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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的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我该怎么办?这个办理退休跟工资的发放记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们办理退休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就可以了,第1个条件就是自身达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以上,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以上。

那么第2个条件就是我们养老保险的累计参保年限要达到15周年以上,当然这个可以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只要能具备这样的两个条件,而且这两个条件都是需要同时来具备的,就可以正常的去申请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他跟我们档案中有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这个工资发放记录主要是认定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确实是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自己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那么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就必须在个人档案中,就相关的记录,比如说你所在的这个工作单位有没有给你相应的工资发放记录,但是如果说没有这样的记录,只是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如果达到15年以上的话,依然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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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题主大意: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予办理其退休手续,怎么回事?

为了谨慎回答,且结合我们这里办理退休手续之有关事宜,可以确认:即便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不影响办理退休手续。为何?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大致如下:当依规缴纳“五险一金”之自然人到了退休年龄时,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银行卡等,到社保局提档→提取并验证缴费清单→当面启封核实工龄→缴费累计:分别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总和→验证缴费基数→最后提交到退休计算公式→屏幕上即显示该自然人每月领取退休金具体数额。

至于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它并不影响其办理其手续。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致有以下因素,从而造成办理障碍。一是档案里缺失参加工作第一时间,也就是《招工录取表》,即便缺失,档案里同样有《转正定级表》,以后还有《干部履历表》或《职工履历表》等等,都可以形成“参加工作第一时间”,有无工资发放表并不重要。

由于不清楚题主为何原因,所以只能原则上分析。我的建议是:当面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缺什么补什么,如由单位出面是为最佳办法。

比如《招工录取表》,它是由劳动局批准的,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局、录用单位和个人各一份并存档,查询一下并不难;

再比如:有关单位人数结构、性质、工种工资、改制、入党入团提干升职等等等等,当地县委(市委)档案馆都可查找到原始资料,查找到后复印并盖上鲜章,社保认可。

最后,祝友顺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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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实没有档案也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档案中的记载并不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只要自己已经累计交费15年以上,这个实际的缴费年限,就具备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那么这种情况下,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可以根据社保局记录的一个实际缴费年限的一个记录,办理退休。


二、看来题主有特殊情况,社保局要求提供原始单位的一些证明材料。

1、特殊工种。员工档案中可能已标明是特殊工种,但由于一些原因,不能确认工作年限,比如在职期间病休,或停薪留职,所以必须提供工资发放记录。

2、视同缴费年限。1、因为视同缴费年限,它并不是实际缴费年限,也就是说我们国家从1992年才开始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以说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群,工龄是按照视同缴费年限的,就必须要在个人档案中有明确的记载。如果认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


三、单位倒闭,可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等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经确认后在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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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社保局没有理由不给职工办理退休。另外,工资发放记录等档案材料主要在公司统一保管,一般不会放在人事档案中。除非遇到特殊情况,退休审批部门才会要求提供工资发放记录。作为一名具有多年退休经办工作经验的HR,在办理退休时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毕竟很多原始档案材料形成的年代久远,一定要耐心,找准方法,一定会有收获。下面就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为你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正常情况下,没有工资发放记录,一样可以办理退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退休审批管理工作要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工资发放记录作为原始档案材料,并非是办理退休的必须材料。

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下面咱们来重点介绍哪些情况下,必须用到工资发放记录。

二、特殊情况下,没有工资发放记录,很难办理退休!

如果个人的人事档案内容有缺失、有涂改,或者出现记载历史信息不详细、不准确等情况,此时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就会派上用场啦。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档案材料,可以作为在特殊历史情况下,用来认定个人工作经历、身份经历的证明依据。出现以下2种情况,需要用到工资发放记录:

(一)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1.符合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男特殊工种55周岁,女特殊工种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主要分为以下3类:

(1)从事高空和特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和年龄都属于限定要求,必须满足或者超过相应工作年限,达到提前退休的年龄,才可以办理退休,差一天也不行。

