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几百件执行案件,你所提的问题主要不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是在司法实践中的实务操作问题,简单点说就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是怎么操作的。
一般来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因为在立案阶段已经输入了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因此执行法官可以直接通过总对总网络信息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银行卡有余额,就会立即采取线上冻结措施。经过审批以后,一般第二天就可以完成冻结,最快的银行当天就可以实现冻结。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一个执行案件如果终本结案的话最少要查询两次,第一次就是立案以后的查询,第二次就是在终本前一个月的查询。如果在终本前一个月不进行查询,那么该执行案件就无法采取终本的方式结案。一般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都是半年,系统上显示为180天。
因此,如果你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查询之间补办的新的银行卡,那么理论上法院在第二次查询时是可以发现的,也会采取冻结措施。但是如果你要是在法院终本以后又开的新卡,除非是极其特殊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查询,因此你新开的卡大概率不会再被冻结,但也不是绝对的。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执行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