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前,凌源市卫生监督局接到一市民投诉,反映其本人通过亲戚的介绍在市内一家生活美容院做“双眼皮”手术,投诉人认为手术失败,宽度和弧度不一样,手术的崔医生无行医执照,要求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接此投诉后,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于当日下午约见投诉人,调查询问其在该生活美容院接受“双眼皮”手术的详细情况。随后市卫生监督局依法对该生活美容院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查明,该美容院许可项目为生活美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李某承认投诉人在其美容院进行了“双眼皮”手术,是由投诉人与崔某联系使用其场所,李某未提供崔某的联系方式。由于距离手术时间已近一个月,现场证据已经消失,执法人员通过投诉人和崔某的微信朋友圈及聊天记录,获取了当事人电话信息,通过电信公司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初步确认,就当前形势和本案可能导致的后果多次与崔某电话沟通,最后崔某到案接受了调查。经查,当事人崔某为我市某地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不具备医疗美容医师资质。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经充分合议,认为生活美容机构容留崔某开展“双眼皮”手术,两者均存在违法行为。最后,对该生活美容院及当事人崔某分别进行了没收非法所得、器械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发函给崔某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建议吊销其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市卫生监督局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任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均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欢迎市民依法维权。鉴于目前非法行医者日益隐蔽,这些医疗美容行为多采用熟人介绍,或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播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消费群体,而且不直接说明人员、地址和联系方式,隐蔽性极强,给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市卫生监督局提醒市民,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如割双眼皮、祛眼袋、玻尿酸填充、打瘦脸针等均属于医疗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进行哪种医疗美容,术前都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一定要签署相关协议,索取收费发票和凭证。切勿轻信或为了省钱而选择地下美容机构,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下一步,市卫生监督局将以此案为突破口,对辖区各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整顿,以巩固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局联合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成果,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杨志永)

最佳贡献者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