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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姓明星收20万带货金3月成交278元

2023-03-18 17:45新闻

简介南宁某商贸公司与明星曹某某达成协议,曹某某为公司直播带货,签下20万元的合同之后曹某某的成交业绩却只有278元。双方协商过程中出现了不和,商贸公司决定起诉,3月1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本起案件结果进行了通报。 ...

南宁某商贸公司与明星曹某某达成协议,曹某某为公司直播带货,签下20万元的合同之后曹某某的成交业绩却只有278元。双方协商过程中出现了不和,商贸公司决定起诉,3月1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本起案件结果进行了通报。

事件始末

根据了解,这家商贸公司为了更好的营业利润,邀请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明星参加自己的经营活动。这家公司主要经营加湿器、迷你榨汁机等日用百货。在2022年1月份双方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要求曹某某以直播的形式为商贸公司宣传自己的产品,合同约定服务金额为20万元,还规定若曹某某不能达成100万元的销售额,要退还相应的直播服务费,退还额度达到100%,经过四个月的直播。曹某某直播间的销售额却只有278元,没有达成合同约定的曹某某需要退还费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双方却就此事件协商失败,最终没有办法的商贸公司只能选择通过法律解决。

合同签订需谨慎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的合同合法且有效,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合同内容,曹某某理应退还相应的直播服务费用,还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在开庭过程中上海某网络公司还拒绝到席,本案中南宁某商贸公司能胜诉的最大原因就是在合同编写方面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利害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曹某某在对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确认知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理应就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是维权手段

在遇到纷争的时候,适时拿起法律作为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将是最为有效的措施,法律具有明确的标准,也对很多事情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能通过上诉这种方式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也给广大网友树立了典范,签订合同也要量力而行,否则将承担严重的后果。

Tags:曹姓明星,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