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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看望孩子如同“探监”,保障探视权才是“为孩子好”

2022-10-07 13:35社会

简介武汉有一个市民在和丈夫离婚之后,孩子就被判给了男方抚养,自己每一个月只有4次探望的权利。可是每一次去探望总会觉得有一种探监的感觉,不仅会有着严格的时间规定,而且在整个探望的过程中全部都会被录像会被录音,还禁止前妻的父母去看望外孙。...

武汉有一个市民在和丈夫离婚之后,孩子就被判给了男方抚养,自己每一个月只有4次探望的权利。可是每一次去探望总会觉得有一种探监的感觉,不仅会有着严格的时间规定,而且在整个探望的过程中全部都会被录像会被录音,还禁止前妻的父母去看望外孙。
 
这其实真是让人觉得有一些匪夷所思,所以在无奈的情况下马上就决定提起诉讼,希望能够保障自己去探视孩子的权利,法官在通过判决之后也保障了探视权。
在这一个案件中,男子对于孩子显然会有着高度的控制,同时对于前期探望孩子也非常的严格,这一个程度是指连法官也会觉得有一些吃惊。在当事人不愿意沟通的情况下,法院也详细的规定母亲在探望孩子时的方式时间,具体的日期,时间点,还有其他的一些保障。从男方的态度来看,这个判决是不是能够长期的旅行,是不是能够充分地履行,同样还是需要法律去持续的关注,同样还需要法律去保驾护航。
其实这一个女子的遭遇也是很多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一般探视权可能根本就没有办法顺利的实现,很多的夫妻或许是因为离婚时闹得非常的不愉快,所以就会直接被剥夺探视权还有抚养权,这也变成了惩罚对方的一种方式,千方百计去设定一些障碍,同时还找了一个大无畏的借口,认为这就是不想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另外一方直接就被隔绝在孩子的生活之外,事实上这完全不是为了孩子的好,这完全就是为了发泄自己个人的情绪。
 
一直以来每一个家庭都会有着不一样的情况,法律估计很难对于这一些探视的内容去做一些强制性的约束,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和他有着众多遭遇的离异人士还是非常多的,虽然说一直都享有探视权,但是想要看到孩子有着天大的难度。有时候矛盾在逐渐激化之后,就只能够通过偷抢的方式,因为思念孩子心切也有可能会误入歧途,让人觉得惋惜,让人觉得唏嘘。
这种妨碍探视权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仅剥夺没有直接抚养方这一方面的合法权利,同时也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成长,根本就没有尊重孩子的情感意愿。探视权其实就属于一种义务性权利。行使的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而并不是满足父母其中一个的控制欲望以及占有欲望。
在法律的判决中,也同样会引导大家在探视权这一方面去做出一些明确的规定,同时也会采取各种不一样的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探视权,遭遇到一些不正确的影响,最终就会危害到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当然,这也同样需要法官拥有着细致的内心,有耐心去处理这中间的利益纠葛,还有复杂的情感,有担当去处理目前的鸡毛蒜皮,不要把家庭纠纷直接当成是家务事情,应该用法律的眼光来达到审视的效果,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疏解,用法律的温度去达到共情的作用。
 
家庭知识也是目前社会中的一个小单位,可是家庭稳定也同样是社会稳定的一个基础,家务事好像是一件小事,好像是一件私事,可是这直接就关系到社会风气的长治久安。每一个家庭的成员全部都能够拥有着合法权益保障,这才可以有效维持家庭生活秩序,可以保证未成年子女没有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受到影响,可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法典的原则就非常利于未成年子女,每一个为人父母者,也同样应该摒弃凭借着个人情绪来有效决定接下来的生活,既然彼此没有办法成为一对好夫妻,那么至少也应该成为两个好父母,应该放下两人之间的对立,放下两人之间的敌视,具有守护亲情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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