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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路大火真相查明,起火原因是这个

2020-04-03 20:00青岛

简介" 2019年11月29日下午15:30分许,汇川区澳门路一临街商住楼突发火灾,现场火势凶猛,浓烟滚滚。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共造成5人受伤1人死亡。 ▲11月29日下午澳门路突发大火 火灾背后必有隐情。今年2月28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险物品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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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下午15:30分许,汇川区澳门路一临街商住楼突发火灾,现场火势凶猛,浓烟滚滚。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共造成5人受伤1人死亡。

▲11月29日下午澳门路突发大火

火灾背后必有隐情。今年2月28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险物品肇事案,澳门路大火的真相竟然在此。


澳门路大火真相查明,起火原因是这个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认真审阅了该案的全部案件材料,还原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起火原因是澳门路“辣家私厨”餐馆经营者洪某、张某因图价格便宜,私自选择鄢某无证经营的“生物油”作为燃料,自行购买点火设备后,由鄢某到餐馆安装相关设备投入使用。“生物油”用完后即电话联系鄢某,由鄢某聘请的高某开车送往餐馆并加注到餐馆储油箱内。高某在加注“生物油”时发生泄漏造成火灾。经鉴定,引发火灾的“生物油”系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

鄢某、高某无证经营危险物品甲醇,洪某、张某在自己经营的餐馆内使用无相关资质者提供的甲醇,导致发生火灾,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移送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洪某、张某在自己受到损失的同时,还要承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刑事责任,面临刑罚的严厉惩罚。


检察官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云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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