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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西藏游玩,趁女老板酒醉强行发生关系,事后成悲剧

2022-09-27 17:42新闻

简介有人一直都会觉得强奸案应该就是停留在违背的意愿上,事实上如果使用胁迫使用暴力,选择去强奸妇女,也同样属于强奸案,需要判处对应的刑罚。有一位27岁的公职人员,趁着女子在喝醉酒的时候强行和女子发生关系,等到女子清醒过来时发现了这一切,所以就选择报...

有人一直都会觉得强奸案应该就是停留在违背的意愿上,事实上如果使用胁迫使用暴力,选择去强奸妇女,也同样属于强奸案,需要判处对应的刑罚。有一位27岁的公职人员,趁着女子在喝醉酒的时候强行和女子发生关系,等到女子清醒过来时发现了这一切,所以就选择报警。
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如此知法犯法,所以这确实也有一些不应该从量刑上来看,肯定要比一般人员处罚的更重。这一位27岁的公职人员,因为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欲望,所以最终也酿成了悲剧。男子就来到酒馆中聚会,其实和朋友之间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当天晚上大家都在一起喝酒,杨某就因为酒量不佳,所以在喝完之后就会觉得脑袋有一些发沉,等到凌晨5点的时候,早就已经不省人事。
出于好心,刘某就选择叫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把杨某送回家,可没有想到刘某再把杨某送回家之后,没有办法忍受内心的寂寞,所以就决定强行发生关系,因为杨某处于醉酒的状态完全不知情。等到杨某清醒之后发现了这一切,马上就选择报警。杨某就把整个事情告诉了警察中,杨某的衣服上也能够提取一些DNA证明两人之间确实有亲密的关系。
一般来说只要女方选择报警,但涉及到强奸罪,只要认定男方存在一些越轨行为,全部都可以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然后进行处罚。面对审讯刘某也只能够把整个犯罪的事实说清楚。现在有物证,有人证,有口供,所以检方很快就以强奸罪来进行起诉,也有人认为这两人之间关系本来就是不错的,如果不是杨某同意,怎么可能会进入到房间,而且两人在醉酒状态下发生关系,这应该并不算强奸,而是算一次错误。
可是在杨某的口供中,大家也会发现,当他在被侵犯的时候,曾经有过清醒而且也打算控制对方的不轨行为,可是没有办法反抗,这就意味着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因为根据相应的规定,用胁迫又或者是暴力的手段,使得妇女不知道反抗,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这些全部都属于强奸罪,从这一方面来看,刘某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的,没有经过杨某的同意就想要占便宜,这就容易会构成强奸罪。
刘某在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必然就会失去工作,失去自己的大好前程,同样也需要面临受害者的索赔,这完全就是在一念之间所造成的恶果,理应就应该承担所有的结果。也有一些网友则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检点,所以才会导致需要面对这样的后果,但是这种侵犯的案例也同样会让人觉得有一些防不胜防吧。没有一些人在两性相处的过程中早就已经抛弃了男女之别之间的理念,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分寸,有人选择放弃,有人选择追究,这完全就是不一样的一种社会观念。当大家在尊重他人的时候,也同样需要保护自身的安全,最起码在喝醉酒的状态下,一定不要和一些异性朋友相处,因为喝酒之后往往都会乱性,只是就可能会被伤害,又或者是做出一些伤害他人的行为。
如果遇到一些有心之人,很有可能就会被冤枉,这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一点,也希望所有的人都应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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