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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城管暴打女店主后被砍?

2020-09-10 21:32阅读(87)

如何看待城管暴打女店主后被砍?:这件事情居然发生在我们的重庆,作为一名重庆人真的感觉很“丢脸”。一名城管和摊贩扭打在一起,还拳打脚踢的从门外打到了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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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居然发生在我们的重庆,作为一名重庆人真的感觉很“丢脸”。

一名城管和摊贩扭打在一起,还拳打脚踢的从门外打到了店内。从公布的视频画面当中不难发现,当时其它城管人员也没有上去及时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真的令人感到痛心疾首!!!

目前,被打者被武警医院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导致其站立行走便会头晕目眩,站立不稳,并伴有强烈的呕吐感。

另外还有多处的软组织损伤,包括左脸颊,左后腰,左肩、后背、左腿、右手臂等等。

被打者对于自己发布于网络上的事情经过,表示都有现场监控视频和目击者为证,且也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把相关视频,提供给了相关的办案民警。

监控还显示,这名城管追打女店主后被其拿刀砍伤。

从公布的视频画面以及当事人的描述来看,很多律师网友都纷纷发表观点,认为女店主是属于正当防卫。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始终要相信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人如果要是犯了法,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

目前,不止是当事人,还有整个社会都在等待相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都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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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视频被热议,视频中,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追打一个水果店女店主,拳头拳拳打向女店主的头部,而女店主慌乱中随手抓起一一把刀,砍伤了该打人城管。而其他在场的不少城管,冷漠,冷漠,还是冷漠。

我个人认为有两个不应该:

  1. 作为男人,追着打女人,不应该。
  2. 作为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不应该。

我个人认为有两个事实:

  1. 女店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2. 当事执法人员属于冲动执法,其他执法人员很冷漠。

通过视频以及通过被打女店主的自述,我们简单复原一下当时的情况,说白了,城管执法没问题,女店主不满有些激动,这也没问题,这都是正常情况。

但不正常的是城管突然打人,而且追进店内继续打人,而且还是打女人,而且还是拳拳都打头。

所以大家都有点想不明白,到底城管执法的目的是什么?一般大家的理解就是执法肯定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你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处罚,甚至也可以对屡教不改的实施强制执法。

但是从来没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城管执法就是打人,就是狠劲打人的。

我们知道,城管执法是个难点,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街边摊主或者小商小贩,他们也大都是为了生计,虽然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但对于他们更多应该去疏导而不是打压。

所以我们提倡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微笑执法,而不是粗暴野蛮的执法。因为越是粗暴越是野蛮,越容易引发反抗,越容易引发群体事件,进而影响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我们返回来继续谈谈被打的女店主。

其实现在网络舆情呈现一边倒的局面,大家纷纷支持被打女店主,并为被打女店主的行为进行定性,大家一致认为该女店主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1. 城管队员先动的手,而且拳拳到头,而且追着打,凶狠冷血,这性质恶劣,如果不及时制止,女店主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2. 女店主在门口一直被城管队员追打到屋里面,而且城管队员暴力行凶并没有停止的倾向。
  3. 行凶者为男性城管,被打者为女性店主,男女本身在打斗上就不对等。
  4. 女店主在被打过程中,慌乱抓起相关工具进行反抗,而且在反抗的时候,依然处于被打状态。

最后建议:

该承担的责任就要承担起来,不要在推给临时工了,再说了,即使推给临时工,那么为何赋予临时工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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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那个视频,是那名城管先打了女店主。女店主逃到店里,城管追到店里继续欧打店主,店主砍了城管。和众多网友一样,我也认为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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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和摊贩起矛盾的事情经常发生,近日在重庆南岸区,又发生了一起城管和店主大打出手的事情。

