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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用单反拍人,被摄者异常不满冲上来速度极快1秒钟抢走相机

2020-09-26 07:32阅读(64)

街上,用单反拍人,被摄者异常不满冲上来速度极快1秒钟抢走相机并砸烂了,那么到最后是谁对谁错?:下面这两张作品是我近日用手机抓拍的(对方全不知道啊),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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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两张作品是我近日用手机抓拍的(对方全不知道啊),我在一两秒之内抓拍的。我主要是抓拍人物,从40多岁就搞抓拍,3年时间用最低档的海欧120相机入了省摄影家协会。停了多年没有搞创作了,去年又开始用最低档手机抓拍,现在77岁了。上面说的情况未遇到,被拍方是有点过了。首先我搞抓拍是为了艺术,不要让拍者知道为好。抓拍是要很高的功底的,要在一两秒之内抓到有内涵的作品很不易的。我抓拍的作品大多是歌颂正能量的,少数作品是善良的提醒。大街上抓拍不是让你给家人照相啊!要注意安全啊!我这两张作品是歌颂赞美当代青年,我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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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在街上拍别人照片,只有把他人肖像作为商业获取名利或者损毁他人形象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别人当面制止叫你删除也无可厚非。损坏他人相机照价赔偿,不赔的话按价格等级入刑。(鉴于部分人员语文水平不高,统一解释:拍别人照片不等于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有严格定义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侵犯到肖像权也只涉及民事诉讼,最多根据侵权获利程度或者对对方造成伤害的程度酌情赔偿。下面要讲的是刑事诉讼,没错,破坏他人财物属于刑事案件,最高7年以下,和肖像权的事儿一码归一码,想砸相机的动手之前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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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街拍根本谈不上摄影艺术,就是耍流氓拍穿着简单的女孩发网上为自己牟利,单反在它们手中仿佛就是道德的挡箭牌,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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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瞎扯。

无缘无故砸别人几万块的东西,都不容易判刑,你以为你随便买个破相机就可以随心所欲拍了吗,再说了,是个人都知道当面删除照片没用,电脑一恢复就好了。

你偷拍别人前,先做好被起诉、被打、被砸的准备,现在警察只看结果,一个侵犯他人肖像隐私,一个毁坏他人财物,调解吧,去法院也是调解,要不然都回家等着吧,要不然两个都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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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偷拍裙底,其他都可以拍,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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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摄影者有很大过错,他涉及到两个法律,一是公民隐私权。二是公民肖相权。不过粗暴的砸杯相机那是被摄者又侵犯了破坏公共,私人财产法。但事岀有因,摄影者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我认为比较恰当。这种情况经常岀现,在当今法治社会里摄影者要还真的需要普及一下法律法规知识了,否则你会因不当摄影被告上法庭。通常在公共场合下,在被摄对象不被惊扰是我们摄影者拍摄人文题材的好机会,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个主动与被摄者勾通得到被摄者认同许可,二是拍摄正能量的正面宣传材料,而非副面宣传材料,发表后一般都能得到被摄者的认可,但是有一条前题非常重要;“非营利事业,公益性质”。否则也可能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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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如果要上升到法律层次,应该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来回答解释。依个人之见,只要不是别有用心,“偷拍”可以有,但最好拍人物背影、侧面或远景,一旦被人发现置疑,应当面给人道歉并删除。(以下图片均来自本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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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严肃的讨论题,阅读了前面不同的答案和评论,谈谈个人观点。

街拍人像是一个慎重的行摄行为,在民法通则第100条中有“肖像权”详细的说明,同时高院也有注释说明。

同时刚刚人大代表会议通过了民法也有说明,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均属违法侵权”。

不涉及违法行为的街拍,事前应予沟通当事人认可,对用于商业盈利或传播,导致受害人精神、人肉搜索均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

至于摄影师的相机被抢、或相机损坏,属于损坏他人财产,不论事由起因应予赔偿。二者间的问题,一码归一码不可混淆而论。

作为摄影爱好者,街拍行为不能片面的理解“没有用于商业盈利”即可拍可得,这是极端错误的认识。街拍要不违法,仅可拍无辨识度的人像背影照,或逆光剪影,这类拍摄有何意义?不如不拍不惹事。

在摄影爱好与法律准绳框架中,这类胆大的摄影师,还是要多学一点法律知识,掌握拍摄尺度才不会惹事。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看法供参考。

头条号@摄影微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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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同了,隐形街拍应该结束,不要再冒侵权风险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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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说被拍摄者,砸烂相机这个事儿吧。

什么肖像权,什么隐私权我们先放到一边不说,就说这个人砸烂相机这个动作。他就是违法的。这在法律上叫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轻则照价赔偿,罚款。重则可以拘留。无论拍摄者出于什么目的,被拍摄者都不能简单的抢走相机,砸烂。


也就是说,可能用单反直接去拍摄一个路人的确是有些过分。任何人在街上被人举着单反拍摄,都会很不舒服,可直接抢过来摔烂,就是后者的过错了。这就是典型的把有理的事情搞得没有理啦!


再来说说我们拍摄者这个礼貌的问题。

咱们拍摄路人,有很多的原因。比如说我们可能想去发到自媒体上面,作为街拍新闻来发布。或者说这是一个突发事件,我们想记录一下。亦或您想要拍摄的是一个街头不常见的艺术形式等等等等。其实我们在发出去的时候,都会有打马赛克等等方法来保护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可人家不一定知道啊!


我们不管是用单反也好还是用手机也好。都应该有一个意识,就是我们对拍摄者的伤害有多大。比如,我们拍摄一个交通肇事者,人家本身就处于焦急和无助的情绪中,如果我们再举着单反去拍摄人家,您想一想,人家会好受吗?或者说,我们拍摄的是一个交通违规者,比如黑三论,黑摩的,黑网约车。这视频和图像可就是他们违法的证据啊!所以,我们应该考虑对当事人的伤害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有这个危机意识和研判。


简单的说吧,我们想用镜头记录一个日常的时候,应该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第一步。如果说真的想拍摄社会违法面,您可得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本人不建议进行这么危险的操作。可如果我们是想曝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的时候,那您征求本人意见肯定是不同意。怎么办呢?距离稍微远一些,不要让他们发现。既然单反,就可以拉长镜头。何苦要到跟前举着相机去拍摄呢?!


如果我们是业余的视频记录者,最起码的安全意识我们要有。

如果我们要有这方面的爱好和愿望。您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其实这也是记者的职业操守。您可以想象一下,战地记者,抗疫一线的记者。他们都是置危险于不顾的。可也要有最起码的自保。不能一上来就被人把相机夺走了。那还怎么做记者做英雄呢?


所以,拍摄视频,最起码的原则咱们要讲,就是保护人家的隐私。最起码的自我保护也要讲。因为我们的工作和爱好都要以我们自身的安全存在为前提。说一千道一万,如果是可以的条件下,话到礼全。如果不可以的条件下,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最起码的技术准则。不是吗?

大家好,我是北京城市专家@北京范儿。有关北京相关的问题您都可以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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