因此,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需要重点核对特殊工种的工作经历和个人年龄。一般来说,个人年龄不会搞错,难点在于工作经历的认定。退休审批部门主要以人事档案作为认定主要依据,如果个人的人事档案中关于特殊工种记载年限不足法定要求,就需要提供工资发放记录、保健津贴等证据,通过查看工资表上的岗位名称、保健津贴发放情况、所在班组等内容,判断是否从事过特殊工种,进而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二)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1.在国家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工龄认定。做工龄认定的目的,是为了核算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否则无法准确计算基本养老金。

2.做工龄认定时,主要以人事档案中的招工备案材料为依据(招工材料还包括过去劳动部门为知青、复员军人、下岗再就业人员开具的人员安置介绍信等)。通过查阅招工材料,进而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因此,如果上述招工备案等材料缺失,很难进行工龄认定,就无法去核算个人视同缴费年限,这将直接影响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此种情况下,退休审批部门会要求职工提供其他辅助证据,最简单且最直接的就是提供当年的工资发放记录,它可以作为职工在企业工作的证明依据。以职工第一次领取工资的发放记录的时间为主要线索,来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从而来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三、纠正一个误区:工资发放记录一般不会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一般情况下,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档案材料,都由公司人事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因为工资表和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不止涉及一个人的工资,它包括所有员工的工资数据,且每月公司都会发放纸质工资条或者电子工资条。

因此,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一般不会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中。

四、人事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该怎么办?

解决方案一:如果企业没有破产,可以找企业提供工资发放记录

一般来讲,工资发放记录的原始材料,作为档案由公司统一保管,不会轻易销毁的。因此,可以联系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寻求企业协助。

解决方案二:如果企业破产了,可以找到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或者找同期已经退休的其他同事,通过已退休同事的档案,作为一种借鉴。

1.找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此处所说的管理人不是具体的人,它是当年负责企业破产清算的一个组织,一般企业破产以后,都会有专业破产清算的组织或者机构,来负责企业破产后的具体清算工作。工资表等档案材料一般也是由他们来统一处理。

2.找原企业同期已退休的其他同事的档案,作为参照依据。同为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可以借鉴已经退休同事的人事档案,看看他们是怎么办理的退休,可以取取经,借鉴一下。另外,也可以联络原企业还没有退休的同事,毕竟你们都有相似的经历,他们退休的时候也许同样会遇到相似的问题,人多力量大,大家可以一起找退休审批部门,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一定要注意一点,要通过正规渠道,提出正常的诉求,千万不要造成缠访、无理取闹的局面。

解决方案三:寻找工资发放记录的替代品

由于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主要在公司统一保管。但是由于这些材料形成历史年代久远,也许会因为企业破产、转制、材料销毁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确实难以找到这些原始材料。但是这并不代表就没法解决了,我们可以通过查找其他材料,来替代工资发放记录:

1.查找人事档案中的薪酬相关材料作为工资发放记录的替代品。比如:《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表》、《职务职级变动审批表》、《职工履历表》、《劳动合同》等原始材料,寻找关于工资发放的线索。

2.查找社保缴费记录作为工资发放记录的替代品。比如: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等等。因为社保缴费账户建立之初,需要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等等内容。同时,社保缴费也是以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础,进而也可以推断出个人的工资情况。

3.查找公司存档的考勤表、银行发放流水、会计凭证等原始档案材料。

写在最后:

1.退休直接会影响到职工人生下半场的收入水平,所以办理退休一定要慎之又慎。即便遇到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部门不办理退休的事,也不要慌。

2.如果企业没有破产,可以找企业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如果企业破产了,可以找到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或者找同期已经退休的其他同事,查找原始工资缴费记录。或者通过查阅已退休同事的档案,作为一种借鉴;如果实在找不到原始工资发放记录,也不要紧,可以寻找工资发放记录的替代品。

3.企业应该对职工负责,不能把职工的档案材料当做无足轻重的小事。无论对于已经破产或者为破产的企业,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与职工相关的所有档案材料,切勿随意存放,也不要随意销毁。毕竟,谁都有退休的那一天,助人助己,善待职工,也是善待自己。

