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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回收站10月底前全建成

2014-05-29 21:28社会

简介齐鲁晚报5月28日讯(记者邱晓宇) 28日,记者从青岛市畜牧局了解到,各区市正在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区域性病死动物回收站,计划今年10月底前建成。 28日,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陆红参加政务网“在线问政”,就“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等问题...

 

  齐鲁晚报5月28日讯(记者邱晓宇) 28日,记者从青岛市畜牧局了解到,各区市正在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区域性病死动物回收站,计划今年10月底前建成。

  28日,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陆红参加政务网“在线问政”,就“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等问题与网友交流。

  据了解,青岛目前主要推广采用高温高压化制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正按照市政府要求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区域性病死动物回收站,计划今年10月底前建成,以保证中小型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动物得到规范处置。

  访谈中,众多网友对如何处理病死牲畜存在疑问。陆红解答,按照规定,凡存养生猪3000头(或牛800头、或羊1000只、或家禽10万只)以上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均应自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对产生的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流入社会。养殖场(户)自身产生的病死动物,政府按每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80元补助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费用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承担。小型养殖场(户)主动上交病死生猪也可领到补贴。区(市)无害化集中处理厂或者符合国家无害化处理规范要求的处理企业每处理1头病死猪,可给予44元的补贴。

  目前,城阳、莱西、平度、胶州等区市相继建立以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为主体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机制,一旦发现养殖场(户)不按规定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牧部门将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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