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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比例提至50%,首年投资市内收益全部让渡!青岛拟修订引

2020-01-14 20:23新盘资讯

简介" 为推动创投风投生态再加一把力,近日,青岛市财政局公示了《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稿,简化基金设立流程,加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和返投要求,增加投资方向和让利幅度…… 一、简化基金设立流程 取消市股权投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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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创投风投生态再加一把力,近日,青岛市财政局公示了《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稿,简化基金设立流程,加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和返投要求,增加投资方向和让利幅度……

一、简化基金设立流程

取消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工作小组和各理事会。

按照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取消决策委员会和政策审查委员会的做法,改变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体制,基金设立不设政府审批环节。

新旧条款对比
【原条款 第七条 青岛市设立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在公司组建期间,暂由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对外履行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职责。

新条款 青岛市设立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在公司组建期间,暂由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对外履行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职责。公司组建完成后,相应取消基金工作小组和理事会,基金设立环节不再设立政府审批流程,由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和运作基金。】

设立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在管理公司组建期间,暂时保留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工作小组和各理事会。管理公司组建完成后,相应取消引导基金专项工作小组和理事会,由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机制设立与运作基金。

制定《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重大项目,设立项目基金给予专项支持。建议该办法报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对项目基金进行规范管理。

二、明确职责分工

在取消基金设立审批环节的基础上,明确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有关产业主管部门和基金的对接服务机制,提高基金运作效率。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负责政策制度设计,统筹确定政府引导基金出资规模,筹集和拨付财政出资,牵头组织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协调解决引导基金运作过程中问题,其中需由市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牵头提报市政府研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对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调做好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对基金行业进行监管,向受托管理机构开放拟上市企业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对基金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有关材料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等其他相关产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向受托管理机构开放各产业领域项目库,积极向受托管理机构推介各领域投资项目;市税务局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窗口单位的业务指导。市行政审批局为母(子)基金落户和发展提供便利,加强对窗口单位的业务指导。

    三、降低基金设立门槛

    加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一是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市、区(市)两级合计20%提高至25%;

    二是为支持突破平度莱西攻势,在平度、莱西设立基金,市、区(市)两级可按照2:1比例共同出资;

    三是将省、市、区(市)共同出资比例由40%提高至50%。

    四、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

    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

    母基金可围绕重点项目设立专项子基金。

    新旧条款对比
    【原条款 第九条 母(子)基金企业应在青岛市注册。

    新条款 母(子)基金企业应在青岛市注册。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母基金原则上应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其中,主投初创期、早中期的母基金规模原则上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

    五、放宽返投要求

    母(子)基金投资于青岛市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

    放宽母(子)基金投资青岛市企业认定标准,增加母(子)基金投资可认定为投资青岛市企业的情况。

    新旧条款对比

    【原条款 第十二条母(子)基金投资于青岛市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以下情形,可作为投资青岛市内企业的资金:(一)母(子)基金直接投资于市内企业的资金;(二)母(子)基金投资于市外企业,再由市外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青岛市子公司的,可置换为市内投资额;(三)母(子)基金投资于市外企业,将市外企业优质项目引入青岛市注册经营,视同投资于市内企业;(四)为支持青岛市企业走出去开展全产业链投资,对母(子)基金投资到青岛市企业在市外控股子公司的,按照控股比例折算为市内投资额。

    新条款
    母(子)基金投资于青岛市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放宽母(子)基金投资青岛市企业认定标准,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投资青岛市企业的资金:(一)直接投资青岛市企业的;(二)投资的青岛市外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青岛市已有企业的;(三)投资的青岛市外企业在青岛市投资设立新企业的;(四)为青岛市引进落地法人企业并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五)为支持青岛市企业走出去开展全产业链投资,投资到青岛市企业在青岛市外控股子公司的;(六) 基金管理人(含母基金所投子基金管理人)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青岛市内企业或为青岛市引进落地的企业;(七)其他可认定为投资青岛市企业的。】

    六、加大让利幅度

    一是基金在工商注册一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

    二是基金工商注册两年内,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的,最高奖励100万元,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70%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是明确对投资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项目和我市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性企业的让利幅度,即对投资我市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基金,清算退出时整体年化收益率超出清算年度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利)的,引导基金对其投资我市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相应额度超额收益的60%让渡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社会出资方,对主投我市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性企业的基金,上述收益让渡比例可提高至70%。

    七、增加投资方向

    增加教育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投资方向之一。

    拟修订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领域包括——

      支持做强做高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投向现代海洋、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商务服务、健康养老等9个产业的项目;支持发展壮大新兴未来产业,优先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5个产业的项目;支持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优先投向商贸服务、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设备、橡胶化工、现代农业等6个产业的项目;支持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海洋名城、教育等领域的项目;优先投向创新性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创新等项目。

      今天,青岛创客记者从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一组最新数字,青岛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总规模已经突破了460亿元!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青岛政府引导基金新设基金14支,规模226.21亿元;截至年底,累计参股基金46支,总认缴规模460.94亿元,参股基金数量、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打造全国创投风投政策高地,青岛吸引了众多资本的关注。软银中国、赛富亚洲、中金资本、光大控股、中车资本等诸多国际国内知名创投风投资金纷纷落地;与亚洲开发银行、德国、法国、日本等域外资本的基金合作也正在探索中。目前,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累计接洽各类创投风投机构数百家。

      随着参股规模的扩大,青岛政府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拉动作用正持续显现。截至目前,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投资项目共287个,其中本地项目148个,占比过半;直接股权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57%,市级引导基金本地带动率达5倍以上。近十年,全市244个获得股权投资企业中,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渗透率为43%。

      至此,青岛通过启迪科服、中金甲子等知名基金,已引入上海影创、掌望科技、鳍源科技、创新奇智、大唐网络等40余家域外企业,覆盖了信息技术技术、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十余个领域。这些企业带来了大量资金、人才和技术,在青岛加速释放社会效应,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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