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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天津营口道一老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一死一伤?

2020-08-13 20:32阅读(131)

如何看待天津营口道一老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一死一伤?:一个走路都不利索的67岁老混蛋,竟然能够在大街上当街伤害2个年轻人(尽管是2个女子),一死一伤!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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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走路都不利索的67岁老混蛋,竟然能够在大街上当街伤害2个年轻人(尽管是2个女子),一死一伤!而且通过看相关的视频信息,当它伤第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看到了,但就是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老混蛋,在已经被发现行凶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再伤了另一个人(依然是一个年轻人)。这就令人感到困惑了。

在看这个视频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老头走路都颤巍巍的,竟然能连着伤害2个年轻的女人?看老头那样子,一脚绝对能把他踹倒!就是当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撞也可以撞倒他吧?可是,这个老混蛋还就是得逞了!悲不悲?

如果说,行凶者是一个壮汉或是一个年轻人,真的没有什么可说。毕竟凶手有凶器在手,路人也好,被害者也好,都难以与其搏斗。

可是!可是!行凶者是一个年近70岁的走路颤巍巍的老人啊!这样子也能从容不迫地连伤2人!

不敢相信,不可想象。但我还是要想象一下:假如其第一次行凶时,被害者在突如其来遇到伤害的情况下,能够奋力反抗在先,恐惧之心在后,恐怕凶手就不能得逞。假如这个时候路人上去帮一把(那么大年龄了,屁股后面踹他一脚,追不上你吧?),结果肯定也会不一样。然而,两样一样也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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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都后背发凉,一个路都走不稳的老人,还是光天化日的闹市街道,谁能想到仅仅路过就被砍丧命?”

这是一位网友的“胆战心惊”,他的话也道出了部分人的恐慌和紧张。再次聚焦这个突发事件,在故事的梳理中寻找治疗紧张的“良方”。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6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街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1死1轻微划伤,警方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当地警方在电话中称,“后期我们将会就相关情况做统一发声。几段视频内容显示,女子随后倒在血泊中,老人被警方控制。

老人身穿浅蓝色竖条纹衬衫,秃头,在被警方控制时表情淡定。令人感到无法想象的是,涉案男子被控制后,其面部表情平静,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他嘴里还念叨着“有重大案情想报告”。

至于杀人的凶器——刀,在菜篮子里放着。犯罪嫌疑人从贵州路方向过来,在贵州路快到体育馆那儿捅了一个,然后他跑到了营口道这儿捅了一个女的(该女子不幸身亡)。

一位目击者表示,这个老人“走路时颤颤巍巍”,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寻找攻击的目标,“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

据悉,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他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他从包里拿出刀,但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不幸身亡那个女子是一边骑车一边被捅的。车倒下之后她根本没有还手能力。被捅伤的那个女子是走着路被捅的所以从他手底下挣脱了。

不得不承认,老人虽岁数有点大,但是手段确实狠辣。他在捅在第二个女子的时候直接手臂抬起直接往脖子伸!说实在的。割颈比往身上捅更狠毒,一般说来,一旦被割颈,人很快就不行了,留给送医的时间很短!

既然警方通报中说是路人受到伤害。这说明他们和受害者认识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案子很容易让大伙想起去年的南昌红谷滩案子。那个案子中的女受害人也是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就被陌生男子杀害了。

对于这位杀人的老者,有几种声音。

“附近人说那个男的好像还真是神经病!”

“没觉得像精神病,看他被捕后和警察的对话视频,聊别的一套一套的,但一提到跟他行凶有关的内容就立刻回避,明显是为了满足自己某些不合理诉求而装疯。”

“他有很明显的心理问题,杀人报复社会。”

其实,这些中的某些信息很可能就是坊间传言,可信度很低。我们最好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毕竟,先前对两位受害人身份的说法已经被辟谣:刚开始网上有许多声音说这两位是天津一中的高三学生,后来校方出面辟谣。

对于重大案情,公众表示最大关注当然是好事,但我们最好也要保持头脑冷静。网络上的传言有可能让我们远离真相。不过对于“精神病”的说法,我们不妨等待警方的调查。

退一步说,个人认为就算精神病也该承担法律责任,首先的问题是患病时为什么可以独自携带凶器出门?天津市和平区是六区里最市中心、最安全的地方了,发生这样的事情让很多单身女性有种“没资格”出门的感觉。

如果这样都以精神病为由脱罪,那后续还可能会出现效仿者,逝者已逝,但家属还需要慰藉,如果行凶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无疑是对受害者家属再一次的打击。精神病这个理由不应该成为坏人的保护伞。大天津本来是一个很安逸的城市,治安一直也不错,这次出了这种事儿,应该好好惩治,以儆效尤。

说实在的,社会的法治建设尚在完善中,要是有人通过不正当渠道拿到精神病人鉴定的话,这无疑会让更多的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若有必要,小编认为要制定相应的连带责任。毕竟,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点失职,对其应当追究。

这个案子给人的震撼力很大。因为双方是陌生人,并且凶手是为步履蹒跚的老人。一般来说,大众不会对这的人有警惕,至于预防更是无从谈起。要是骑自行车的那位美女稍微有点警觉的话,她也不可能丧身于老者的刀下。

这个案件不仅仅是对美女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它对大众的判断和预防水平的伤害。这件事发生之后,相当一部分人会不知道该如何出现在公共场所。

固然这是突发事件,固然这种几率很小。但我们不应忘记这一点:轮到别人,你的几率是0,但摊到你自己,你就是百分之百。所以,希望我们的专家和有关部门注意到这点大众的心理效应,并及时开出治疗良方。

3

作为一个天津人实在是没有想到天津会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儿,事发地点也是经常路过的地方,同时对无辜的人逝者表示哀悼,最让人心塞的就是无辜逝者,没仇没怨只是碰巧路过,同时也是义愤填膺,这人都怎么了?毁灭他人的生命就能达到诉求吗?同时希望法律不要以年岁,精神等口实轻易放过作恶者,一定要枪毙,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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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仇视社会,诉求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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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

视频里竟然有人叫他老爷子!

