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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房产中介从业者。

您这个情况太常见了,在我的从业经历中经常遇见,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

1.按合同办。

不管您是个人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一般都会签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好到底什么时候交房。一般在中介交易的,合同通常约定卖方收到全款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交房(交钥匙),这是中介通常的操作。如果没有中介,只有个人签的合同,那就按合同约定的来。合同里如果没有约定交房日期和交房条件怎么办?按照惯例和公平原则办。

2.无合同,或者合同无约定,按惯例办。如果没有约定交房条件,那就只能在业主收到全款后交房。通行惯例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也可以说是公平对等原则。在买卖过程中,双方本就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卖方还没收到全部房款,从可是人家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了,这时候是买家一点风险都没有了,卖方还得承担贷款放不下来的风险。人家已经承担这么大风险了,买方还要求人家提前腾房,这就不符合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所以,卖方是完全可以拒绝对方这种要求。当然,收到全款以后,还是应该尽快腾房的,毕竟房子产权人已变更,卖方也收到全部房款了,再不腾房就不合适了。

3.怎么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签合同!签合同!签合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管是个人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一定要约定好腾房条件。买卖房子这么大的事情虽然已经解决了,但很多人都在最后的交房环节打的不可开交,原因就是觉得交房这个事情不重要,甚至很多人在签合同时候会说“哎呀无所谓,你多会儿腾房也行”“哎呀无所谓,你多会儿要住我多会儿就给你搬”之类的话,然后就是不约定腾房条件。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一定要记住,买卖房子不是买卖大白菜,涉及的标的额太大了,交易过程也太长了,很容易在某一个小细节方面影响整个流程,大度应该在交易结束之后,而不是在交易过程中,以免最后双方闹的不可开交。当然,也有很多买卖双方都好说话的,大家嘻嘻哈哈的就把事办完了,互相吃点小亏反而容易促进感情升温。

切记,严格执行合同,适当卖卖人情。

4.标准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规则和流程,但大多数都是这两种:

(1)看房--签约--产调(产权核验)--申请购房贷款--核验购房资格--核验物业户口--打首付过户--交税--不动产登记--银行放款--物业交接--原业主交钥匙

(2)看法--签约--产调(产权核验)--申请购房贷款--核验购房资格----核验物业户口--首付做监管--交税--不动产登记--银行放款--物业交接--原业主交钥匙

有的区域可能跟这个流程不一样,比如我听说有的地方是先过户后办理贷款,因为我不能理解这个流程,所以没写。如果您所在的区域也跟我列举的情况不一样,请留言,我记录在册。如果您不了解您当地的政策,可以去当地的大型中介去做个了解。

总结一下,如果没有收到全款,买方让腾房,那是一定不能腾的,哪怕您已经不用这个房子了,也最好不要腾,除非您确定这个贷款不会出问题。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用公正的立场、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买卖房产信息咨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随时私信我,我会给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购房咨询。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加个关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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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我手沉沉在在,很高兴为你解答。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付了之后,一个月付了首付,然后办了贷款,过户也过了,但是,还不能马上入住,要等到卖方拿到全部钱以后,才能搬进去入住。

在楼主买房的时候,你们之间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上面就有一条,卖方收到全额款项之后,买方才可以入住。如果有其他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量。

楼主,现在是过户过了,但是贷款没有下来,那么按照协议,对方还不能入住进来。只要你不同意就不可以。

如果,对方一定要入住进来,那么你可以拿着协议给他看,上面有关条款给他看清楚。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想要马上住进来,你可以通过中介,让他们出面协商。

只要按照购房协议办事,楼主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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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过程中,还没拿到房款时,切记不要提前交房给买家,太容易产生纠纷了。

我自己身边已经发生好多次这样的事情了。

我自己两个亲戚,去年卖房,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表弟的房子,是毛坯房,买家本来说好全款买房的,那时候产证还未满两年,所以买家交了三十万的定金,约定到产证满两年时,全款过户,买家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把水电气物业费交接一下,把房子交给他,我表弟也同意了,后来买家就把房子装修了一下,出租了。等产证满两年的时候,买家不愿意买了,说没钱了,要是解除合同也行,把定金退回来,在赔偿装修费。最后,搞到打打官司,才解除的合同,要是没有交房,仅仅退回定金,我表弟也不愿意打官司的,因为诉讼太花时间和精力了。

所以说,在买卖没有完成的时候,作为卖家,一定不要提前交房,不然,很容易会发生矛盾和纠纷的。

你这边的买家想强行入住,肯定不能同意的,一切都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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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未收到贷款就入住,其实正常的,也是合理的。但此情况之下入住还是应该友好协商,卖家拒绝入住不应该,买家强制入住也不应该。

既然能够过户,说明银行已经批贷,那么放款时间长短是银行的问题,不是买家的问题。房产证已经更名,买家有权入住。虽然没放款之前还存在变数,但这种变数出现的概率微乎其微,如果审核有问题是不会批贷的。因此在概率来说,但凡过审,那么这房屋在过户后99%的概率会归买家所有。所以拒绝入住并不是卖家的权利。

