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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胶州的小徐反映,他说自己去年发生了交通事故,法院查封

2020-04-10 15:00家装资讯

简介"近日,据胶州的小徐反映,他说自己去年发生了交通事故,法院查封了车辆,如今事故处理完了,但是去提车的时候,遇到了一笔,高昂的停车费。这让他无法接受。拿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解除查封的车却迟迟提不出来,小徐很是无奈。# 这个停车费该不该交?#胶州市...

"近日,据胶州的小徐反映,他说自己去年发生了交通事故,法院查封了车辆,如今事故处理完了,但是去提车的时候,遇到了一笔,高昂的停车费。这让他无法接受。拿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解除查封的车却迟迟提不出来,小徐很是无奈。# 这个停车费该不该交?#胶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表示,交警办案期间的停车费用,确实不需要车主来承担,同时也向行动员提供了一张事故科开具的涉案车辆放车凭证,上面写明,从2019年3月20号到2019年3月28号期间,属于交警扣车时间,并不需要车主缴纳停车费,而从2019年3月29日起,交警部门就将车辆移交给了法院。小徐表示,因为赔偿金额较大,他也是凑了很久才凑齐,所以时间上就耽搁了下来。那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到底适不适用于法院呢?随后行动员电话联系上了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方面表示,事故发生后,交警肇事科将涉案车辆拖到爱国停车场,随后他们就地查封,而且通常情况下,肇事车辆在被采取保全、扣押措施后,很多车主都会选择尽快的将保全金额交上后将车提走,从而避免后续发生的停车费用问题。胶州市人民法院方面始终建议,车主要尽快与停车场协商处理好停车费用问题,以免费用的不断增加。最终,小徐和停车场方面达成了一致,当天停车场就将车辆通过拖车运送到了小徐指定的修车场。至此小徐的事情算是解决了,但行动员在停车场内看到,法院查封区内,有不少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状态,无人认领,让停车场方面头疼的是,这些这车辆不仅停车费无人承担,就连车辆本身他们也无权处置。(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爱青岛、大沽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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