真是可怕,徒手杀人的老爷子!!??

他的回答更可怕:我要向***汇报重大事件。

听完这句话我的鸡皮疙瘩一下就起来了。

有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精神病的气息?

他是精神病没关系,可惜了那个无辜去世的小女孩。

直辖市,闹市区,人来人往,光天化日之下提着菜篮子的老人,所有元素结合在一起,谁能想到有人会命丧黄泉。

前段时间我每天都带着尖头雨伞,想着碰到反社会人格还能自我保护一下。

今天突然觉得,没有用,没有用。

就让我们凭运气这么活下去吧……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和平区的营口道和贵州路交口是什么意义。

请看地图

周围有最优秀的中学之一,天津一中;有最繁华的商场乐宾、欧乐、国际商厦;有人员流动量巨大的营口道地铁站。

你可以说它是意外。

但,意外确实比明天更早到来了。


呼吁大家停止传播有关受害人的视频,作为一个妈妈,真的不敢想象此刻女孩家人的心情。

高中时舅舅出车祸去世,有人在网络上传了车祸瞬间的视频,表弟看过后完全崩溃。

让我们减少对他们的二次伤害。


没有任何diss交警叔叔的意思,也并不认为这种情况下任何人应该冲上去激怒他,警察也是人,此时安抚情绪,稳定情况,不要出现更大伤亡才是明智的。

只是在感慨,我们把老爷子这样的尊称给了怎样的一个人。

称其为人都觉得对不起逝去的小姑娘。

严寒酷暑,交警是我最尊敬的职业之一!

关于女性自我保护,之前一直有意识的搜寻相关内容,现在的女性自我保护工具也是非常多,比如:

战术钢笔

尖叫报警器:

带定位的防狼卡通挂饰:

还有我自己经常带着的尖头雨伞:

可是!!!在绝对差别的情况下!这些工具的用处真的微乎其微!

什么叫“绝对差别”,施暴者的力量或者速度超出被施暴者许多时!

比如此次的老人,没有绝对的力量,却出其不意的速度非常快。

我并不觉得女性是弱者,但是女性的性别角色确实会带来一些针对这一性别的伤害。

比如:不善良的老大爷,我也遇到过。

那是一个周五,我下班后想到周末就心情很不错,于是一路哼着小曲欢快的走回家。这时迎面来了一个骑车的老大爷,在我俩相遇的那一瞬间,老大爷看着我,恶狠狠的说“骚货”。

我当时震惊、愤怒、羞愧,即使我知道我不应该在意,还是狠狠的审视了自己,穿着长阔腿裤,丝毫不暴露的上衣,平底运动鞋。

为什么骂我骚货?

我不认识他,只是一个相遇,难道是因为我涂了口红?

现在想想我还是幸运的,虽然心情沮丧了很久,最起码毫发无伤。

面对这些我们能怎么办??!!

警惕!警惕!时刻保持警惕!不论年龄、不论性别!

在这个案子中,即使是大力气的成年男性,也不见得能躲得过突如其来的屠刀!

深夜不要一个人出门!白天出门也要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

与陌生人交往时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走路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一直低头看手机;

远离垃圾人;

我们不想听天命,但我们一定要尽人事!!

不要觉得危险距离自己很远!

一直在更新答案,希望这事情的热度不要那么快过去,一定要严惩凶手,以儆效尤!不要让精神病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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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现在人的戾气太重。

根据最新的通报,这个老头没有精神病,完全清醒,之所以砍人仅仅是因为之前和他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心态失衡之下拿路人发泄。

这是什么恶魔?67岁倚老卖老了?人家小姑娘招你惹你了?怎么不选彪形大汉下手呢?是不是怕被人当场打死啊?

②路人也有点太冷漠了。

事发地点位于营口道附近,天津人基本都知道那是市中心的市中心,人流量极大,从新闻视频上也能看出周围路人起码好几十,但就是这样,面对一个走路都哆嗦的老头,愣是一个人都没敢向前阻止的。当代人的血性已经没有了,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③执法单位也有点太软了吧。

咱现在是提倡柔性执法,但也应该分对象吧?面对一个手握凶器、刚刚导致一死一伤的极恶之徒,哪怕是一个老年人,警察用的着一口一个“老爷子”,一口一个“您”吗?这是跪的时间太久站不起来了吗?不是应该上去就放倒吗?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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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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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死者真倒霉遇上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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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他死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岁数大了日子过不下去不是杀人的理由。

10

坏人不分老少而已。

一个突发案件,这根本改变不了天津社会治安良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