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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青岛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2019-12-06 23:41青岛

简介" 俗称“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一直遭遇法庭上“不见官”的“尴尬”—— 行政机关负责人因为怕当被告,怕败诉,怕丢丑,干脆不应诉,不出庭,让工作人员应付了事,更有甚者只让律师出庭。 如何根治这一“权力的傲慢”?青岛的做法是,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青岛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背后……

俗称“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一直遭遇法庭上“不见官”的“尴尬”——

行政机关负责人因为怕当被告,怕败诉,怕丢丑,干脆不应诉,不出庭,让工作人员应付了事,更有甚者只让律师出庭。

如何根治这一“权力的傲慢”?青岛的做法是,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背后的逻辑是“当一次被告,胜过10次法治教育”“倒逼我们在制定政策、执行政策中树立法治思维”。

此举立竿见影。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32.02%,迅速上升到2019年10月的100%。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见到官,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1

“民告官,难见官”,根子是“权力的傲慢”

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民告官的事儿多起来,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

老百姓选择上法院打官司,固然可能是为了评个理、“出口气”,但根本的还是要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就要找到当事人,就要让能做得了主、说得上话的人坐在法庭上。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青岛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背后……

但是,从司法实践看,在民告官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少官员选择不出庭,不应诉,有些是让工作人员应付了事,更有甚者只让律师出庭。“告官不见官”已经成为“不正常的常态”。

同全国一样,在青岛,这一现象曾经也是常态。据统计,2018年,青岛全市法院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2人次,出庭应诉率仅为32.02%,且无一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消极签收法律文书或开庭不到庭、迟到、开庭手续不完备、庭前准备不充分、对二审案件重视程度不够、案件交办下级机关后不再过问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反映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不够规范,应诉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官员不出庭是什么心理呢?无外乎是对行政诉讼缺乏足够重视,或是骨子里认为“刑不上大夫”,自己与平头百姓对簿公堂实在有些“跌份”,或是认为作为负责人出庭就意味着默认己方无理。

说白了,就是缺乏法治意识,就是“权力的傲慢”。机关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出庭是法定义务,随便派个代表应付一下,自己麻木依旧,就是法律意识淡薄。

2

青岛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

为了治理“权力的傲慢”,青岛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正在发起的“平安青岛攻势作战”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目标。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

“出不出庭,就是看主要领导法治意识强不强。”

“你出错了,老百姓告你,你就得出庭,这样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时,就会始终有法律意识这根弦。”

“你上一次法庭,做一次被告,你打输一个官司,回去以后给全局机关的同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课,会更直观、更直接、更高效、更有效。”

这一做法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

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机关整体素质;

有利于树立官员亲民的形象,提高政府的威信;

有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更深层次地摆正自己与老百姓的位置,消除特权思想;

有利于优化行政审判环境,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工作;

能够让老百姓感受到原告和被告的关系,感觉到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3 出庭应诉率从37.46%提高到100%

靠的是什么

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光靠号召,靠觉悟,显然是不行的。今年以来,青岛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青岛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背后……

△来源:青岛政务网

今年以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的一项项严格制度,在青岛密集出台——

青岛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相关要求、考核评议等事项,建立起规范化、长效化的应诉机制;

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出新部署,明确要求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目标;

建立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请假制度,明确了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的职责、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等,建立起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保证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

建立开庭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送制度,调动各区市司法局和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开庭两日前报告司法局,提前掌握行政应诉情况,提前做好出庭应诉安排;

……

这一系列制度的落实到位,大大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的自觉意识和应诉的能力和水平。由此带来了出庭应诉率逐月提升。

第一季度,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仅为37.46%。从下半年开始逐月上升:7月为68.42%,8月为85.91%,9月为97.37%,10月达到100%。

这个100%的确得来不易!当然,青岛追求的不是数据,而是数据背后的良性变化——

“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在案件准备、证据整理、答辩研究等阶段,都是负责人亲自参加、具体研究、统一调度,行政机关内部法制部门、业务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顺畅,案件准备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特别是对于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决,并反馈到执法环节,实际得到改进,通过一起具体案件、解决一件具体争议、推动一项政策规范的发展和完善。”

北京君合(青岛)分所负责人刘学政、山东诚功律师所副主任赵树清、山东齐鲁(青岛)律师所合伙人王海青等律师和平安青岛建设监督员黄海波等,在谈起“民告官”案件的变化时,表达了上述感受。

4

民敢告,法院就敢判

官员出庭只是民告官的第一步,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要看法院敢不敢判。

在民告官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因为顾及和行政机关的关系,不敢纠正违法行政行为。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行政诉讼25.1万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比仅为10%左右。有的省份行政机关败诉率只有不足1%,个别省份甚至强调行政机关“零败诉”,这导致了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

2018年,青岛全市法院全年以判决方式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227件,败诉率仅为14.8%。今年以来,有了较大改观,青岛民告官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败诉的比比皆是——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增设条件”拒绝颁发土地权属证书被判败诉后,遵判决为企业办证;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不依法履行供热监管职责、败诉后,按判决对市民投诉作出回复并对相关企业作出处罚;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对职工工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

区市一级行政机关同样经常败诉——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莱西市政府政府信息“选择性公开”败诉;

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过重不利于小微实体企业经营发展,被判决变更罚款数额;

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不认”养殖户浅海滩涂有偿使用合同,“答复”被判决撤销……

行政机关“频频败诉”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提高了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

5

判完了再曝光

执行难是法治化的一块绊脚石,在民告官案件中尤甚。今年以来,青岛采取了“家丑外扬”的办法。

今年2月,在青岛的主流媒体《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设立舆论监督部,开设监督栏目,大量监督报道中,相当一部分是针对一些行政机关的不守法不诚信不作为。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青岛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背后……

△《青岛日报》法治版版面截图。来源:青岛日报

自8月份起,《青岛日报》在法治版的头条位置,醒目地设置了“民告官”每周一案栏目,目前已经刊载了14起典型案件。

这一做法让行政机关和单位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刊载的都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而且不再像以往用“某机关”“某区”来给败诉机关“留面子”,而是直接亮出这些单位的名字,直接按照法院判决指出这些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像这样密集、持续公布政府机关败诉案件,在青岛是前所未有的,在全国也是极其罕见的。

我们欣喜地看到,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很快履行了法院的生效判决,只有极个别单位在拖拉;绝大多数能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有极个别的还在为自己的败诉找“理由”。

这些报道,除了呈现案件事实、法院的办理结果外,还专门设立了“专家点评”。青岛市委党校教授陆静、青岛科技大学副教授周丽、青岛大学副教授纪林繁、山东科技大学刘晓希博士等10多位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在点评中均结合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清晰道出了这些民告官案件带来的启示和提醒——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树立明确的法治意识;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执行。”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果执法机关不能做到依法行政,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权威的树立,给城市营商环境的塑造带来消极影响。”

……

针针见血,不留情面。

“地方党报这样不断公布败诉案件,对我们行政机关来说,是紧张的,‘面子’是过不去。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这种监督是利于我们改进工作的,促进政府部门改进‘里子’,促进依法行政、诚信履约,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一起民告官案件被告政府部门负责人坦言。

法治化,就是要强化政府法人主体意识和契约精神,敬畏法律,尊重规则,打造人人平等依法办事、可预期可信赖的制度环境。

在时代发展的关键节点上,法治发挥的作用往往超乎想象。正是这一清晰认识,青岛以前所未有的坚定决心,以民告官为抓手,踏上新一轮的法治之旅。

作者 | 戴谦 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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