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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与妻子吵架直接踹向才只有2岁的儿子 是打算让妻子屈服?

2022-07-11 11:15爱问

简介有人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这个比豹还要残暴的父亲却在人间出现。浙江宁波有一个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其实这本来就是比较正常的,哪有两口子从来都不吵架的。妻子坐在边上并没有说什么,但是这个男子就好像神经病一样,直接就踢向才只...

有人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这个比豹还要残暴的父亲却在人间出现。浙江宁波有一个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其实这本来就是比较正常的,哪有两口子从来都不吵架的。妻子坐在边上并没有说什么,但是这个男子就好像神经病一样,直接就踢向才只有两岁大的孩子,孩子疼痛还没有发作,董某又选择踢上一脚,孩子直接就飞向空中。
等到妻子还有孩子的奶奶反应过来时,这个男子早就已经施展了好几个回合,妻子看到这一幕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把孩子搂抱在怀里,并且责怪自己的丈夫下手太黑,结果这番说教根本就没有让丈夫反思以及内疚,没有想到他又一脚踢向正躲在妻子怀中的孩子。在这么做之后依然不解恨,马上就跑向厨房,还说要拿一把刀把这个孩子给杀掉。
为什么这个父亲如此殴打自己的儿子,导致儿子全身多处受伤,虽然说构成虐待的争议并不大,但是如果这个行为存在持续性或者长期性,那么可能还会涉嫌虐待罪。根据刑法第260条做规定的虐待罪,这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捆绑大骂,限制自由以及凌辱人格的方式,从精神上以及肉体上进行虐待,是一种恶劣的行为。
在日常的生活中,有一些家长对于孩子可能也会施加暴力,其中会包括殴打,还有体罚。这些特征一般都是具有偶然性的,但是更多的都只是以吓唬为主,一般并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就算发生意外伤害也属于家长主观态度上的一种过失,一般事情在发生之后可能都会觉得特别的后悔。虐待行为主要的特点就是具有一贯性以及经常性,而且对于伤害的后果也会持有一种放任的态度。
虐待导致人受伤以及死亡大部分都是因为长时间的打骂等众多的行为所导致,具有着持续性以及长期性,行为人并没有积极的追究,而是放任伤害所造成的结果那么在此时就容易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如果孩子的伤情在经过一系列的鉴定之后属于轻伤,这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因为虐待本身就是长时间的一种暴力行为,最终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个男子是其中的一个固定时间阶段,对孩子进行暴力,如果孩子并没有达到轻伤,那么就应该了解这个男子是不是平时也会有这种畜生的行为,如果这种暴力一直都会如此,那么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虐待罪本身就需要家属去告发,如果家属不告发,这就意味着根本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有人认为可能当时董某的心情并不是很好,也有可能是孩子特别的不听话,所以才会选择教育孩子,不过这一个男人下手实在是太重,就算教育孩子也不是用这样的一种方法,还是先去好好的教育自己吧,这种畜生的行为怎么可以教育好孩子呢?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一个董某简直是禽兽不如,虽然说现在成为一个父亲并不需要考证书,但是有这样的行为,真的让人觉得不是一个男人,为什么要选择这么做呢?其实他为什么选择打孩子,无非就是希望起到恐吓妻子的作用,让妻子向自己妥协。
无论如何这种行为也真的让人人神共愤,做一个父亲难道不应该关爱自己的孩子,关心孩子,呵护孩子,尽可能减少对孩子幼小心灵的伤害,但是这简直就是如同豺狼一般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有人说远离渣男,远离家暴非常的重要,这不仅是对于自己孩子负责也同样是对自己负责,董某在当前本身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这样的父亲真的杀1万次都不足够。
不过有人说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可能董某的妻子并没有选择继续的追究,那么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接下来可能也会经常性的有类似的风险。有时候家暴真的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第1次在出现时就没有加以阻止,那么接下来可能也会遭遇更多的问题让人觉得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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