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家当”,农户都格外珍惜。而随着现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行,土地开始大面积的流转,有的用来种植林果业,有的用来发展养殖业。这让很多农民觉得耕地都被用来栽树,挖鱼塘,建设养殖场,那农民还如何种地?这种现象该如何阻止呢?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个概念,就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限问题:
农村耕地可以按一般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来划分。对于基本农田,特别是国家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是国家严禁占用或者改变其种植用途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而一般耕地,包括划定的农用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的的耕地,这些耕地是可以用来栽种林果树木,以及建设农业养殖场的。
所以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是如果栽树、建设养殖场所用耕地是一般性质的耕地,这个是政策允许的,不能阻止。
以阿丽本地为例,因为地处黄土高原地带,当地农户的耕地基本都是山地,也就是坡度大25度的“望天田”。这些地块崎岖不平,实现现在化农业种植非常困难,种植粮食的经济效益非常低。所以当地农村由省属企业牵头,实行了大面积的耕地流转,用来种植苹果和核桃树,而且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的劳动力就业增收。
这样的政策无疑对老百姓是非常好的,所以没有人阻止。
二是如果栽树,建设养殖场所用耕地是基本农田,这种情况是严格禁止的。那么遇到这种现象如何阻止呢?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承包使用人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审批权。因为虽然说基本农田禁止挪作它用,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使用人已经合法取得了使用权,那就不能阻止。
而如果没有取得相关权益,擅自将基本农田改变用途,用来栽树,挖鱼塘、建设养殖场。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所在乡镇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阻止其错误的行为,从而保护基本农田的使用权益。
总体来讲,在耕地上栽树,挖鱼塘、建养殖场是否应该被阻止,要根据耕地的性质来判断。一般的耕地是允许的,而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的。如果出现基本农田用来栽树等现象,并且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那可以通过向所在乡镇或者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从而阻止基本农田被占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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