9月7日,重庆南岸区的城管在查处占道经营过程中,一名城管与一水果店的女店主发生冲突,店内监控显示是城管先动手打的人,女店主被打到步步后退,这名城管还一直追着她打,又踹又打,甚至还跳起来打,把女店主按在货架上打,这名城管打人的时候双拳并用,左右开弓,挥打在女店主的头部身上,下手非常的狠,女店主说当时完全被打蒙了,晕头转向,慌乱中都不知道自己手里拿起的是刀,乱舞砍到了对方。而在水果店外面,女店主的家人,一名身穿黑t恤的男子看到女店主被打,就想冲进去保护女店主,但是被其他城管拉住,城管掐住男子的后脑勺,把他推到了一旁,这些城管队员并未阻止自己的同事打人。目前双方都在医院接受治疗,事件尚在调查处理当中。

被打的女店主说,“他们早上大概是九点多到我们店里,从他们到店里开始,所有的执法人员都没有跟我讲要我收东西或者是今天不准摆类似的通知,我并不晓得,等我忙完之后我只看到他们在搬我东西,因为当时直接被他打蒙了,已经打昏了,我当时心里想法完全就是逮到什么就是什么,我都被逼到这里面了,我一直在退一直在退,他都还来追着打我,到后来我才发现那是刀,他们说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刀。”

有目击者称,“因为我听到外面在吵,我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个城管动手打了那个老板娘,从门口一直追着打进去了。”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一大群人目击这一过程。城管方面则表示,这个事情已经向上面报了,到时候以上面的通报为准。

重庆的这个事情,不得不让人再次对城管“刮目相看”。一言不合就动手打人,这样粗暴的执法,是职责所在还是无法无天?一群城管看着自己的同事打人,还拦着去解救的黑衣男人,而且还是执法犯法,别说被打昏的老板娘已经不知道当时拿起的是刀,就算明知道拿起的是刀,这也是正义的正当防卫啊,法律应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和城管粗暴执法的问题。

对于一个女人被城管这样暴力殴打伤害,当时都快被打昏了,慌乱中顺手拿起了把水果刀以为反击,因为再不反击就会被打死了。大家觉得女店主的行为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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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处理占道经营本身是没有错的,社会上人人都必须讲规则,规则公平公正有利于每一个人。

但是动手打人这完全属于知法犯法问题。女店主和城管打架的新闻,我在很多平台都看到过。

在事情的真相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之前,不好下定论。只能按照自己主观的看法说一下。

首先,城管在工作日常中使用暴力,这毋庸置疑是不允许的。对于这件事情的起因、经过如何,本人不太清楚。但是身为执法者,如果在人身安全没受到侵害,使用暴力。

这应该属于犯法行为。其次,女店主在何种情况下动的刀,本人也不十分清楚。不知道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在个人看来,任何事情都不能轻易动刀,除非是生命受到了威胁。女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被身为男性的城管殴打,本人还是深感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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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我看来应该是正当防卫。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9月7日重庆南岸区,一队城管正在查处占道经营。在某水果店处,两个城管,把水果从室外给抬到室内,并把一个空的水果筐扔进室内。这一举动引起了女店主的不满,大声斥责并捡起水果筐猛的摔了出去。结果正好砸中了一个城管的手臂。

这个城管立刻动手殴打女店主,店主逃回室内,城管一直追打,追打过程中,女店主顺手拿起菜刀挥舞,将城管手臂砍伤。

事发过程中,一黑衣男子想要上前,被几名城管按着脖子推出去。城管打人时,其他城管在旁边围观。

经检查,杨女士轻微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杨女士目前治疗中。

最近一段时间,城管与商户的冲突多有发生。多地都在强调城管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但暴力执法仍然无法杜绝。

本次事件当中,我想杨女士摔水果筐应该只是发泄自己的不满,打到人应该是无意的。这种情况下,被打的城管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作为一名执法者,不能意气用事,不能一点委屈都受不了。要有控场的能力。更不能主动大打出手。

打人的人,打几下还不够,一直追着打。女店主在逃不掉的情况下,持刀还手,应该属于一种自卫行为。说是正当防卫不为过。

当然也不是说女店主做的就都对。城管查占道经营是人家的工作。杨女士应该对城管的工作体谅和理解,而且要给予一定的配合。骂人怼人,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

城管和商贩是管理者和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对手,也不是敌人。互相理解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