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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区域

1.符合入学条件且家庭有固定住房居民子女以现住房地为准按下列区域入学:西宁路以东、嘉宁路(原永安路)以西、东岳中路(原泰山路)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嘉宁路(原永安路)以东、牌坊街与烽台路以西、东岳中路(原泰山路)以南、东楼路(原向阳路)以北的区域。

2.符合入学条件且家庭无固定住房租房居住居民子女以现住房地为准按下列招生区域入学:西宁路以东、珠山路以西、东岳中路(原泰山路)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

二、招生对象

1.属青西新区常住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内有固定住房的居民子女在我校招生区随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

2.属青西新区建成区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内租房的居民子女在我校招生区随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

3.具有青西新区内建成区外其他镇、街道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参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条件执行。

4.青西新区以外户籍,在我校招生区内有固定住房或租房的,建成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建成区内工作达到一年以上,需提供经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特聘专业人才、驻青西新区部队军人等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证明);

(2)青岛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学校招生区内的“居住证”;

三、招生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足年龄的一律不予接受。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四、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6月23--24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补录报名时间:7月14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具体安排

集中报名地点为教学楼(西楼)一楼。

为方便家长,确保报名工作有序高效,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的方式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3日上午:灵山湾路以南的招生区域所辖居委会居民子女;

2.6月23日下午:铁橛山路以北的招生区域所辖居委会居民子女;

3.6月24日:灵山湾路以北铁橛山路以南的招生区域所辖居委会居民子女;

六、需提供的验证材料

(一)属青西新区常住户口的、已在学校招生区已购买自有住房居住的交验材料:1.户口簿;2.房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出生医学证明;4.报名卡。

(二)属青西新区建成区常住户口的,租房居住的交验材料:1.户口本;2.房屋租赁合同及加盖居委会公章的居委会居住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4.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双珠中路222号)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报名卡。

(三)属青西新区非建成区户口的,租房居住的交验材料:1.户口簿; 2.房屋租赁合同及加盖居委会公章的居委会居住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4.在单位务工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正式劳动合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个人自助打印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不加盖水印章、但必须带有校验码,便于学校验证真伪);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特聘专业人才、驻青西新区部队军人等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证明;5.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双珠中路222号)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6.报名卡。

(四)属青西新区以外户籍的购买或租房居住的交验材料:1.户口簿;2.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加盖居委会公章的居委会居住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4.在单位务工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正式劳动合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个人自助打印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不加盖水印章、但必须带有校验码,便于学校验证真伪);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特聘专业人才、驻青西新区部队军人等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证明。5.青岛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市建成区的“居住证”;6.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双珠中路222号)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7.报名卡。

七、友情告知

1.报名前新生家长到汇文小学传达室领取“青西新区汇文小学2018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卡”并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细、真实。

2.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只复印户主、索引和入学孩子户口单页即可),其他证件均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然后将报名卡、原件一摞,顺序一致的复印件一摞一并放在一个正规牛皮纸A4档案袋装好。最后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概不退回,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证件者请家长自觉配合。

3.租房居住的是指在城区其它区域没有固定住房的。

4.关于房权证:①房权证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除外。②已入住仍未办理房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全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因购房时办理按揭,房权证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房屋抵押证、购房票据、贷款合同、还贷存折或银行打印的最近半年以上的还贷记录。④所购买房屋为二手房的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⑤拆迁户居民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村委证明。

5.关于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证明夫妻关系或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还要同时提供结婚证。

6.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学生所提供的证件逐一进行审核,如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将及时电话告知家长;如验证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7.学籍建立: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秋季开学后,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8.家长凭编号条于7月14日(周六)到校领取第1次报名上交的材料原件。7月18日在学校门口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7月21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9.在新区服役的部队军人,其子女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当地市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10.适龄智力、视力、听力残疾儿童,请分别联系区特教中心、青岛盲校和青岛中心聋校就读。

未尽事宜,请咨询招生电话:88196330、15610070177。

  

青岛西海岸新区汇文小学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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