4.要相信解决办法总比问题多,希望你能够顺利退休。

很多企业对职工的人事档案疏于管理,或者压根就没有管理。由于企业的过失,直接导致职工退休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职工办理退休造成严重影响,有些损失,甚至无法弥补。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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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档案沒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社保局给你办理退休手续,你必须同时(注意,再重复两次同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缴纳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二,必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要你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社保局没有不给办理退休手续的理由。
档案里有无发工资记录,不是法律要求必备条件,也就是说,档案有无发放工资记录与能否正常退休无关。社保局不给你办理退休手续,要么你缴费年限不满15年,要么你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两个条件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我问你,什么时候参加工作的?从你的问题里看,应当是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你想找发工资记录来证明你参加工作时间。我告诉你,个人档案是没有每月、每年发放工资记录的。要找发放工资册应到你工作单位财务档案里查,你领工资时没签过名(现在不用了)?92年前单位招工都是计划招工,所谓计划招工,就是列入政府部门用工指标,经劳动部门批准。个人劳动原始档案,就是由个人填写,由用人单位、主管门签署意见,劳动部门审批入档的招工表(一式三份,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用工单位各一份)。所以,你只要有档案就好办,不需要发工资记录。如果档案里有与工资记录有关的材料,就是当年职工工资调整的个人年批表,这份材料也装入档案的。最能证明你参加工作时间,及你退休年龄的,就是你填写的,劳动局审批的招工表。
如果你是199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也无需工资记录,但要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你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有社保卡,有身份证,填写好退休申请书,拿到社保局相关科(股)审批就得了。
我的回答能通过你的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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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档案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局不给办理退休。这是你弄错了!

社保局需要的是你是否达到退休年龄,这是他们在你退休的前一年,他们就完成了的,是按照时间的月,日存储在电脑里面的。

在你需要办理的前一个月,就打印出来了!

你的工龄,也是清理好啦,不会到了你退休的时候,再去慢慢的查找!

许多单位的档案是不在社保局的,有争议的情况下,社保局才会叫你去档案馆提取档案的!提取后的档案,是仍然要归还的,社保局是不管档案的!

所以,你的提问是错误的!

只有在认证工龄的时候,才需要单位提供你是否在单位的依据,要看工资表!这是对93年以前的工龄认证!93年以后,就不需要了!因为93年以后,没有视同缴费的工龄认证啦!

你办理退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以前的工龄认证,是有困难的。如果要认证原来的工龄,手续是由单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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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在处理问题之前,首先需要相信自己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既然题主已经选择提问,相信之前也做过一些信息调查工作,我们逐一分析,相信最终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

我有三点考虑:

第一,政策上,社保局拒绝且不给办理退休的条件,是普适还是当地是否有明文规定?

第二,案例上,之前是否也有过类似案例发生,可以多咨询当地熟悉人社业务的朋友;

第三,细节上,工资发放记录一般由企业操作,可请求原单位多多给与配合,尽量附件齐全。

一、弄清政策:退休办理条件说明

虽然从题中并未能获知题主所在具体地区的信息,但总的来说,国内退休办理的手续也不会差异过大,若当时社保局办理人员不给与办理,在基础资料提交完全后,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否则,不给与办理就是不合规。

1、退休办理条件

主要有三种基本情况:

①正常退休(常规)

这类型情况最为常见,一般来说首先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其次,男(60岁)女(干部55,职工50岁)皆达到退休年龄。

条件达到就可以办理退休。

②特殊工种(名录)

特殊工种指的是在国家特殊工种名录内的岗位,例如在煤炭、冶金、石油、机械等行业从事高温,有害、高危的职业,导致不能按照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员工。

③职工病退(提前)

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提前退休的员工,则需提供三甲医院近三个月的诊疗报告及病况说明等证明文件,资料审核与实际相符后,社保局也应该给与办理退休。

从以上三个常见说明中,我们也未看到与工资发放记录相关的硬性条款要求,如果不给与办理,社保局作为“只跑一次,政务办理”倡导者之一,也需要给出相应的说明。

题主是否有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提供?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可参照国家综合相关的退休办理条例及地方是否有特殊退休规定一一比对。

2、不能退休的情形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他作者也有提到,我们就尽量简略说明。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

