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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物业寻衅滋事,首犯被判七年

2018-12-28 14:20青岛

简介12月25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判决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青岛某物业公司陈某东纠集多人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余...

12月25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判决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青岛某物业公司陈某东纠集多人多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青岛市一小区与青岛某物业公司合同届满,小区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做出了解聘某物业公司的决议。为了争夺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被告人陈某东伙同被告人秦某等人多次至该小区寻衅滋事,剪断办公室链子锁、撬保安亭,撕扯、辱骂、掐脖子等手段暴力控制前来阻止的保安人员,并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威胁性语言等进行恐吓、滋扰业主。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导致该小区业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某心脏病突发被120急救的严重后果,同时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涉恶物业被严惩,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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