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孩子能继承家产吗?债务要承担吗?
不知你这个“前妻”的孩子,是否与你有血缘关系,如果是你与前妻的“快乐产物”,那这个“孩子”是你的种,身体上流淌着你的血液,国家《继承法》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了,《继承法》规定子女有继承权,也有债务承担权,相辅相成的。
假如你的前妻与你结婚时,告知你她怀有别人的孩子(遗腹子),你本人也愿意与她领证结婚,并且生下这孩子,并入户口,共同生活后,从法理上来讲,也属于你夫妻家庭的子女;(第一继承人,子女:包括法律公证领养,过继,含遗腹子,但“遗腹子”与偷情乱搞造成怀“杂种”,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应该同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承担债务权。
这里面关系复杂,也许前妻与你离异后,放弃继承权,那么也没有必要承担“债务权”,所以有些问题还需要法律公证,才能确定是否有继承权。
现在社会,离异家庭很多,而且有钱人,有权人,董事长老总们,又喜欢玩,玩就玩呗,安全措施不到位,千军万马奔腾,到处留“种”……大人快活了,可是孩子是无辜的,生下来要抚养呀,教育呀,成家立业呀,直至凭“血缘DNA”继承你花不完的财富,也合情合理。不管怎样,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继承法》也该在玩之时,多学习理会一下,对你是有很大好处的,否认对簿公堂,法律法规是公正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