指的是职工从业时连续上岗的时间,且在社保局有备案的工作记录不满10年。

②特殊工种没有备案

对于这部分情况也并非不能办理退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劳动人事部1985年3月4日颁布的《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如果没有备案或者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位、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也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③未到退休年龄

这条就不难理解了,除非是国家备案的特殊工种及因病确实需要提前退休的情况,一般社保局也是不给与办理的。

④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题主的情况确实不在以上前三种情况之列,据我了解,一般对于特殊情况的退休案例,社保局也应有补充资料说明,比如说非京籍退休人员办理退休,也有特定的流程、条件,不存在相关工资类强制性要求。办理时务必需要问清楚,有理有据。

二、咨询+补充:做好两手准备

政策梳理清楚之后,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退休案例:咨询专业人士

题主身边相信应该有从事人事,社保相关的亲戚或者朋友,可以咨询下他们是否有遇到过类似不给与办理的案例,如果证实此类情况不合理,当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取得更专业的指导意见。

2、资料补充:维持企业联系

如果确实还存在需要补充相关资料的情况,建议题主多与企业人事部维系好联系,以便后续相关办理资料寻求企业的支持。若资料补充完成后,社保退休办理其实本质在于核实职工实质性入职退休与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秀申请表)是否一致。

相关退休资料与流程,可到地方所属的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查阅或者拨打当地人社局咨询窗口电话咨询。

国家人社局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可找到各地官网地址)

从国家层面来说,不管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个人缴纳养老金及失业人员,从国家到地方都有完备的办理流程可参照,可多打电话咨询,了解清楚情况,及时了解进度及未能办理的原因,就能早日完成退休手续办理。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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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保局一般只审核档案中的资料,而不会去帮助你梳理资料。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肯定是先让你去打社保缴费单子,看你一共交了多少年的社保,你提到的工资发放记录,应该是用来佐证92年以前视同缴费部分的工龄的,如果这部分没有,会有补交政策,所以把这部分工龄找回来,就是给自己省钱。找回来的方式,一是看有没有当时的待业卡,档案里有没有连续的时间记录。二是可以到档案局拿自己的身份证查询一下资料,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记录。三是咨询一下当年自己同批次上班的人员,问问她的档案里有没有这些工资表(她个人是不能打开档案的,只能是人事部门打开),如果恰好你们的工资发放在同一个表上,那就是很幸运的了。第四就是到当年你们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看是否留存有改制档案等资料,能够出具工龄认证的证明,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就是,如果各种资料都没有,那就只能补交了。

当初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很多人对档案重视不够,什么都不要就走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资料保存完整的不多,如果档案局能找到相关资料那是最快捷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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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企业在职职工,不管男女达到退休年龄时,人社局都会非常严格的审核你的人事档案。主要审查如下几点:

第一、实际年龄。如果身份证上的年龄和档案中记载的年龄不一致时,以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为准。也就是说入团申请书,或者招工表之类的。

第二、调增表。审核调资表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你是切切实实的在职职工,还是空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以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空挂户。如果没有调资表,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参加工作之后不久就没有再连续工作,尤其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人社局自然是不会给你办理退休手续的。

第三、特殊工种。如果是在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工作,如果在这些岗位上连续工作八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待遇。因此人社局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档案中特殊工种是否连续工作八年以上,这些信息都在职工的增资调资表上反映。

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你可以顺利退休。如果其中有一条有问题,退休就难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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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些年过去了,我已经不清楚自己的档案在哪了。

从大学毕业,档案邮寄到单位,又从国企单位离职,转到互联网公司,似乎就没有人提过档案两个字。

首先咱们要搞清楚一件事情,没有档案也可以办理退休的。

档案记录的并不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只要累计缴满社保15年以上,就具备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可以根据社保局的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

我不确定社保局是不清楚国家规定,还是说规定有了新的变动。

如果社保局不清楚国家规定,我想概率太小了,毕竟专职单位。

如果规定有了新的变动,可以让社保局出具相应的文档来查阅,如果真的是国家规定更新了,那就想其他办法进行处理好了。

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所谓的工资发放记录可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事情,建议您还是先查清楚事情的原委,弄清楚原因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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