谅,尊重自己父母的同时也不要怠慢了另一位老人,毕竟儿女不在时在身边陪伴的是他(她)。

至于领不领证要看很多方面了,有的老人在一起就是相互陪伴,但是也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是为别人的家产,这种情况很难处理,主要还是看儿女的意思,还有两位老人的情况。我有个闺蜜的公公想女人想疯了,成天想着找媳妇,因为老家有拆迁的计划,老头被骗好几次,而且弄的家里鸡犬不宁,成天骂儿子骂儿媳骂女儿不孝顺,还处处去告状,唉,家里有这种老人也是不安生啊。结果只有一个儿子的他和儿子分家签协议,自己跟一个朝三暮四的女人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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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在医院上班快10年了,见了太多的孤寡老人独自看病住院,没有老伴照顾,没有子女,,就算是有子女的也是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只能花钱请护工,有时候看着他们太可怜了,我想人们结婚不仅仅是为了结婚吧,也是为了老来所依,所以在我看来,出于感情需要和生理需要,只要合适,不领证没什么不好,但是要根据不同的家庭条件来选择。

孤寡老人找老伴都是为了情感需要,精神需要,生活上的互相照顾,是身心需要。但往往会遭到子女的反对,但如果不涉及到金钱问题,孤寡老人找个合适的老伴是最好的选择。作为晚辈,我们应该尊重老人的情感需要,生活需要,尊重他们的选择的生活方式,不领证结婚,对双方孩子介意老人财产利益的家庭来说,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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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

我们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年龄因素,就提倡孤寡老人开展违法活动。

非法同居,对哪个年龄段的人来说,都不是光明磊落的,不然的话,派出所也不会对宾馆酒店要求那么严。不能因为财产后遗症问题,单身老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非法同居。

老年人要解决的是孤独、寡居过程中,有个病、有个殃、甚至停尸多日无人知晓的现实问题,不领证同居的方式,就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既有人陪着,又没有财产分割纠纷,多好啊!

但是,算盘打得啪啪响的子女们,你们只想拥有一个免费的保姆,无论是男方照顾女方,还是女方照顾男方,你们想过没有?老人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如果他们真心相爱,彼此很在乎过名正言顺的家庭生活,你们应该站在晚辈的立场上,给予积极的支持才对。

夕阳恋与朝阳恋,用的是同一个恋字,情意绵绵不是年轻人的专利,梅开二度一点也不比洞房花烛夜逊色。带着深情共度余生,怎么说也比抱团熬命激动人心。因此,我特别反对年轻人在老人领证这件事上百般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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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孤寡老人,两个人情图意合,同居一块,互相照应,也不孤单,这样也有了生活的勇气,不自觉还能多活几年,至于领不领证,我认为没有多大必要,因为是孤寡老人,可能也没有什么财产,既是是有,也不存在什么继承人,不会给以后的财产纷争产生纠纷,就这样相互照应着过吧,如果政府部门为了建全程序,也可以去征求他们意见,看他们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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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普通,年轻人恋爱同居,婚前同居一样。只是放到老人这边,大家就显得不道德,不合适。

年轻人恋爱,可以同居,大家可以接受。为什么到老人这块,就不行了呢?

一:) 常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人孤独,失去老板。孩子们都忙着自己的生活。没时间照顾老人。所以,老人找个伴,两人搭伙过日子,就是相互有个照应。在生病是,能吃一口热饭。能有人陪着说话。

二:) 老人不领证,是不想给孩子添麻烦。若领证,就会有财产的问题,就会有遗产的问题,就会有养老去世安葬的问题。很多因这个原因,很多人因此闹的很不愉快,甚至反目成仇。所以老人不领证是明智的选择。

真的老了,病了各回各家,找自己孩子去治疗。所以不要道德绑架老人L只要他们过的幸福快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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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一起合适吗?

从传统的观念来看来是不适当的。但随着时代的变化,传统的观念也不断地变化。

现在年青人婚前同居见怪不怪,得到了社会的默认。同居后再结婚皆大欢喜。若同居后分手的,因为没有登记而相关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同理孤寡老人也有再婚恋爱的权利,他们也可先同居而后领证,或也可不领结婚证而分手。这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一真没有两理,对孤寡老人另立过高要求。

饱汉不知饿汉饥,老年人其实是最怕孤独的,越老越怕孤立。我已越来越体会到这一点。年轻时白天干累了,倒下去一觉睡到大天亮。而老年人长夜难天明,晚上睡不着,第二天精神恍惚。这种孤独和恐惧不可言状,极其难耐!被年轻人讥笑为怕死。

这种孤寡老人不领证同居在德国是极其推崇的,合法的。这样同居可以互相抱团取暧,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为免费保姆。这样的结合是最佳的养老形式。一,减轻子女经济、精力、思想情感的负担,因为我们这里请一个保姆没有三千元拿不下。二,减轻国家和集体负担,可以减少养老院的投资。三,减少老人的孤独感,增加老人晚年幸福感。四,没有经济和财产纠纷,死后财产各归各。

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反对父母再婚,就是涉及到财产纠分,影响子女的既得利益。用子女的话说,爸或妈的钱被别人用去了,房子被别人分去了。他们不领证,就没有财产纠纷了。

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养老方式,应该宽容,提倡,推广。让老人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

有位朋友听了我读这篇文章后动情地说,谁都有老的时候,谁知道老了以后自己是什么状况?那两个孤寡老人同居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项!应该提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