银行放贷延迟,主要是银行系统内部问题造成,尤其这几年买房子的多,工作人员有限,资金的周转和确项等工作量骤增,放款确实慢。但由于银行的原因导致放款慢就不让买家入住,显然也是没道理的。但如果买家怕尾款到账期间出现特殊情况导致交易泡汤,那么双方可以协议,比如在此期间产生的房租,以及首付款的利息由卖家支付,那么买家应该是可以同意的。如果房子已经是买家的名字,卖家拿了首付要还强占着房子,那么买家的损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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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二手房交易当中属于比较常见的纠纷。既然已经过户,就说明贷款审批环节没有问题,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银行把款项放入你的账户即可。每个银行的放款政策不同,早一点迟一点都会到账这点不用担心。



不晓得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交房时间的,一般来说,一份合格的买卖合同应该约定有交房时间。如果没有约定交房时间,那一般默认银行放款之后把房子交付给买家,如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

受政策和资金影响,银行放款时间也不一样,有快有慢。我碰到过放款时间最快的是产证当天出来当天就把款放了下来。慢的有时也会有滞后几个月的情况。最好咨询一下银行,看大概什么时间可以放款。



如果你们是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交易的,让中介来协调交房时间。若约定的时间没到而买家又想尽快入住,那可以适当收取一些租金作为补偿。不过我建议还是友好协商,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买房卖房都应该是很开心事情,不必要因为这一点事情闹得双方都不开心,您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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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提出房子已经过户,贷款还未收到,买方强行入住怎么办?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最核心的要素是了解贷款发放的状态。

房子过户肯定是以买方贷款审批通过为前提条件,贷款没有发放就两个原因:1.达不到放款条件;2.银行没有放款额度。

达不到放款条件的处理,三方一起想办法达成放款条件:二手房交易贷一般见抵押收件单放款,即过户完后出不动产登记证书,然后银行与买方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这个流程常规7个工作日完成,情况紧急找中介想想办法提速。没有办理抵押贷款未发放的,百分百不能妥协滕房,一旦买方不配合办理抵押,你的后续房款就不可能拿到。

银行没有放款额度,酌情处理:在房贷市场收紧的前提下,会遇到银行没有贷款额度发放。16年底到17年全年,房贷额度就很紧,有的客户都是等了半年才发放贷款,等1-3个月的比比皆是,还有一个规律是每年10月份以后,信贷额度都用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贷款发放就会放缓,至于12月份的贷款经常会被挪到次年元月份迎战开门红。这种达到放款条件在银行排队放款,买方配合但无能为力的情况,买方急于入住,不妨做个人情将房腾给买方,毕竟你拿到钱只是时间问题,这也不是买方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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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刚审核通过,确定这周星期六去过户的,我们租的房子房东也要卖,我九月18号就要上班了,其实我也想在上班前早点搬进去,但是肯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签合同时链家说了银行放款到账后,十天内卖家必须搬走。所以我们也不能催呀。星期六过户后,还要等建设银行放款,要一个月。哈哈哈所以说等我上班前搬进去应该不可能,只能慢慢等了。

最好找中介告知买家,还有你们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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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大多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合同都是说款清交房!但是也经常出现您这种情况!银行没有放款,但是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了!在这个时候,原则上说买方已经是房子的主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您这边要落实一个问题,买方的贷款是否银行已经审批通过?还是没有通过!要是银行贷款通过了,这个您就没必要担心,这个钱银行会给您,无非就是时间问题,因为银行放款基本是在前半年放款速度快,后半年特别到10月以后,银行没额度,拖三个月甚至五六个月也正常!那么要是银行没有审批通过,那么这个时间您这边要提前做好准备,落实好买房情况,一定要按照合同履行合约!必要时间有法律途径维权,申请财产保全!

怎么避免这种情况那么有一下几点建议:1.交易之前要落实清楚买方的贷款材料,做银行贷款预审批,只要买方准备好贷款资料,银行预审批通过,那么说明买方有贷款的资格!2.要求买房做银行快贷业务!正常快贷业务说白了就是给银行送钱,提前放款,做了快贷业务正常最迟1个月银行就把尾款打给房东了!希望对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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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们过户完,房东就把全套钥匙给我们了,让我们可以提前搞卫生,装修,入住,反正他房子空着也是空着。钥匙本来放在房地产中介那里,他不放心,宁可给我们买房的。

事实上,的确中介不靠谱,我们初次看房子时有冰箱的,等拿到钥匙再去,冰箱已经不见了,谁会要这二手电冰箱,没有监控,成了无头公案。我们其实也无所谓,但这件事的确存在!

只要贷款那边通过了,迟早会拿到尾款,不用担心。实在不同意,那就提出收房租形式按月收取,反正看你们合同里看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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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二手房商贷交易正常流程,签署买卖合同——客户贷款资质审核——在所贷银行打网签并由银行代为做资金监管(客户首付)——银行放贷——缴税过户——领取不动产证——银行出抵押材料——出他项权利——银行给业主打全部房款——做物业交接(交房)。如果合同没有特殊约定,一般都是业主收到房款后交房,也有部分是缴税过户完业主交房,看情况而定,因为在过户前,全部房款都在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里,,过户后,房款自动打给业主,买家是没法子影响这部分房款的,当然这是我们城市的政策,不知道题主所在城市的政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收到房款再交房,建议按合同走,哪怕买房人不讲道理,就是打官司也是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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